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民族如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固系统的思想价值共识很重要,尤其是主流文化需要有共识;而且这样的共识应当是建立在理性和自觉的广泛基础之上,而非“命令式”的强行统一思想,并排斥其它,因为强扭的瓜不甜。
在当今高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中国,更种思想价值明里暗里交锋对立,新与旧、左与右、传统与现代、官方与民间,有时让人产生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的感觉,因为这其中所缺乏的,是一个海纳百川,囊括大典的主流共识,一个实实在在能把绝大多数人凝聚起来,共同前进的价值取向。
中国的最高领导层当然也看到了这一严重问题,最近已提出了“中国梦”概念,及对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及相关主要领导人,不能采取绝对或相互否定的原则,试图从繁杂的历史演化中梳理出一条主要的、适度的、逻辑贯通的、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思想价值线索,以便国家民族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但中国的许多问题出在动机虽然不错,操作起来就变味。譬如刚提到对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不能简单否定,就有官样舆论忙出来试图掩盖和粉饰在那些年中所出现的严重问题。古今中外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最大教训和忌讳,就是当权舆论自己说自己好。切记千秋功罪,应由人民评说,历史是人民写的。
为了矫正如此变味操作,建立共识其实大可不必先直奔主题,而是可以循序推理,从而达到人们思想的自觉自明。曾经听到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旧时有个军阀见到一群士兵在打篮球,便不解地问道:“怎么这么多人争抢一个球?给他们每人都发一个球不就行了?”可见军阀对篮球所应遵守的游戏设计与规则浑然无知。规则和标准很重要,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于是欲建立有效共识,首先应该有比较客观公正、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的价值标准。如果连标准都难以确定,就会出现以偏概全、以小掩大、以公济私,共识则必定难产。依照现代国家的有效实践和成功经验,一般多依靠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作为标准来建立观念和思想共识,即宪法中所体现出的价值观念,应该是代表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方向,也最具备政治文化的中庸、包容和整合性。很难想象除宪法外,还有什么其它标准,能有效反映一个国家的全民共识和利益。
建立共识过程中,现代的价值观念如民主、自由、法制等是绕不过去的。当然这些观念并非中国的土特产,简单移植过来可能会产生水土不服。不过中国自近现代以来搞“拿来主义”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不过是有的东西拿得快点,有的慢点,有的拿起来毫不犹豫,有的拿起来则忐忑不安。有人说中国不需要这些西方观念,还是回到“文革”或现在朝鲜那样的社会好。有如此主张的人当扪心自问,“文革”可能回不去了,但让你到今日朝鲜去学习工作移民你去不去?如果你自己都不愿意身体力行,那么大嘴一张乱吹喇叭鼓噪又有什么意思呢?
再者,建立共识要敢于实践实验,因为实践和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能因为我是官方,我所主张的就是当然的主流共识,这在实际中一定行不通,因为还缺乏实践和实验的有力支持。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成功经验,就是敢于尝试,敢于摸着石头过河。一味照搬别人模式确实没大出息,但哆哆嗦嗦地不敢开拓探索就更没前途,最后一定是被先进的东西所强行淘汰取代,满清王朝已有历史先例。
所以,欲建立中国发展的有效思想共识,就首先要明确客观选择标准和环境规则;而后必须心胸开放,不能闭门造车;还要敢于实践实验,做到以道理和事实服人。这样产生的共识才真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