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净值人士(定义为不包括自住房产的可投资资产超过600 万元以上的人士)向海外转移资产近年已渐成趋势。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2012年的调研,这类群体拥有33万亿元资产,已经转移了约2.8万亿元,约相当于中国2011年GDP的3%。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和社会卫生总支出也不过各为2.4万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趋势在明显加快,两三年内预计将翻番。这已经成为一个值得国家和各界关注的问题。
中国富裕阶层的钱都流到了哪里?他们向海外转移资产的主要原因何在?
青睐房、债、股
“将钱打到我瑞士银行的账户”——这是很多电影中的经典台词。
北京《法治周末》报道,瑞士《银行保密法》规定,任何银行职员都必须终身严格保守其与客户往来情况及客户财产状况等有关机密。富人们对这一“保密法则”钟爱有加,大量“隐姓埋名”的资金涌入这里。
中国富人也不例外。早在2008年,汇丰私人银行(瑞士)宣布,2007年获得主要来自中国富裕人士高达227亿瑞士法郎的存款。
然而,随着瑞士政府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瑞士银行“客户的一切都是‘秘密’”的生存法则受到重创。
对在瑞士银行存款的中国富人来说,“雪上加霜”的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下称《办法》)的实施,使其与银行“只有你知我知”的存款状态被彻底打破。
近年来,中国高净值人士(定义为不包括自住房产的可投资资产超过600 万元以上的人士)向海外转移资产已渐成趋势。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和中国建设银行2012年的调研显示,这类群体拥有33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资产,已经转移了约2.8万亿元,约相当于中国2011年GDP的3%。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中国教育经费总投入和社会卫生总支出也不过各为2.4万亿元。
上述调查还显示,中国高净值人群在海外资产的配置偏向于购置房产、债券和股票,而实业投资比例偏低。前三者合计占到海外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其中房产占约42%,债券占约18%,股票占比约15%,投资到实业仅占约14%。
更值得关注的是,资产在300万至600万元的入门级高净值客户也在加速转移资产。这一群体拥有海外资产的比例在2011年几乎为零,2012年却增长到26%。资产在600万至5000万元的群体这一比例则从11%增长到24%。这一庞大的入门级基础富裕群体的增长进一步推动提升了向海外转移资产的总人群。
此外,在尚未向海外转移资产的人士中,有四分之一的人群表示在未来三年内肯定或有可能会这么做。
流向港、美、加
美国咨询公司贝恩在去年5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说,大批中国有钱人仍想投资和移民海外,但他们的目标已开始发生变化。
海口财新网报道,贝恩在其发布的《201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说,五分之三的中国内地有钱人开始寻求移民海外,另有三分之一的中国有钱人在海外有投资。
上述报告第一作者Jennifer Zeng说,对中国有钱人来说,希望移民和投资海外是一种防守措施。她说,他们越多地寻求分散风险,就越多地放眼其他地方。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BCG与建行联合调查结果的印证。
该调查显示,中国高净值人士向海外转移资产的最主要目的在于——资产保值和增值,有此目的者占被调查人群的45%。此外,38%的人有确保资产安全性和私密性的诉求,同样有38%的人以养老、医疗、子女教育为诉求,还有方便海外业务发展(约31%)和进行全球配置以对冲国内风险(约28%)等。
Jennifer Zeng说,贝恩近年的调查出现的最大变化是受访者的目标发生了变化:中国有钱人开始寻求将保护财富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两年前,受访者将创造财富作为主要目标。
与这一目标相对应,在富裕阶层海外资产转移目的地的选择上,中国香港、美国和加拿大成为主要集中地,这三地集中了高净值客户60%的海外资产。
中国香港、美国和加拿大占比分别为22%、21%和16%,紧随其后的是瑞士(9%)、新加坡(6%)和澳大利亚(5%)。这三地同时也是海外移民的热门目的地。当离岸中心同时也是良好的客户定居地时,该目的地将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相较于欧美的离岸中心,亚太的香港和新加坡在文化和距离上更有优势。香港更是大陆高净值家庭海外资产的最大集中地,距离近、语言互通是两个重要因素。
满足高净值人士在子女留学和移民方面的诉求,美国和加拿大成为中国海外财富第二、第三大集中地,但中国客户对其法律和文化相对陌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客户对资产配置的兴趣。
瑞士等欧洲离岸中心对中国客户的吸引力较小,当地苛刻的移民政策使得国内客户更倾向于北美。选择瑞士的中国客户更多的是出于资产私密性、安全性以及全球资产配置的考虑。
赚钱还靠中国
近年来,走出国门到美国或英国买房子的中国人已经越来越多。虽然有人担心富裕阶层——包括一些涉及贪污腐败的官员,将大量资本转入海外不动产,会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但比较中国的国内购房总额,富人投资海外房地产的规模仍然很小。
《纽约时报》报道,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近期曾对媒体表示,目前富裕人群海外投资房地产的规模,与2012年中国居民国内买房总金额的6万亿元人民币相比,仍显微不足道。
也有经济学家认为,资本外流和富豪移民是财富增长带来的正常结果。
“财富洞察力”网站分析师奥利弗·威廉姆斯说,中国富人在海外财富占其财富总额比例约为13%,这低于全球20%至30%的平均值。
至于富人转移资产对中国经济影响,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从全世界来看,谁都不能否认中国是赚钱最好的地方,外国的资本看好中国。自己的钱往外流,显然这些钱流出去并不是找到更好的机会。
张车伟说,“我觉得现在并没有真正看到精英人才外流,这两年反而是海外大批精英人才不断回国。这些人出去,大概还是在国内赚钱到海外花钱,把财富转移到海外,准备一个后路”。
在张车伟看来,这些富豪虽然办了移民,但他们最后都在中国工作,而且还在中国赚钱。离开了中国,这些人是没有办法更好的生活,也不可能赚到他们希望的钱。“他们在中国赚到的财富,如果到国外去挥霍,是一种不负责任,或者在某种情况下是对不起这个国家的”。
此外,在海外投资业同样存在着风险。
有分析人士认为,对海外购房自住者,如果房屋空置,地税、物业税等每年都累加,养房成本不低。对投资者而言,海外房屋价格波动很大,购房未必一定保值,尤其是许多成片开发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配套的,一旦出现变故,这些服务也会停止,从而出现除房子什么都没有的死城。
“这样的死城,房产价格甚至会跌到零。”上述人士称。
他们带走了多少钱? 新政能否拦截贪腐“黑金”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这被解读为当局开启“海外反腐”机制,可遏制官员和国企高管在海外隐匿财产之行为。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从外逃人员的级别构成来看,中高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处级干部逐渐增多;外逃资金的数额,也已从过去的人民币几万元、几十万元发展至现在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个人海外资产申报新政是否能发挥反腐效果,有专家认为,未必能在多大程度上助力反腐。因为新《办法》要想发挥反腐作用,还需其他制度的配合。比如官员及其家属的出国、留学、定居等重大事项汇报制度。而从目前的消息看,申报很难操作,毕竟,那些欧美国家的银行并非想查就能查。
如何把钱带走的
为何要监管中国居民的海外经济行为?一些海外媒体的猜想是两个字:反腐。
而事实上,《办法》之所以引发诸多关注也正是因为部分舆论为之贴上的反腐标签。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后对腐败的严厉打击使腐败官员被定罪的数量大增——仅在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检察方已处理近3700件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达8750万美元。这场反腐败斗争也牵扯出了许多涉案赃款,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海外持有资产。
去年12月29日,中组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地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其中包括子女移居国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
今年1月中旬,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多家媒体认为,这些规定显然是针对中国腐败官员将资产转移海外,以及防止金融资产流失到海外。
北京《法治周末》就引述专家说,《办法》加强了当局对中国公民个人在海外金融资产的了解,是抑制税款收入流失、防止跨国洗钱和贪腐人员外流外逃、打击经济金融犯罪的有效手段。报道指出,在中国“出海”的资金中,虽然对其中包含的官员资产的数额,尚无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从近年来滞留境外的贪官数量来看,不会是个小的数字。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从外逃人员的级别构成来看,中高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处级干部逐渐增多;外逃资金的数额,也已从过去的人民币几万元、几十万元发展至现在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据报道,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名原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2001年出逃时就携款高达4.83亿美元。2011年落马的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其妻在洛杉矶有三处豪宅。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总结,中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主要途径包括现金走私、投资、替代性汇款、海外直接收受等八种。其中,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产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新趋势。
美国华裔律师邓洪介绍,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来的大背景下,一些官员利用这样的渠道将国有资产转到自己腰包的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多。特别是县、市一级到海外开公司的,没有一定的关系是出不来的,产生的问题可能会更多。他认为,中国反腐不能忽略海外,核查中国官员及国企在海外的业务及资产情况,也应是中国反腐走向深度的方向之一。
能否把钱要回来
虽然很难精确估计近年来究竟有多少腐败赃款流出中国,但是负责帮助政府和私营单位追查腐败的非盈利组织“透明国际”的项目主管Ran Liao说,粗略估计中国近年来有5000亿元人民币流向海外。
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刊文透露:中国央行一份被泄露的报告估计,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8年,国企有1.8万名官员和雇员从国库中侵吞了 8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人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荷兰。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数据,中国居民2011年“灰色收入”总计达1万亿美元。
由于全球反洗钱协定要求金融机构报告可疑资金,贪腐官员将赃款直接存入海外银行或股票市场面临风险。但对大多数国家的房产中介并无此类规定。因此携带大量现金的中国买家很快就能达成购房交易,用来藏匿赃款。
据财富网站Juwai.com估计,中国买家在2012年投资海外房产共300亿美元。其中91亿美元投资美国,而根据美国房地产协会,其中70% 的购买是现金支付。而澳大利亚监管机构确认,2011至2012年度中国投资者在澳投资40亿美元。此外,2012年,中国买家也购买了伦敦新房中的 27%。
有反腐专家表示,贪官将资金转至境外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本人及后代“幸福”地生活。打击海外资产的新行动意在阻止这一进程,“中国政府希望他们陷入绝望。”
但业内专家认为,对任何政府而言,没收和找回海外资产都相当困难。尽管中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国,理应互相帮助追讨流失资金,但这是一个漫长、艰巨并充满外交和法律难题的过程。
至于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的反腐效果,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教授葛顺齐认为,单纯从《办法》来看,效果或许并不明显。“首先,具体细则有待观察;其次,从外汇管理局的惩罚措施可见,30万元和5万元的上限可能不会有太大的震慑力。”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认为,《办法》要想发挥反腐作用,还需其他制度的配合。比如官员及其家属的出国、留学、定居等重大事项汇报制度。而从目前的消息看,《办法》所提的申报很难操作,毕竟,那些欧美国家的银行并非想查就能查。这不仅涉及一国政府的管制问题,还需要其他国家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