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众声讨了一周之后,刘桓本人出来辟谣了,说上述报道“断章取义”,让大伙儿稍稍松了口气。可这遗产税官方也没有说不征啊,事实上,根据2010年版遗产税草案,免征额是20万,这80万不是起征点,而是应纳遗产税净额(已扣除免征额)适用税率为0%的部分,可粗略理解为100万起征,比80万也好不了多少。所以大伙儿别以为这鹅毛保住了。
事实上,仅仅靠辟谣已很难让民众打消疑虑了。想一想房产税,官方学者与官方智囊前前后后出来放过多少次风,辟过多少次谣?民众的心情也随之忧喜交替。不过,这一切并不妨碍2011年推出了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及2013年下半年将“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这房产税“狼来了”的赶脚你有没有?
还有强制养老保障,多次放风说要延迟退休至65周岁,亲,2007年中国零岁健康预期寿命只有66周岁(男65周岁、女68周岁)哦。其实质是让你多交几年社保税、少拿几年养老金。亦有放风说要提高养老金缴付比例,亲,现在缴付比例已达税前月薪的28%,已是欧洲高福利国家的社保税水平哦。民众能乐意吗?
这些事儿放到一块儿看,是遗产税要税你,房产税也要税你,社保税还要税你,都是从民众口袋里掏钱的节奏,大伙儿能睡得安稳吗?
难道嫌中国目前的税负水平还不够高吗?2012年公共财政收入、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及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政府收入共计18.48万亿,占GDP的比重为35.58%。这样的宏观税负已远美日低福利国家水平,有向欧洲高福利国家收敛的趋势。但2013年3月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做了题为“包容性增长中的财税改革”的讲演,可明确否决了中国走“以高税收搞高福利”与“以财政赤字搞高福利”的“歧路”!
再想就觉得更不妥了。其一,加税与“新两个凡是”的原则不符啊。在全球经济不景加剧全球制度竞争的背景之下,提出“新两个凡是”,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把社会的还给社会,让政府归位,既及时又必要。有鉴于此,政府才有取消行政审批和搞上海自贸区等改革举措,以创造新的制度红利。在税务上,与这一原则相匹配的是减税而不是加税。政府减税,一是可削减靠财税供养的公职人员即食税人(Tax Consumers)数量,令纳税人负担变轻;二是食税人少了,管制和审批也会随之变少,令经济自由度上升。加税就把整个逻辑反过来了。
如果政府右手放松管制和搞负面清单等,左手却思量着增税,加大了拔鹅毛的力度,这左右互搏的效果,好比房间开空调的同时门窗洞开,房间的温度是很难降下来的。你现在开公司手续是简单了,但政府除了开征已有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保税之外,你百年之后政府还要与你子女均分你辛苦打拼出来的资产净值,你创造财富的激励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亲代为子代积累生存资源以让自己的基因绵延下去,是自然法,是天道,尊重为上。
其二,照理说政府也不差钱啊。欧债危机之后,为了证明中国出现债务危机的概率极低,2012年社科院发布了《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分析》:按宽口径匡算,2010年中国主权资产净值为69.6万亿。中国各级政府坐拥大量的经营性资产,比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资产负债表漂亮多了。后者不搞经营,仅靠收税与借债,坐吃山空,政府资产净值为负的年份也不鲜见。中国政府乃是世界上最有钱的政府,没有之一。
如果说“新两个凡是”凸显了减税而不是加税的必要性,那么强健的国家财务状况则提供了先花政府手里钱而不是加税的可能性。把两方面加起来,是说:至少现阶段,政府急吼吼地把手伸进民众的口袋殊不可取。
我们必须站在全球税负竞争与全球制度竞争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2011年,中国人均GDP突破6000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看能不能从阿根廷行差踏错中汲取教训了。
在20世纪初,阿根廷和美国几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都吸纳了大量欧洲移民,蒸蒸日上。直到1930年,阿根廷仍是世界排名前十的富国。但后来阿根廷富而生骄,原创了庇隆主义,竖起社会公平、帮到穷人的大纛,大搞政治与经济民族主义及民粹主义,国有化、强化工会特权、大派福利和高筑关税壁垒等。1950年,阿根廷人均收入为前宗主国西班牙的两倍;1975年,情况倒了过来,一来一去相差四倍,倒车把自己倒成了中等收入国家。
中国切莫未富先骄,切莫效仿庇隆主义,以避免掉入拉美国家“中等收入陷阱”。
传言中国将开征遗产税的消息引起网络上的热议,按照各国的实践,对富人适度征收遗产税是一种增加政府收入的方法。但在中国为何征收遗产税会阻力较大,这不是人们同情富人,而是民众担心城门失火、秧及鱼池。这里关键的问题是遗产税征税起点,按照目前流传的中国遗产税征收起点80万元人民币来看,民众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美国的遗产税实际上它包含了三种类型的个人资产转移赋税:一是遗产税,二是赠予税,三是隔代资产转让税。1916年联邦政府只是开征遗产税,后为防止通过生前赠予以及将遗产以信托的方式转让给子女的下一代或几代,从而逃避遗产税,联邦政府又相继开征赠予税和隔代遗产转让税。从1977年起美国遗产税和赠予税适用统一的税率表。
从1916至1976年,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都很低,最低的时期个人为40000美元,最高的时期为100000美元,1976年美国的个人遗产税起点为60000美元。与此同时,遗产税的最高税率却是不断攀升,从40%上升到60%、70%,1941至1976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一直维持在77%。高额的遗产税使这一税种成为最令美国人痛恨的税种,同时引发废除遗产税的呼声。因此从1977起,美国遗产税征收出现了征税起点逐步上升、最高税率逐步下降的趋势。
2001年,小布什推动国会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上升到2002年的100万美元,最高税率则从55%降低至50%。2004年,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上升到150万美元,最高税率降至48%。2006年,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进一步提高为200万美元,最高税率降至46%。到了2009年,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突飞猛进到350万美元,最高税率则降至45%。
2010年可谓美国富人“快乐的死亡年”,因为这一年过世的富人如果想把遗产全部留给后代,那是碰到了好年景。2010年的美国遗产税被开了“天窗”,即在这一年去世的富人后代继承的任何遗产都不需要缴税。2011年,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大幅提高到500万美元,最高税率降至35%。2012年,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略微提高到508万美元。但到2013年,小布什的减税政策失效,奥巴马当然是喜欢遗产税了,现在政府差钱,遗产税最起码还可以堵堵政府财政的窟窿啊。2013年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大幅下降到100万美元,最高税率则恢复到55%,所以美国现在的遗产税起征点是100万美元。
那么“山姆大叔”每年能收到多少遗产税,而缴纳遗产税的又占多大比例呢?我们看一下2011年美国人缴纳遗产税的具体情况,2011年美国人继承的财产有718亿美元,有8600人申报遗产税,实际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人数为3270人,共缴税105亿美元。在缴纳遗产税的人群中,继承遗产额5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的人占46.3%,继承遗产额1000万至2000万美元之间的人占30.6%,继承遗产额超过2000万美元的人占23.1%。2011年“山姆大叔”所收到的遗产税98.1%来自于收入最高10%的人群,78.5%来自收入最高1%人群,51.3%来自收入最高0.1%人群。根据美国税务中心的预估,由于2013年遗产税征收起点降低,今年美国需要交纳遗产税的人数会快速上升到5.2万人,政府征收的遗产税会达到400亿美元。由此可见,如果遗产税征收起点高,遗产税就属于地地道道的富人死亡税。如果征收起点低,那就有可能变成老百姓的死亡税。
根据美国遗产税征收的情况,中国若实施遗产税,首先征税起点是要害。中国征收遗产税的起点不能太低,有学者建议起征点在500万元人民币,而有关机构对老人的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人认为遗产税起征点应在1000万元人民币。中国绝大多数人的财产是住房,如果征收遗产税起点过低,城市居民只要拥有住宅,最后都可能面临被征税。举个例子,按照80万元人民币的起征点,北京三环以内所有家庭都有可能会成为课征遗产税的对象,而三环以内的居民不见得都是富得流油的人吧。在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大多数居民家庭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此低的遗产税征税起点只会重击普通民众,失去向富人征税的原本含义。第二,美国遗产税缴纳对象基本上是收入最高10%人群,中国在征收遗产税时应考虑征收人群不能扩大,缴纳遗产税的人群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之内。第三,征收遗产税的前提是家庭财产透明化,美国有健全全民的纳税记录,家庭财富可谓记录在案。中国如果无法使家庭财富透明化,遗产税征收最后反而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