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发挥海外侨胞人才智力资源优势,帮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发展,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经济科技司、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共同主办“第十四期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定于2014年8月15日~8月21日在北京举办。研习班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一、活动主旨:
  增进华侨华人科技人士对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中国文化、北京创新创业环境的了解,增强与北京开展经济、科技合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报名对象:
  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外华侨华人科技社团负责人及专业人士、海外校友会负责人。有创业项目、拟来京发展的优先。
  三、课程设置:
  本次研习班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主要课程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中国法律实务、在华投资分析、北京科技政策与人才政策解读、高科技创业与政策解读、国学智慧与现代管理等。期间,将安排参观中关村展示中心,赴首农集团考察交流,中关村“一区十六园”项目推介,以及市属企业海外人才引进需求介绍等活动。
  四、活动费用:
  培训期间学员在北京食宿和考察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国际差旅费及它费用需自理。
  五、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自荐或通过海外华侨华人专业协会、中国驻海外使领馆推荐,每个协会可推荐1-2名人员(此前参加过往届专业人士创业研习班的不再重复推荐)。
请填妥《报名申请表》(附后),于6月20日前将《报名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证件照片电子文档一定要提供。报名从速、额满为止。报名申请经审定后,主办方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最终受邀名单以正式邀请函为准。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北京市侨办联系。
  联系人:北京市侨办科技和人才处  刘  勇   马云飞   联系电话:86-10—66001069   66002179
  传真:86-10-66001036
  报名邮箱:lybd8341@126.com  
附:日程安排及课程设置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日程安排及课程设置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8月15日 (星期五) | 全天 | 学员报到(清华大学紫光国际交流中心) |  | 
|   8月16日 (星期六) | 上午 | 开班仪式 |  | 
| 第一讲:宏观经济形势及全面深化改革报告 |  | 
| 下午 | 第二讲: 在华投资分析 |  | 
| 晚上 | 欢迎晚宴 |  | 
| 8月17日 (星期日) | 上午 | 第三讲:中国的法律实务 |  | 
| 下午 | 第四讲:易经与领导智慧 |  | 
| 8月18日   (星期一) | 上午 | 第五讲:高科技创业与政策 --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及科技园区 |  | 
| 下午 | 第六讲:中关村展示中心考察与交流 |  | 
| 8月19日 (星期二) | 上午 | 第七讲:“科技北京”战略解读 第八讲:北京人才政策解读 |  | 
| 下午 | 第九讲:首农集团三元食品公司参观考察 |  | 
| 8月20日 (星期三) | 上午 | 第十讲:中关村“一区十六园”项目推介;市属企业海外人才引进需求介绍 |  | 
| 下午 | 第十一讲:学习体会与座谈交流 |  | 
| 结业仪式 |  | 
| 晚上 | 欢送晚宴 |  | 
| 8月21日 (星期四) | 上午 | 学员离店 |  | 
  
 
备注:日程安排可能会有调整,以当时为准
 
 
第十四期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
报名申请表
 
填表说明:带*项目为必填项;
请用中文填写;
请附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请不要使用PDF格式文档。
 
| 项目 | 请在此列填写 | 
| 1.中文姓名* |  | (近期电子照片)* | 
| 2.护照姓名* |  | 
| 3.护照号码* |  | 
| 4.出生日期 |  | 
| 5.性别* |  | 
| 6.民族 |  | 
| 7.祖籍* |  | 
| 8.国籍* |  | 
| 9.住在国及城市* |  | 
| 10.通信地址* |  | 
| 11.国外联系电话* |  | 
| 12.国内手机* |  | 
| 13. E-mail* |  | 
| 14.传真 |  | 
| 15.毕业学校、专业及学位* |  | 
| 16.工作经历及岗位* |  | 
| 17.从事专业领域及主要成果* |  | 
| 18.所在社团及职务* |  | 
| 19.社团简介(会员数量、行业分布、地域分布及主要负责人) |  | 
| 20.已经或正在与国内开展合作交流的情况* |  | 
| 21.拟与北京市开展科技、人才等方面交流合作的项目或意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