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越来越多的海外引进人才中,华侨却面临在国内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问题,带来诸多不便。” 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建议,让海外华侨高层次引进人才取得合法身份证明,为人才引进创建更加便捷的环境。
龚克介绍,对华侨引进人才,虽然《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已明确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但实际上,银行等单位均要求出具身份证。这就使得持中国护照的华侨引进人才,面临无法办理银行卡,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无法缴纳所得税,无法购房、办理驾照、购买火车票等难题。他建议,对于入选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出入境法和“千人计划”等规定,尽快解决华侨人才回国工作的身份证明问题。(李川 刘冬梅 魏彧)
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建议:简化外国人才引进行政审批
“中国目前仍需广泛引进外国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但复杂的审批等管理程序为引进外国高层次专家增加了困难。” 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建议,为避免外国人才“办证难”,应整合外国人才来我国工作的管理部门,简化行政审批事项。
近年来,中国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了引进外国人才的力度,但目前外国人才来中国工作却面临行政审批程序繁杂、政策碎片化严重和办理证件多、时间长等问题,外国人才在中国遭遇“办证难”的窘境。
朱奕龙委员说,外国人才来中国工作从国家到地方层面要涉及10余个部门;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等,要依据不同部门发布的不同管理规定,规定的内容也有所差异。另外,外国人才在我国工作需办理多种证件,费时费力。例如,外国专家来中国工作,需要到至少7个部门,花费近2个月时间,提交20多份材料。
朱奕龙委员建议,从国家层面整合涉及外国人来我国工作的管理部门,出台统一的外国人工作管理法律法规,并对涉及外国人来我国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简化外国人才工作的审批事项,尽快建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邹欣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