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國家,競選已是政治慣例。但在中國民主化過程,競選之路極為漫長。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在接受新京報專訪時指稱,「競選會將選舉變成有錢人的事」。
今年北京的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修改選舉法的決定。此次修改,北京當局號稱實現了選舉的普遍、平等、直接與間接相結合以及秘密四個選舉基本原則。在被問及人大代表選舉中,何不採用競選模式時,李飛說,西方國家搞競選,一個基本的條件是必須有資金支撐選舉經費,但在中國,社會上多數人沒有這方面的資源和實力。
李飛表示,中國注重實質民主,實質民主和形式民主應當高度統一。但一個社會從公正、公平角度要更注重實質民主。他說,中國的實質民主是要保證各方面、各地區和各民族都有一定的代表,進入到國家權力機關中,不是像西方國家採用那種簡單的競選方式。
對於西方民主制度是否能適用於中國,曾多次赴海外考察選舉制度的李飛回應,中國考察西方國家的民主政治是多方面的,包括西方的選舉辦法是如何設計。
不過,他也強調,選舉制度對不同國家,都是依據各自的國情制定,不同國家之間的選舉制度,難以有完全相同的模式。
他說,「每個國家一定要把自己國家的國民安撫好,他們有相應的政治權利,表達他們的訴求。大家達成共識、能夠接受的,認為是進步的,就是適合他們國家的選舉制度和政治體制」,暗指西方的民主政治未必適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