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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简称“上交会”)由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承办。展会定位为国家级的国内外先进技术展示、交流、交易的盛会。首届上交会定于2013年5月8日-11日在上海国际展览中心和上海世贸商城隆重举行。
首届上交会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以“新技术 新市场 新网络”为要素,通过生动鲜明的展览展示和专业权威的交易服务,构建成为四个平台,即国际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国际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平台、企业获得国际技术支持平台和发明创造技术转化平台。
首届上交会包括展览展示、论坛活动和交易服务等内容。展览展示分为专业技术站区和组团展区,专业技术展区重点展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板块;组团展区将集中展示国家、地区、省市和行业组织的最新高新技术成果。论坛活动包括开幕式暨高峰论坛、专业主题论坛、政策宣介以及技术推介会、创新演示会、项目对接会、签约仪式等各类活动。交易服务包括技术转让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投融资、国际技术人才、投资促进服务等。
请有参展意愿企业填写完整参展申请表(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送至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外资服务协调科。
联系人: 生晓燕67187659 汤 皓67187107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71号科技大楼西门
第一届(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总体方案 |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聚集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深化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积极打造国家级的国际技术展示、交流和交易平台,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将于2013年5月在上海市共同举办第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特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主题、宣传口号和目标
展会定名为“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英文为:China(Shanghai)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Fair
首届“上交会”的主题是“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
首届“上交会”的宣传口号是“新技术 新市场 新网络”。
首届“上交会”的目标是构建四个平台,即 国际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国际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平台、企业获得国际技术支持平台和发明创造技术转化平台。
(二)主办、支持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拟邀请国务院相关部委和机构作为支持单位。
承办单位: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
(三)时间地点
首届“上交会”拟于2013年5月8—11日在上海举办。
(四)规模及特点
规模:拟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技术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300家以上参加,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
特点:“上交会”是由政府部门主办的首个以技术作为展出和交易标的的展会,将以实物、模型、影像和图片等形式,集中展示国内外领先技术和先进应用技术及高科技产品,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发展。
(五)展商构成
首届“上交会”将重点选择以色列、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南非、德国、英国、爱尔兰、法国、瑞士、荷兰、瑞典、丹麦、芬兰、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澳门、台湾等26个国家和地区,邀请拥有尖端技术、高科技产品的国际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参展,同时邀请省市和行业机构组团参展参会。
(六)展会内容
首届上交会包括展览展示、论坛活动和交易服务等内容。展览展示分为专业技术展区和组团展区,专业技术展区重点展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板块;组团展区将集中展示国家、地区、省市和行业组织的最新高新技术成果。论坛活动包括开幕式暨高峰论坛、专业主题论坛、政策宣介以及技术推介会、创新演示会、项目对接会、签约仪式等各类活动。交易服务包括技术转让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投融资、国际技术人才 、投资促进 服务等。
(七)组展方式
各主办单位、重点省市、各类国家级园区基地、国外驻华机构、外国商协会、我驻外机构等,通过推荐、选送、定向邀请、自主报名、专家集中审查等方式,选择在技术领域领先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
(八)经费保障
首届“上交会”将依托上海市财政支持和商业化运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组织方案
为办好首届“上交会”,确保展会效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各主办单位参与的“上交会”组委会和执行办公室。
(一)“上交会”组委会
“上交会”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上交会”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上交会”各项筹备工作,指导解决筹备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组委会主任由商务部部长、科技部部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和上海市市长担任,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秘书长由上海市分管商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秘书长由商务部服贸司司长、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秘书长由主办单位相关司局分管领导、上海市相关委办局领导担任。
(二)展会执行办公室
“上交会”执行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下设招展一部、招展二部、招展三部、市场部、论坛部、对外联络部、综合部和平台建设部。
三、组展方案
(一)招展目标
总体目标:300家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展出面积约3万平方米。
(二)展区划分
1、专业技术展区
专业技术展区重点展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板块 。专业技术展区面积约21000平米。
2、组团展区
组团展区将集中展示国家、地区、省市和行业组织的最新高新技术成果。 根据参展情况,拟设立国家馆和省市馆,以整体形象的形式展示。组团展区面积约6000平米。
3、交易服务区
交易服务 区 包括技术转让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投融资、国际技术人才 、投资促进 服务等。 交易服务区面积约3000平米。
技术转让许可由海内外技术交易所、技术贸易中介机构组成,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让和许可等方面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律师、知识产权政府部门等专家专业机构组成,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申请、查询、许可使用及转让咨询、侵权投诉等法律服务。
科技投融资服务由海内外银行、保险、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组成,为产业技术投资和融资等提供金融服务。
国际技术人才服务由技术专业人力咨询公司等组成,为高端产业技术和创新人才的引进、交流搭建对接平台,并提供政策咨询、人才评估、人才规划和人才激励等服务。
投资促进服务由国内高新产业技术园区、技术孵化园区、相关政府服务部门组成,提供技术孵化、投资落户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论坛活动方案
“上交会”以展会结合方式,将举办 开幕式暨高峰论坛、专业主题论坛、政策宣介以及技术推介会、创新演示会、项目对接会、签约仪式等各类活动。
1、开幕式暨高峰论坛
以 “ 创新驱动发展 ” 为主题,围绕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 转移、 转化机制,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等内容开展系列 主旨演讲和高端对话 。 拟邀请国务院领导发表主旨演讲,邀请诺贝尔科学奖获奖者、国外跨国公司CEO、知名研发机构负责人、国内知名高科技企业负责人发表演讲。开幕式暨高峰论坛要体现严谨、务实、俭朴之风。
2、专业主题论坛
分别以政策宣介、产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融资等为主题或专题,汇集政策制订高层官员、海内外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跨国企业、法律机构、金融机构等高端专业人士,就政府产业政策解读、各产业技术发展现状和潜力、市场应用前景以及专业交易服务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予以体验、交流和互动,深度演绎 “ 新技术、新市场、新网络 ” 的展会主旨。
3、技术推介会
为全面体现参展商所展示的高新技术、技术方案、产品的技术内涵和要求,促进高新技术的技术交流、应用合作、转让许可,主办方鼓励各参展商在展期举办各类技术推介会、创新演示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除了可优先报名申请展览场地和活动档期外,更可得到主办方在整体宣传和专业观众邀请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五、在线交易平台
“上交会”开通会展网站外,还将建立在线技术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是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的公益性平台,除发布参展技术项目外,还将收集、整理和发布全国技术进出口信息,经专业团队进行项目配对和规范程序运作,积极寻求与国外技术提供方和使用方的合作,提高交易成功率。交易平台还将建立技术进出口项目追溯系统,为中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六、设立创新技术奖
“上交会”将设立创新技术奖。创新技术将由专家委员会评选,从得票最多的五项提名技术中,采用不计名投票选出。获奖技术项目应具备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已进入应用阶段等特性。创新技术将由“上交会 ” 组委会主任颁奖。
七、宣传方案
(一)宣传宗旨
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全面展示国内外领先技术和先进科技成果,展示中国政府坚持开放合作,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阶段
1、展前
主要包括“上交会”新闻发布会,开通“上交会”中英文网站,在各主办单位网站首页建立链接,刊登系列新闻宣传文章,组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中外媒体进行系列报道,主要形式有领导专访、专家访谈、企业报道和“上交会”宣传片等。
2、展期
在“上交会”现场设立新闻中心,组织国内外媒体充分报道,组织媒体进行专访,发送中英文新闻通篇,发布专刊,组织主要网站进行网络直播。
3、展后
发布“上交会”成果,组织对“上交会”领先和有特色技术和项目跟踪报道,组织报道总结和评价。
八、观众组织
1、宣传广告:“上交会”将采取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模式,集中各类资源,力争在短期内形成有效的宣传效果,以吸引广大观众。宣传手段包括电视、报刊、专业杂志、路牌道旗、展览展讯、观众指南、直邮快递、现场渲染等。
2、推广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省市推介会、园区推介、路演、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将“上交会”的信息传达到观众,积极与客户互动,增加客户参与度和认同感。
3、专业组织: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有效途径,组织专业观众,确保展会的实际效果。同时通过增加展会展品的技术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潜在的客户和观众。
九、各主办单位分工
1、商务部:牵头“上交会”的组织工作;组织拟定“上交会”总体方案;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负责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作为“上交会”支持单位;负责邀请国家领导人、国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负责人出席开幕式暨高峰论坛并发表演讲;负责组织有关驻外经商机构协助招展招商;负责组织省市组团参展参观;负责主办一到两场主题论坛;组织省市、企业、机构举办专业主题论坛和技术推介会;开设“上交会”网站,在本部网站上建立“上交会”网站链接。
2、科技部:参与拟定“上交会”总体方案;推荐“上交会”6大技术版块展出技术的理念建议;负责邀请诺贝尔科学奖获奖者参加并发表演讲;负责举办一到两场涉及6个技术板块的专业主题论坛;组织省市、企业、机构举办专业主题论坛和技术推介会;推荐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参展;推荐相关专家参加专家组;负责邀请国内高科技园区观众;邀请本部领导出席开幕式和论坛活动,在本部网站上建立“上交会”网站链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拟定“上交会”总体方案;负责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人参加开幕式暨高峰论坛并发表演讲;负责推荐交易服务领域企业和机构参展;负责举办一到两场交易服务领域的专业主题论坛;组织交易服务领域机构、企业举办专业主题论坛;协助组织力量,对参展的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情况把关,在展会现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并派专人常驻,负责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监督、咨询,并解决展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邀请本部门领导出席开幕式和论坛活动;在本局网站上建立“上交会”网站链接。
4、上海市:拟定“上交会”总体方案和论坛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招展、组展、宣传及论坛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观众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