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22日公布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宣读了普选政改方案,方案建议由全港500万名合资格的选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为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投票,投票只举行一轮,得票最多者当选。
方案内容
5至10名参选人,2至3名候选人
政改方案建议,提名委员会人数维持1200人,按现有四大界别、38个分组组成,分组委员数目以及委员产生办法维持不变,选民基础大致不变,只作必须的技术性修订。
方案又建议,提名委员会须按民主程序,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并在设计具体提名程序时,确保每位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及提名机会平等。考虑设立秘书处,协助提名委员会依法顺利进行提名程序。
根据方案,提名第一阶段中,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取得至少120名、至多24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记名联合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1名参选人。在此建议下,方案容许最少5个、最多10个参选名额。
提名第二阶段中,提名委员会将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提名2至3名候选人,然后再逐一考虑,每名委员最少支持2名参选人,最多可支持全部参选人,获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3名参选人将成为候选人。
普选阶段,方案建议全港合资格选民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中,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只举行一轮投票,无须要求当选人取得半数以上有效票,无效选票按目前的做法处理。
“第三部曲”
历史把责任放在议员的肩膀上
林郑月娥强调,全力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特区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标。
根据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香港的政制发展方案必须走完“五部曲”,包括(一)由特区行政长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有关的选举办法,(二)得到人大常委会的确定,(三)展开修改程序,并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四)特区行政长官同意,(五)交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修改即生效。
特区政府22日提出具体政改方案,标志着香港政制发展进入“第三部曲”。林郑月娥说,要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必须得到全体立法会议员2/3多数通过方案,特区政府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展开审议程序,务求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表决程序。
她呼吁各位议员以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为依归,务实、负责任地考虑多数市民的意愿和政治现实,让香港的民主发展可以继续向前走,立下最重要的里程碑。她形容议员承担宪制责任,是时代的呼唤,是历史把责任放在议员的肩膀上。
各界反应
符合香港长远需要和国家利益
香港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这份报告及方案,认为其提供了现阶段香港实际情况下最适合的选举制度,并希望立法会议员回应主流民意,通过方案,让香港500万合资格的选民能够在2017年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
41名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支持政改方案。声明说,方案符合基本法、“8·31”决定和香港实际情况,如果方案获通过,将有助解决香港长期有关政制问题的争拗,让社会集中精力解决其他各项问题,符合香港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国家利益。
20多名工商团体成员在立法会外请愿,促请立法会议员按照大多数市民意愿,通过政改方案。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等当日发表声明,表示支持特区政府公布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