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一群不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大都是在校学生,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过上轻松奢侈的生活,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沦为卖淫女。近日,十堰特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宣判,赵某、曹某、王某等人因犯下组织、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罪等,而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花季女生做援交妹,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前两年上海就曾曝光过这方面的案例。让人不能明白的是,为何这类的事情总是层出不穷?虽然公安部门历年来从未停止过对卖淫嫖娼的查处,虽然年年打击不断,我们依然不得不面对这样尴尬的事实。笔者昨日在网上看到《在校女生为零花钱卖淫称和市场买卖一样不违法》的报道,真乃五味杂陈,近30名涉案人员,竟然有一半是在校读书的学生。那么,这些在校女生卖淫为何称“和市场买卖一样不违法”,这背后究竟该谁反思?
笔者不想在这里描述这些花季少女做“援交妹”的过程,只是觉得花季少女为零花钱出卖自己的青春,涉案人员之多,涉及学校之广,不能不叫人深思!撇开有人组织诱惑她们卖淫不说,为什么她们与嫖客之间竟然形成了固定的“圈子”,通过QQ、电话等方式,主动与嫖客联系进行卖淫?为什么她们会介绍自己的女同学与加入其中?为什么在她们心里觉得卖淫如同买卖不违法?为什么做“援交妹”在她们的心里没有一点点羞辱感?这一个个问号,在寻找着答案……
不是吗?每每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挥舞道德的伦理棒横加指责,什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位,缺少与子女沟通;什么学校只重视成绩,忽视了学生的道德教育?似乎把责任都推到了家长与学校的身上。请问:那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这样?又有哪一个学校不是在全面抓学生的“德智体美”?如果说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是导致花季少女出卖青春的“硬件”因素,那么,社会大环境中的“软件”因素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孩子们的行为?
毋庸置疑,花季少女为零花钱成为“援交妹”,应该成为成人世界的一面镜子。我们不应一味指责孩子们的道德沦丧,而应该审视和反思一下大人的行为与生活。毫不客气地说,正是成人社会的不良影响,使部分青春期的孩子迷失了方向。不是吗?如今,我们的电视里、网络中炫耀的“小三满天飞”、“拜金主义”等现象是泛滥成灾。这些,俨然成了孩子们榜样。试想,当这些负面的信息包裹着心智发育还不成熟的年轻人时,当社会提供了这样的生存土壤时,她们会不被污染吗?
为此,最该为此感到羞辱和自责的应该是我们成人和这个社会。女生的这些行为和思想,让我们难免为正处于成长期的孩子担忧和焦虑,似乎也让人看到了某种可怕的病毒在蔓延。套用《青春期》电影中女主角说的那句话:“我的责任就是放弃责任”。不知道在这些女孩身上,堕落到如此地步,是不是也在报复我们的社会不负责任?既然大人们都认为“坐在宝马里哭”是件不丢人的事情,那么,在孩子的心里自然认为不偷不抢,出卖自己的身体换零花钱,就没什么不对了。
如今,花季少女为零花钱沦为“援交妹”,为我们的社会敲响了警钟。这究竟是谁之过,又该谁反思?我想,无需多言,各位心里都会有一个沉痛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