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
一、招聘岗位
1、教育学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院长3名,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学院网址:http://se.snnu.edu.cn)
2、心理学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院长2名,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学院网址:http://psych.snnu.edu.cn )
3、旅游与环境学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院长3名,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学院网址:http://geog.snnu.edu.cn )
4、音乐学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院长3名,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学院网址:http://music.snnu.edu.cn )
5、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副院长2名,分别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等工作。
(学院网址:http://spgcx.snnu.edu.cn )
二、招聘条件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敬业投入,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院长岗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音乐学院院长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教授职称,学术水平高,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视野宽广,学科建设经验丰富,对学院发展具有战略性构想,年龄在5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副院长岗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音乐学院副院长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视野开阔,热爱管理工作,在本专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或学科建设等某一方面能力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或获得国家重要奖项的人员申请音乐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可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申请表》(在我校党委组织部http://zuzhibu.snnu.edu.cn/ “下载专区”下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应聘者持上述证件原件来校参加答辩(外埠人员由我校统一安排食宿,报销往返交通费);学校对拟定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期及待遇
全职聘任,聘期四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
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的,学校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详见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nnu.edu.cn ),特别优秀的工资待遇可面议。
五、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来函、E-mail、传真等方式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0日
地 址: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10062
电子邮件:zzb@snnu.edu.cn
联 系:029-85310305
孙伟:029-85310306 18220599158
传 真:029-853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