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题:Surveillance and American Liberty
自斯诺登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一直在搜集来自美国公民和非公民的大量电子通讯数据以来,人们的目光一直集中在他的个人状况上。但更重要的问题——即使是在俄罗斯授予他临时庇护之前——应该是美国公民自由的问题。美国真的像俄罗斯、中国和其他人所指的那样伪善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区分在公共辩论中常被混为一谈的两个问题:针对外国实体的电子间谍,和政府对本国人民的国内监控。
在斯诺登爆料前,网络间谍已成为中美关系的一大争议点。今年6月的“习奥会”就讨论了这个问题,两国政府也同意成立特别工作小组来处理这一问题。
美国指责中国以前所未见的规模,使用网络间谍盗取知识产权。美国引用的证据之一,是网络安全公司曼迪安特(Mandiant)的一份研究报告,报告指许多这类袭击,可以追踪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位于上海的设施。中国反驳说,它也是不计其数网络入侵的受害者,而其中许多来自美国。
两国各有各的理由。如果一个火星人观察东亚和北美之间的电子数据,他可能会注意到大量的双向流动。但如果他细看数据包内部,就会发现非常不同的内容。
美国的政策不是为了偷取知识产权,而中国的政策似乎正好相反。与此同时,两国政府都在不断地侵入对方的电脑,窃取传统政治和军事秘密。间谍活动并不违反国际法(尽管它通常会违反各种本国法律),但美国认为窃取知识产权,违反了国际贸易协定的精神与实质。
中国不是唯一窃取知识产权的国家。美国的一些盟国——目前纷纷对被曝光的美国间谍活动表示愤慨——也一直在对美国做同样的事。按照美国的说法,当它检查非美国人的电子邮件时,它寻找的是与恐怖分子的联系,并且通常会将信息与盟国分享。
照此看,安全监控应该对美国和其他国家都有利。毕竟,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阴谋的一部分,是由一名居住在汉堡的埃及人策划的。
美国不是完全无辜的
但美国也不是完全无辜的。斯诺登的爆料显示,美国监控了欧盟代表在准备贸易谈判时的通讯。这可没有带来共同的好处;这是一个糟糕的决定,奥巴马应该摈弃这样的做法。
从策略上讲,俄罗斯、中国和其他国家将间谍问题与公民自由混为一谈,并指责美国的伪善是有效的。但这些指责来自法治薄弱、互联网审查严格的国家,倒是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据斯诺登透露,美国国内有两个重大监控项目。从公民自由角度来看,检查可疑非美国来源信息的内容,比较不容易引起争议。引发较激烈争论的是,国安局监听美国公民电话通讯的来源地和目的地,并予以存档,以供未来可能进行调查之用(也许需要法院下令)。利用技术能力来存储所谓的“大数据”,带来了一系列关于侵犯公民隐私的新问题。
为这个监控项目辩护的人指出,它符合当前法律,也符合美国宪法的制衡原则,因为它同时获得立法与司法机构的批准。反对者认为,1978年在《外国情报监控法》(FISA)下成立的法庭,是在“大数据”出现之前的时代构思的,当前的做法,扩大了九一一袭击后通过的《爱国者法令》的范围。
反对者呼吁制定新法令。上个月,当前法律框架在众议院以微弱多数(217对205)得以保留。值得注意的是,两大党派内都存在分歧。反对票来自保守派茶党共和党人和自由派民主党人。目前还有几项修改FISA法庭的法案待通过,这一课题势必再次出现,
斯诺登的爆料并不能证明美国的伪善,和放任公民自由被侵犯,它引发的争论显示,美国正以其传统的混乱方式,恪守着其民主原则。美国面临着安全和自由之间的权衡,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比乍看上去更加复杂。
对自由的最大威胁,发生于不安全程度最高时,因此适当的权衡,有时可以防止更大的损失。即便是林肯这样的自由捍卫者,也因为美国内战的极端情况,中止了《人身保护法》。而这样的决定,只有在事后才会被认识到是错误或不公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二战初期,对日裔美国公民的限制措施就是例子。
在2011年9月11日之后的10年中,民意的钟摆过多地朝安全倾斜;但在并未发生新的恐怖袭击的情况下,也已经开始回摆。最近的美国ABC新闻台-《华盛顿邮报》民调显示,39%的美国人目前认为,保护隐私比调查恐怖威胁更重要,这个比率在2002年只有18%。
讽刺的是,斯诺登透露的项目,似乎有助于防止新的大规模恐怖主义事件,比如对纽约地铁的炸弹袭击。果真如此的话,它们可能防止了更严厉反恐措施的实施——因此才能出现当前的争论。
作者Joseph S. Nye现为哈佛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