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最近修改校規,明文禁止教授與大學生有性關係。
哈佛大學一個月前曾宣布今春將進行校內性侵犯問卷調查,最近又推出上述新規定。
哈佛大學發言人表示,該校認為師生本來就處於不對等地位,但舊法規未能反映該校對師生關係的期待。因此該校將修改政策,在原有校規上增加「禁止」字句,使法規更清楚和符合期待。該禁令將適用於文理學院全體教職員,該學院主要負責大學部本科教育。
據彭博(Bloomberg)新聞社報導,大多數高校不贊同師生戀和發生性關係,但很少明文規定或下禁令。但也有少數學校如耶魯大學、康州大學有此規定。哈佛大學以前校規只限制教授不能與修自己課的學生搞男女關係,如今禁令擴大並且更明確;教授也不許與他(她)所指導的研究生談戀愛或有性關係。
禁止師生戀還考量「異常關係可能影響公平給分」。哈佛現在也禁止有權力給學生評分、或負責指導的研究生,與大學本科生談戀愛。不過,校規中沒有說明,將如何處罰違規者。
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主任賴薇(Anita Levy)表示,她了解哈佛禁令的動機,但擔心此禁令效果不彰,校園師生戀情將轉入地下化,而且有可能因此變得更加吸引人。
她說,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的立場是,教師不應指導或負責監督那些與自己有性關係的學生。直接有學術、課業、研究或工作關係的師生戀,是有違道德、會高度被人譴責的行為。如果萬一真有此事發生,教授應該謹慎採取行動,去除一切與學生學習、研究或指導有關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