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於台北時間3月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等罪提起公訴。並不令人意外,蔡政府選擇在這個時機點,公佈起訴馬英九,是非常弔詭的事情。多數人認為民進黨自中央到地方完全執政,開始以抄家滅族的方式處理國民黨黨產,想消滅國民黨。況且蔡英文執政無政績,民調持續下降,所以要藉由馬案來跟綠營、獨派取暖。轉移自去年5月20日就任後,两岸官方溝通機制中斷,陷台灣於内外交相困的境地。馬英九是繼李登輝和陳水扁之後第三位被起訴的卸任總統。
馬的被起訴,應該會促進國民黨更團結,或是喚回“民意”再起的關鍵。前提是,國民黨自身的“體質”能否改善、增強。現在黨主席選舉暗潮洶湧,又出現“路線、政策、方向”的嚴重分歧,陷於更大的理念分崩,可能陷入“裂解” 但不致於“崩盤” ,不能斷定今後仍無“翻身”的機會。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遠没有黑暗的時間,只不應被黑暗所掩蔽。國民黨能否站起來的根本問題是有無“鐵碗式”政治強人,憑借自信這架雲梯的攀登,凝聚黨意,喚回民心。中國國民黨跌幾個跟頭之後,終會再現藍天。
馬英九一個與近代中國歷史相融合的人物,因過度追求政黨和諧、兩岸和平、諾貝爾和平獎的黨國領導人,在任內和卸任後,被無法超越政治獨立的台灣司法系統追殺,是民進黨“在法律和心理領域反擊中國國民黨” 的戰略。而馬英九在台灣政壇中未能把握住日月旋轉,許多藍營政治人物和一般民民眾認同馬英九「害黨危國」之説,未積極聲援被命運扼住咽喉的馬英九。但也有人盼馬案能回歸法律層面探討馬案,而不是透過政治力或輿論風向進行惡性批判,司法也不要跟著輿論方向,或帶有政治性考量辦案。
馬英九雖被檢察官以洩密罪提起公訴,但這不應該單純從刑法的角度去解釋。若只從刑法角度去看馬案,很可能會出現政治力干預司法空間,這對台灣社會和人民來說都不是好事。馬英九雖觸犯刑法洩密罪,但法律有其位階高低,憲法是最高指導原則。當馬英九宣誓的那一刻,就已經是「國家憲政秩序的守護者」。馬的律師可以主張馬英九是基於守護憲法精神、一種對司法關說「大是大非」而做出的洩密行為。當司法無法保護好人,甚至淪為清算報復的工具時就是司法名存實亡之日。
大法官屬消極憲政秩序維護者,總統則是積極性憲法秩序維護者。而對馬英九這樣高政治性的行為,可能連大法官都不一定能判斷。馬案若從憲法角度來看,高度自然不同。
深綠都希望看到馬英九獲罪坐監。電視名嘴想必一邊談馬案,一邊吹捧蔡英文,蔡英文民意支持度自然回升。但馬英九無可爭議的清廉正直也贏得國際民主國家的愛戴和尊敬。美國政府同意馬英九2月訪問華府期間,在智庫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ion)與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合辦的「一位前總統的觀點:台灣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研討會發表演說。和建議蔡政府將陳水扁貪污所得,應以「專款專用」方式,規畫設置「反貪腐、防制洗錢」教育訓練基金,作為反貪、防制洗錢之用。意在敲打蔡政府文革式的清算批鬥,適可而止,先提警告意味濃厚!就連若干位綠營人士也表示:對起訴馬英九既不意外、也不感興奮,惟希望蔡英文好好拼經濟,不要凡事政治化。
蔡英文言必稱“民意”卻沒有說服力,蔡當選的得票不算高。而且總投票率只有66.58%,主要是泛藍選票沒有投出來,這一點民進黨也承認;加之,綠色執政團隊不成熟,官員頻繁失言、重要政策左右搖擺、社會亂象接二連三;已在中華民國民主體制蹣跚而行的歷史上,留下被黑暗遮蔽的歲月。(阮大正)
相关讯息:马英九涉泄密案一审无罪
【吴雅乐】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马英九任内涉嫌教唆泄密、诽谤,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审理认为,无法证明马英九要求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提供其他秘密资料等,而马英九评论柯建铭的言论可受公评,两部分均判无罪,可上诉。
马英九办公室称判决适法适当,王金平则未有回应。柯建铭表明会上诉到底,柯建铭律师黄帝颖表示,这个判决不符经验法则。
这起自诉案源于2013年,特侦组侦办柯建铭可能涉及收贿案,意外监听到国民党立委、前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替柯关说司法案件,黄世铭赴马英九官邸报告时,同时引发泄密争议。柯建铭向北院自诉,马英九涉嫌透过秘书打电话通知黄世铭前往官邸,提供关说案监听与通联记录涉泄密,及马英九开记者会指柯建铭关说,这两部分涉教唆泄密与加重诽谤共两罪,批评马利用特侦组介入政争(马王政争)。
北院认为,柯建铭必须就构成教唆泄密的要件事实严格举证,必须达到毫无合理可疑的证明程度。至于加重诽谤部分,法官认为依照大法官释字第509号,诽谤应出于“真实恶意原则”,但马英九事后召开记者会发表相关言论时,是与公共利益有关、出于善意,在主观上并无诽谤故意,也是可受公评的适当评论。
针对法院审理结果,黄帝颖指出,北院判决理由认为黄世铭赴总统官泄洩密,无法证明是因马英九指示;如此判案逻辑,形同黄世铭未经马指示,恐是“梦到”专案报告哪里有不足,而主动加码泄密,与马无关,北院如是判决,难符经验法则。此外,黄帝颖指出,马英九在另案侦查中当证人,既一审法官认定黄泄密非马指示,则马英九恐另涉伪证罪,依法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马英九卸任后第一件官司,但自诉人柯建铭无法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这部分是马英九在88秒的一通电话中要求黄世铭增加的报告内容,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判决被告无罪,全案可上诉。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受访表示,“公道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