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把我院建成高水平、国际化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建设目标,立足科技创新,着力培育杰出人才团队,为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向海内外诚聘“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领军人才
1. 招聘岗位和研究领域
(1)国家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1名。
(2)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江苏省食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
(3)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1名。
(4)研究领域
①分子生物学
②植物病毒学
③兽医学
④创意农业
⑤循环农业
⑥盐土农业
⑦农产品加工
⑧食品营养与健康
⑨农业信息
⑩农业装备技术/农业机械化
⑪其他研究领域
2.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2)熟悉国际国内农业科研情况,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深厚的学术造诣,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能够提出本学科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引领本学科领域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且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需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备相当于国内正高级职称水平。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类)专家或具有相当水平者;
②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或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或具有相当水平者;
③入选“江苏特聘教授”或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或者有相当水平者。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6)应聘(1)、(2)和(3)3个招聘岗位的领军人才同时须具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符合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岗位条件的,可按相关程序聘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
3. 待遇和条件
领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实行“一人一策”,院士或者具有相当水平者等杰出人才不受下列工作条件和待遇的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
(1)科研经费:聘期内提供科研经费500-1000万元。
(2)办公实验条件:按需求提供实验办公条件,其中实验室面积一般为200平方米左右;支持组建研究团队,在人员配备、博士后和研究生招收等优先支持。
(3)住房:提供120m2左右住房一套,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
(4)薪酬:人事关系进编的,最高可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并享受“江苏特聘教授”的同额奖金(12万元/年),年收入不低于35万元;人事关系不进编但全职在院工作的,实行年薪制,一般为30万元,按月发放;社会保险按照聘用制进行管理。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类)或具有相当水平者,聘期内年薪100-120万元;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具有相当水平者聘期内年薪50-70万元;
“江苏特聘教授”或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或具有相当水平者,聘期年薪35-50万元。
以上聘期内年薪不包括国家、省、市给予的生活补贴。
(5)其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问题;鼓励领军人才领衔团队一并引进。
(二)学术带头人
1. 招聘研究领域
(1)作物遗传育种;
(2)特种经济作物;
(3)果树抗逆性;
(4)植物病害与防控;
(5)畜禽种质资源;
(6)动物支原体;
(7)动物疫苗工程;
(8)障碍和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9)盐土农业、土壤学;
(10)分子生物学;
(11)循环农业
(12)食品营养
(13)食品科学;
(14)粮食油脂与植物蛋白工程;
(15)农产品质量安全;
(16)农业经济与科技发展;
(17)农业信息科学;
(18)现代农业工程与装备;
(19)其他研究领域。
2. 招聘条件
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够带领学科团队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专家或具有相当水平者;
(2)国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具有相当水平者;
(3)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培养对象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海外应聘者需具有国(境)外大学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备相当于国内高级职称水平。
3. 待遇和条件
学术带头人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实行“一人一策”。
(1)科研经费:聘期内提供科研经费200-400万元。
(2)办公实验条件:优先提供实验室办公条件,搭建科研平台;支持组建研究团队,在人员配备、博士后和研究生招收等优先支持。
(3)住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60万元;来院工作前3-5年可免费提供50-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居住或给予每月1800-3000元住房补贴。
(4)薪酬:人事关系正式进编的,最高可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年收入不低于25万元;人事关系不进编但全职在院工作的,实行年薪制,一般为20万元,按月发放;社会保险按照聘用制进行管理。
(5)其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问题。
二、招聘流程
1. 报名与推荐
(1)应聘者填写并提交《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引进人才申报表》至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提交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
身份证(护照);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聘书;国内外学术机构兼职材料、访学经历材料、荣誉称号证书;近5年主持承担项目证明材料、第一作者代表论文或著作、成果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入选人才计划证书及其他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
(3)3位同行知名专家推荐信。
国内应聘人员,请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接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转为PDF版发送;国(境)外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 面试与考核
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须进行面试答辩,应聘人用多媒体(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业绩成果、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和自身优势与不足等方面。
3. 背景调查
院对应聘专家进行背景调查。
4. 聘用
经研究确定聘用,双方签订《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8年。
三、招聘有效期
领军人才前3个岗位自本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招到为止,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招聘的研究领域自本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日起长年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邮编:210014
联 系 人:沈建新、聂亚锋、杨芸
联系电话:025-84390035, 84390040
传 真:86-25-84390040
E-mail :rsczjr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