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金银及制品:
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总署制定。金质铸币(包括金质贵金属纪念币)进出口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机构办理。个人仅允许携带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出境。
旅客携带、佩戴出境黄金饰品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不作为重点管理,免予验核签章;超出50克的,应按货物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放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应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2、携带现金: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l)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进出境人员携带人民币不得超过2万元。
进境人员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应依法申报——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通道)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特别提醒▶▶▶
针对旅客超量携带现金、金银及制品出入境的情况,海关提醒:旅客出入境前最好提前了解海关规定,不要超量携带货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在出入境时向海关工作人员咨询。
近来,总有一些违规携带现金、金银及制品,华侨在国外打工后携带大量外币回国,被海关截住的案例。这些违规案例中,有走私者,有心存侥幸者,也有对相关政策不知情者。
案例一 上海海关查获走私 金银纪念币2300余枚
12月2日,上海海关发布消息,在进境旅客通道查获一起走私金银纪念币案,现场查获金币2116枚、银币216枚,其中金币总重7.815千克、银币总重8.98千克。这是全国查获的最大一起金银纪念币走私案。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批捕。
据上海海关缉私局介绍,金银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统一在境内外限量发行。像熊猫纪念币分“国内版”及“海外版”,根据相关规定,“海外版”的纪念币只有通过办理进口货物通关手续才可以回流到国内市场。
然而在一次市场调查中,海关缉私警察却发现专供香港市场的熊猫纪念币在内地市场上流通销售,而且数量较大。海关缉私警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进出口统计数据中并没有“海外版”熊猫币的货物进口记录,由此初步判断这些港版熊猫币涉嫌走私。
上海海关缉私警察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陈某逐渐进入海关缉私警察的视野。7月6日,陈某搭乘航班由香港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选走海关无申报通道入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就在她试图混在旅客中入关时,海关旅检关员礼貌地将她拦下,对行李进行开箱检查,查获了大量专供香港市场的金银纪念币。经现场清点,金币2116枚、银币216枚,这2332枚金银纪念币绝大多数为熊猫纪念币。
案例二 满洲里海关查获违规 携带进境货币118万卢布
11月17日,满洲里海关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旅客检查通道查获一起中籍旅客违规携带超量外币案件,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俄罗斯货币118万卢布。据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办公室介绍,这是该关今年查获的第11起违规携带卢布进境案件,已累计查获超量携带的卢布817万。
据了解,我国一直没有将卢布列入可自由兑换货币,所以长期以来,海关没有将卢布纳入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中。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中俄贸易的日益频繁,卢布在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汇丰银行已经开始挂牌交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有银行挂牌收兑其他货币,也应纳入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范围。
为了方便进出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满洲里海关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对卢布进出境的监管力度,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
(王 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