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媒体称,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尽管美国不时爆出所谓“要帮忙捉拿中国贪官”的消息,但由于缺乏引渡条约以及复杂而漫长的司法程序,缉拿隐匿在美国的这些贪官面临重重困难。在过去10年中只有两人被遣返,而且近来贪官赴美外逃有加快趋势。美国华裔律师建议,应该适当考虑一下“分成”机制,从经济方面调动美国执法机构合作的“积极性”。
中国贪官最爱逃美逍遥自在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是贪官外逃的真实写照。中国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巨款潜逃海外,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这些是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的主要目的地。
《华尔街日报》2011年曾援引中国央行当年的一份报告指出,从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已经有18000名贪官和国企员工出逃海外或藏匿,携带款项近8000亿人民币(1230亿美金),占中国去年GDP的2%。
中国外逃贪官到底有多少?目前尚无准确统计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多年来许多中国贪官东窗事发后,往往首选美国为“避风港”。因为中美两国在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巨大差异,而两国间又没有司法引渡制度。
据人民网报道,纽约的长岛、洛杉矶的比弗利山庄、旧金山的湾区、新泽西的爱迪生市,这些美国富豪的聚居区,吸引了不少中国贪官。这些地区的房价奇贵,一般豪宅都在200万美元左右,普通美国人不敢问津,可这些美国人经常惊奇地发现,一觉醒来,隔壁的豪宅搬来了一家中国人,听说还是用现金买的。这些神秘的中国人,开着名车,衣着考究,出手阔绰,行踪诡秘,很少与人搭腔,更不与邻居交往。
在洛杉矶、旧金山等地的私立名校,一些中国学生不靠奖学金轻松来上学,放了学开着宝马、奔驰跑车潇洒离去。洛杉矶比弗利山庄好莱坞明星经常光顾的名牌店,也有不少珠光宝气的东方女人出没。
美国宽松移民政策是诱因
加州华人律师邓洪向《环球时报》表示,目前中国贪官获取移民身份的方式往往是投资移民,贪官首先把自己的亲属以投资移民的方式送到美国,亲属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后,很容易为贪官申请美国绿卡,也有贪官自己直接申请投资移民的情况。
据邓洪了解,虽然在申办投资移民时,要说清楚投资资金来源,但美国查得并非那么严,因为资金来源经常无法查证;另外,美国经济不景气,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对美国很重要,有钱进来何乐而不为。
加州律师申春平表示,贪官跑到美国留下来并不难,但把他弄回去却不容易,如果中国贪官在美国没有违法,很难把他赶走。申春平在洛杉矶执业多年,看到中美合作将中国罪犯遣返回去的案例并不多。
如何惩治中国外逃贪官不仅是国内关注的话题,也一直是美国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一些媒体曾不时透露出所谓美国要帮忙捉中国贪官的消息。对此,美国加州洛杉矶县警局国际联络处警官李明成日前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抓中国贪官这样的事情,属于外交及联邦政府层面的事务,地方警局不能直接插手。他说,即使知道中国的贪官隐匿在洛杉矶,不经过联邦政府,美国法律是不允许地方警力介入的。
中美司法缺少合作动力
中美从2007年开始就有司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其中也曾涉及到遣返在美国中国贪官问题。但邓洪表示,美国的联邦法及司法体系,规定了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各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所以中国不可能指名道姓要求联邦或地方执法机构把谁抓回去;中国发出的通缉令也因为中美没有引渡条约,美国的执法机构不会帮助执行。
申春平说,他在办案及日常生活中,接触到一些拥有美国合法身份的中国官员。这些有着双重身份的人明显有经济问题,但由于中美之间尚没有刑事引渡条约和司法互助协议,即使中国政府发出通缉令,美国也会不理。
这里面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双方的法律体系不同,不能接轨。在美国,法官判案引述有关案例,没办法打包处理一类案子。而中美要想签订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对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认识的分歧。
美国一些执法官员和法律人士则认为,要想有效打击逃到美国的贪官,中美若一时签不了刑事引渡条约,可以先从两国司法检察机关相互交换资料着手。此外,中国还应善用美国法律,并研究贪官转移资金的新特点,同时还要有一些鼓励美方配合的措施。
邓洪和申春平都提出,与美国合作打击中国贪官面临的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是,贪官被抓到了,但贪官的钱被扣下了,怎么办?对中国来说,不惜一切代价,要人、也要钱;但对于美国来说,付出很多帮你拿人拿钱,但什么也没得到,往往就失去了合作的动力。他们建议,应该适当考虑一下“分成”机制,从经济方面调动美国执法机构合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