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美联储崭新的办公大楼在华盛顿宪法大道竣工落成。干净整洁、充满古典风情的白色大理石外墙让这座大楼与邻近的美国联邦政府办公楼看上去十分相似,共同标志着新政时代的繁荣。
楼体大门向前厅延伸的门道上陈列着两尊伟人雕像,分别是美联储缔造者、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和1913年带头在美国国会上抛出美联储提案(Federal Reserve Act)的弗吉尼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Carter Glass)。前厅天花板由希腊钱币样式的石膏浮雕装饰,簇拥着象征“充盈和稳定”的西布莉女神像。
整个大楼的入口处威严庄重,但实用性不强,除了偶尔的某些仪式场合之外,青铜色大门一般都是关闭的。从办事员到政府官员,每个进出美联储总部的工作人员出入大楼都是通过靠C街一侧的后门。
财产税风波
就在美联储总部办公大楼还崭新光亮的时候,美国国会中最后一位留守的真正的平民主义者、来自得克萨斯的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 Patman)提出了一个令人心碎的议案。
帕特曼才华横溢,为人古怪,观点特立独行,性格死板固执,在其近50年的国会任职生涯中,大多数时间都在不遗余力地主张废除美联储及其神秘特权。就在1939年的一次国会听证会上,帕特曼直言美联储实际上不属于美国联邦政府,而是属于美联储旗下的12家会员银行,而这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又隶属并受控于诸多私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均以美联储会员身份持有美联储股份。
因此,这位国会议员通过推理认为,美联储的这座办公大楼并不应该像其他公共建筑那样享受免税,而是应该和其他私有建筑一样缴纳地方财产税。
深受帕特曼言论“鼓舞”的哥伦比亚特区税务员将地方财产税单寄给了美联储。后者随即表示拒绝支付。委员会的代表律师们耐心解释了美联储是在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立法折中下诞生的复杂机构,并坚称此机构是隶属于美国政府的一部分。
这些律师还引用1913年美联储建立之初的立法经历,同时提供了于次年公布的司法部长意见以及后续的一系列联邦法庭决议,所有这些都可以进一步确认美联储的角色,即为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部门”。
哥伦比亚特区的税务员并没有被说服。毕竟,美联储是在1935年花费75万美元从联邦政府手里购得土地,美国财政部也在这份交易契约书上签了字,表示让与“美利坚合众国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权益”。
如果美联储是政府的一部分,那么联邦政府为何要将自己的土地卖给自己?1941年12月,也就是珍珠港遭突袭前4天,哥伦比亚特区政府向美联储寄出税款拖欠通知单,并计划安排一次公开拍卖,他们要将美联储的大理石神殿以最高竞拍价拍卖出去。
拍卖被一再拖延并且从未发生,但这场有关法律问题的口水战耗费了美联储三年的时间,才终于让地方政府确信美联储尽管结构独特,但的确是联邦政府的一部分。最终,12家储备银行被迫在一份“权力让与”的契约上签字,声明他们并不拥有位于宪法大道上的美联储总部办公楼,真正拥有它的是美国政府。
尽管如此,美联储却十分享受外界对自己模棱两可的地位,并喜欢对其大做文章。供职美联储近30年、担任达拉斯储备银行行长及美联储委员的菲利普·E.科德韦尔(Philip E. Coldwell)如是说道:“从某种程度上说,美联储会把自己看做是美国政府。但有些时候,避过某阵风头之后它又不把自己当做是政府。”
一个十足的怪胎?
赖特·帕特曼却从未心慈手软。25年后,这位众议员站在众议院大厅的地板上宣称:“任何一个稍微熟悉美国宪法制度和职能的人都会从本质上认定美联储就是一个十足的怪胎。”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是对的。美联储的确是一个古怪的安排,一场公众监督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古怪联姻,从容不迫地游走在由选举产生的美国政府之外,而又始终是隶属于政府的一部分。
它享受自己有别于华盛顿任何其他机构的延伸特权,可以在无需获得国会许可的情况下提高自己的收入、拟定自己的财政预算;它的最高领导阶层是7位美联储委员,由美国总统任命,由美国参议院认可,任期14年。
而这7位委员要与12家储备银行行长共享权力,12位行长同时也在各地区私人银行效命,从波士顿到亚特兰大、从达拉斯到旧金山。这些行长的任命并不在华盛顿完成,而是在各区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每次由各商业银行在9位董事中选出6位轮流担任行长,这些商业银行同时也是美联储体系下的“会员银行”。
这些商业银行在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中各自持有股份,这的确加剧了美联储的复杂性和“阴暗性”,致使许多人误以为美联储是“私有的”。
美联储是一个政府,包括12家联邦储备银行,并不是一个私有实体。商业银行享受自己进入并影响美联储的特权,但其内部的权力关系是掌握在7位委员手中的,而这7位委员的任命诞生于华盛顿,其权力要远大于12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当地区储备银行董事会选举出他们的新行长时,位于美联储总部办公室内的美联储主席是有权否决这个选举结果的。
美国的这种安排与其他工业国家的中央银行完全不同,后者的地区储备银行根本不存在任何附加权力。不过最大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甚至是典型的英国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被过度政治民主化,而美联储却不是,美联储的运行机制遵循于统一的金融原则,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运行秩序直接受命于由选举产生的政党。
从帕特曼去世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仍有一些人持续对美联储提出异议。每年国会都会收到许多有关美联储改革的提议,发起人既有自由人士也有保守人士,不过除了1978年通过的美联储账目应向国会公开议案外,其余的全部夭折。
美国几乎每年都有地区发起反对美联储的新诉讼,或抨击其隐秘性,或质疑其合法性,但却没有一例诉讼成功立案。
威廉·格雷德,文中小标为编者加,内容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