尽管离暑假还有3个月,但随着春季留学申请高峰的到来,被称为“微留学”的修学游也提前“升温”。
“微留学”指学生在两到三周的时间内,游历海外名校,体验国外学校的特色课程、当地文化和生活方式,同时为将来留学做准备的项目,也称作“海外游学”。目前,国内有多家留学机构推出了此类服务,专门组织学生在寒暑假到国外体验“微留学”。与传统的留学相比,“微留学”虽然时间较短,但体验的事物不少,相较一般的旅游也更有深度。
从旅行社了解到,目前首批暑假出境长线修学线路已经抢先上架,线路涵盖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热门修学旅游胜地。修学游天数从18~24天不等,价格在2万多元~4万多元之间,除美国部分修学线路略有浮动外,基本和2012年持平。相对于价格,“微留学”人群更关注修学内容及修学学校资质等方面。前往旅行社咨询修学游的人群中,多为有境外留学计划的初高中学生家庭,他们青睐的往往是“国际名校修学游”,如“牛津大学智趣深造营”便成为热卖会上的“人气王”。
面对日益升温的微留学市场,有专家特别提醒称,我国出国游学市场尚待完善,“游多学少”现象普遍,火热的游学营背后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家长应慎重选择。
高价玩忽悠,“证书”糊弄人——聚焦海外游学乱象(丁静、褚耀宇)
寒假来临,海外游学市场火爆。“访名校见名人”“迅速提高英语口语”等宣传口号,让不少中学生趋之若鹜。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高额收费”“强制购物”“夸大宣传”是很多游学团存在的问题。
昂贵的出游价格 低含金量的“证书”
寒假以来,不少机构的海外游学线路招生火爆,以美国、英国等线路最为紧俏,一些线路甚至需要提前半年预定。
记者了解到,火爆的海外游学价格不菲。在环球雅思国际游学网页,去往美国的线路有10条,价格从32800元到78800元不等。
记者看到,标价78800元的“‘天才之旅’TOP名校修学体验营”,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专业新闻学、哈佛大学招生项目负责人讲解申请秘诀”等。行程21天,“全程入住豪华四星酒店,纽约名牌商品工厂店购物”。
有旅游业业内人士看过这个行程后表示,在美国汇率低的情况下,这个价格太高了,行程基本相同的旅游线路只需要一半价格甚至更少。
不少家长认为收费高在于海外游学提供“大学名师授课”“招生秘闻”等内容。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美国大学大部分是免费参观;即使是收费的景点,对学生游学项目也有大幅优惠。而“美国名校招生项目负责人为学生介绍学校情况”是对自己学校的宣传,不少学校本身就有这一项服务。教师授课等涉及一定的成本,但也不会太高。此外,针对中学生用英文讲授专业金融、专业新闻等知识,也存在接受能力的问题。
准备出国读大学的北京市某知名民办高中学生东东(化名),曾花费39800元参加学校组织的赴美国暑假游学。作为第一次出国经历,萧萧觉得对开阔眼界等很有帮助,但与外国人交流时,感觉听不太懂。
家长送孩子海外游学的目的,一是为“增长见识”;二是为“留学预考察”或“拥有海外修学经历”。针对家长的心理,游学机构纷纷打出“国外大学招生秘闻”“颁发游学证书”等广告。
游学归来收到了联合国青年大会的证书和参观世界银行的证书。“很失望,证书是游学组织者自己打印的,盖的是游学组织机构负责人的章。”
证书大多是组织旅游的机构来颁发。如果不涉及到认证的话,谁都可以发。
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认为,家长和学生应该理性对待“游学证书”。即使有专业机构颁发相关证书,在申请国外大学时,校方也会问关于证书的细节。一个15天的游学和坚持数月甚至一年的志愿者经历的含金量是不同的。
“转卖生源返利”“购物”乃游学团“潜规则”
海外游学团是如何运作的呢?记者在网上输入“海外游学”搜索,得出90多万条结果,留学中介、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等都有相关业务。
记者发现,一些小型游学网站堂而皇之地“招生”,卖的却是大型教育培训机构的游学线路。一位游学网站客户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招收的“生源”卖给大型教育培训机构赚取“返利”。
一位留学中介机构的市场经理透露,利用一些机构、旅行社、商会等招徕“生源”并返还“利润”,已是业内“潜规则”,这种返利高达10%以上。
据这位经理还介绍,海外游学市场目前还没有行业规范以及市场准入等要求。有办理出入境资质的公司基本上都可以做,一些没有资质的公司也通过合作等形式开展业务。“招生”是一家公司,但最终和学生签协议、执行项目的则是另外一家公司。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海外游学团由海外旅行社负责地接。有关教育的行程,找一些有能力的海外商会、社团进行合作。一部分海外地接社因为“成本高、利润薄”等问题,可能通过增加景点和购物来增加收入。因此,一些游学团也存在“购物”等问题。
高利润、低门槛的游学市场亟待规范
环球雅思国际游学部总监称:“海外游学环球雅思做了8年,迄今已经接待了上万名学子去海外游学,每年市场增长基本上在40%到50%之间。”
王立新发现,这一蓬勃发展的领域呈现三个特点:首先,不少家长认为“留给孩子一套房子不如留给他一个未来”,原来“攒钱买房”的观念变成了“教育投资”,花钱不含糊。其次,二三线城市的家长、学生越来越多;最后,消费能力普遍增强。
游学、修学等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部分,在国外已经有很好的实践。然而,在其他一些国家的教育实践中,修学的成本主要由国家负担。而我国国民教育以外的教育由家庭负担,因此产生了针对家庭的私人产品,容易形成高价市场。
应该由旅游和教育部门协同制定一套规范修学旅游的标准,严格筛选有资质的社团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
此外,业内人士强调,家长应针对孩子的留学需求理性选择外出项目,让孩子通过短期游学提高英语水平、拿到国外名校推荐信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
中小学游学热暗藏腐败链条 揭背后推动之手(谢洋 李欣)
“那些游学的行程描述得都很美好,美其名曰感受英伦学校,其实也就是照几张照片而已,动辄几万元的团费才叫坑爹。”旅居英国的杨先生常常在剑桥碰到不少来自国内的中小学生,多次接触和观察后,他发出如此感慨。
“表面上是自愿报名,实际上是在绑架家长。”公务员白女士抱怨说,孩子才上初一,英语很一般,老师在班上说有个游学美国的机会很不错,孩子回来就一直吵着要参加,如果不答应,孩子就没完没了地纠缠,说班里好多同学都报了,没报名的都是家里没钱或是家长没本事的。“老实说,花3万多元就为了学习10多天的英语口语,简直比上四年大学还贵!”
让人奇怪的是,这些收费高昂的中小学游学团并没有因为坑爹的性价比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冷落,反而在各大城市的中小学有越来越火的趋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背后有一只校企利益捆绑的腐败之手在推动。
“如果没有学校出面组织,是基本不可能成团的”
随着柳州市第十五中学原正副校长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的公开审理,一根暗藏在出国游学团背后的腐败链条也清晰地浮现出来。
公诉机关在该案庭审中出示十五中原校长杨海里的供述及亲笔书写的交待材料中称,2011年四五月份,柳州一家旅行社总经理陈某找到杨校长,和他联系学生出国旅游的事,还提出来返点给他和副校长唐艳玲,具体多少当时没有谈,杨海里就叫唐艳玲具体负责这件事。7月底,他们共同组织学校的学生去了趟美国,回来之后,唐艳玲拿回来2万元给他,并称是陈总给的,杨海里收下了。
2012年3月,这家旅行社在他们的帮助下,又安排组织了一批学生去英国,回来后唐艳玲又从陈总那转交给他2万元。杨海里前后得了4万元左右的现金回扣,而唐艳玲得的数也跟他一样多,庭审中,杨海里虽然辩称只得了3万多元,但没有否认从中拿钱的事实。
此外,旅行社返给学校的并不止现金,还有老师免费出国游的指标,这样从校领导到相关班级的老师,对组织学生出国游学的积极性自然会高。
同案的唐艳玲供述称,当杨海里校长具体负责这件事后,她马上就交代各班主任去宣传发动,还打电话给旅行社陈总,让旅行社到学校来直接接受学生报名,旅行费也是学生家长直接交给旅行社。2011年7月,在校方帮助下组织了69个学生去美国。2012年初,他们又用同样的方式组织了52个学生去英国,除了她和校长得了好处费,她也按原来的规定分了点钱给班主任。
在庭审时,当律师问唐艳玲旅行社有没有和她谈优惠条件时,她说旅行社是跟校长说的,然后校长转达给她的。当被问到有没有招10个学生就给一个名额这样的说法时,唐艳玲答道:“这个是公开的秘密,老师都知道。”
在这家旅行社的总经理陈某看来,虽然旅行社有组织出国游的资质,但如果不是十五中出面组织学生报名出国,只有旅行社自行组织的话是基本不可能成团的。因为旅行社组团是一个纯粹的商业行为,学生家长不会因为旅行社的单方发动就让子女出国去玩,另一方面,旅行社也不了解这些学生的信息,组织不起来。因此,他找到杨校长,谈好每组织10个学生给一个老师名额,如果老师没有去,则按此约定补相应费用给学校。2011年去美国的那批返利给学校56215元,2012年去英国的那批返利给学校5.8万元,钱都交给了唐艳玲。
旅行社需要学校的公信力去发动组织学生,学校的负责人和老师则需要旅行社提供的免费出国名额和金钱回扣,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学生家长则成了待宰羔羊,不明不白地花掉许多冤枉钱。
收的是“辛苦费”,犯的是受贿罪
在庭审中,杨海里辩称,组织学生出国游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学生增长见识、提升学校品牌。而从旅行社拿的钱,则是因为他工作忙,没有占用免费出国的名额获得的补偿,旅行社从没跟他提过回扣的事。
唐艳玲则认为,她是教英语的,主要负责学生出国游学的一些老师的培训、告知学生的注意事项等事务,因为在这一过程中确实付出了劳动,所以拿的钱是辛苦费或者说是劳务费。
在跟旅行社联手组织学生出国游学的过程中,十五中原正副校长拿的到底是“回扣款”还是“辛苦费”,成为这一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和量刑的焦点之一。
柳北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并没有采信“辛苦费”的辩护意见,而是认定被告人杨海里与唐艳玲基于职务便利在旅行社组织十五中学生出国游学的商业活动中提供帮助,旅行社名义上返利给十五中的11.4万元是商业活动中的回扣款而非“辛苦费”,杨海里、唐艳玲将回扣款中的8万元占为己有即是刑法意义上的受贿犯罪。
对此,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的公诉人进一步解释说,校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领财政工资的,跟所在单位已经形成对价关系。无论是协助组织学生出国游学,宣传提升学校形象,还是对学生进行培训和辅导,都是份内的工作,政府划拨的工资已经支付了他这部分的劳动报酬。在这种情况下,校长提出他应该为联系组织学生所付出的劳动获取报酬,法律上是不会认可的。第二,从工作内容上,校长既不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兼职雇佣关系,就不应该从旅行社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是口头的劳动合同,也必须要形成一个事实劳动关系,但在这个案件中,校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兼职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何况这只是他事后的一个辩解,没有证据来支撑,不可能改变这一行为的违法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