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内外优秀人才
引进类型及应聘条件
(一)两院院士、资深教授
年龄及其他条件不限。
(二)中央“千人计划”
1. 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担任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相当于教授职务的职位;
(3)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4)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5)长期项目人选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短期项目人选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
2.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5)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
1.特聘教授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7)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8)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2.讲座教授
(1)热心为学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每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湖北省委“百人计划”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担任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职位;
3.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4.在本学科建设上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引进后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五)湖北省教育厅“楚天学者计划”
1. 讲座教授
(1)热心为学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2. 特聘教授
(1)热心为学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 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年以上;
(4)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6)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
3. 主讲教授
(1)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热心为学校服务,教书育人,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承担过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主讲任务,所讲课程受到师生和同行好评;
(3)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5年以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4)能够保证在聘期内每学年在校系统讲授1-2门本科课程。
4. 楚天学子
(1)年龄在 40岁以下,热心为学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
(3)独立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
(4)保证在校全职工作。
(六)教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和海内外优秀博士
1.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内所取得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排名前5)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1项。
(2)人文社会学科在CSSCI(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5篇;自然科学学科发表SCI、EI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内所取得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5)1项。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3篇被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下同)或CSSCI收录,其中自然学科类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3.国内外优秀博士: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EI或CSSCI收录。
二、海内外优秀人才(全职在校工作)引进待遇
1.安家费和科研条件费
类 别 |
安家费 |
科研条件经费 |
院士 |
500万 |
1000万 |
千人计划 |
300万 |
500万 |
万人计划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国家863、973、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200万 |
300万 |
百千万人才工程 |
100万 |
自科200万;社科100万 |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
80万 |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
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 |
60万 |
百人计划 |
50万 |
200万 |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
35万 |
自科50万;社科10万 |
其他省级人才项目人选 |
30万 |
教授 |
20-30万 |
5-10万 |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
20万 |
5万 |
国内外优秀博士 |
15-20万 |
3万 |
2.配偶安置
二级教授及以上人员,学校安排配偶工作;其他人员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特别杰出且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配偶不符合学校安排工作条件而又要求解决的,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请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应聘要求
(一)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16-8062195
联系人:李老师 手机:13545653037
E-mail:rsc@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