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太原人才管理正迈向科学、开放、高效的体制机制。2月7日,记者了解到,太原市委正式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A 建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 围绕“放管服效”简政放权
根据《意见》所示,太原将建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且明确转型综改示范区为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创业扶持、创投融资、收益分配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走在前列,为全市人才发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一区一策”,允许开发区、园区制定符合各区实际的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等人才政策。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放管服效”改革,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人才资源的直接配置。同时,落实用人主体在人员配备、岗位设置、职务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使用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市、县、乡、社区分层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人才资源储备数据库。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准入限制,制定政府购买人才服务实施办法,大力发展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等职能。建立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园的组织和机构给予3年免租金的优惠政策。组建山西(太原)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中心。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产品创新、高端人才引进、骨干企业培育、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和规模发展。
B 实施“并州英才”选拔工程 培育“龙城之星”“晋阳工匠”
在人才培养方面,太原将重点实施“三个工程”“三个计划”。以市级各类优秀人才为重点,实施“并州英才”选拔工程;以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为重点,实施“龙城之星”培育工程;以技艺精湛、出类拔萃的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实施“晋阳工匠”培育工程。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支持计划”“基层人才支持计划”“创业家素养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结合太原市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与“双一流”高校签订人才交流战略合作协议,在决策咨询、高端培训、订单培养、互派干部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发挥省会城市优势,主动与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强化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高标准公共实训基地,培养一批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
以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平台为载体,打造人才培养通道,着力培养本土化高层次人才。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在并建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争取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在并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建设太原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共建一批军民技术研发中心,吸引军工单位科技人才来并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众创空间等孵化基地发展品质,培养一批富有激情活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技艺传承、带徒传艺等方面的作用,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
C 瞄准“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 面向全球精准引才
对急需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可采取考察和考核方式引进。定期赴“双一流”高校开展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加大人才储备力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办法,实行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落户办法。实施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凭卡可优先办理落户、社保缴纳、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业务。
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面向全球引才。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注重与沿线国家开展人才项目交流合作。在市政府驻外机构加挂人才工作站牌子,加大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人才资源对接力度。并设立“引才伯乐奖”,对成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5—10万元的引才补贴。
探索“候鸟式工程师”引进模式,鼓励用人单位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才,不改变其原有国籍、户籍、身份和人事关系,享受与本地同类人才一样的待遇。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项目、专利等创新成果在太原市落地转化,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步推进。
D 新引进的“两院”院士 将有1200万元科研经费
《意见》强调,今后将实施人才鼓励政策。对新引进和新入选且在太原市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将给予1200万元科研经费、24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100万元津贴。对新引进和新入选且在太原市全职工作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给予600万元科研经费、12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5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并实际工作月数,每月分别给予2.5万元、1.2万元和1.2万元的津贴。
对太原市新引进和新入选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人计划”、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医、名师、名家等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和省激励政策外,均纳入太原市优秀人才管理,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加大绩效考核评估,建立淘汰退出机制,逐步提高市级优秀人才津补贴标准,对“并州英才”“龙城之星”“晋阳工匠”等市级优秀人才,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管理期内每年3—5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的人员,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此外,对国家、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对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助;对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创新转型、深化改革先进团队,每年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的本科生,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同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且在太原购买首套住房的,服务期满,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E 未来5年内 太原将建1000套人才公寓
未来5年内,太原政府将集中建设1000套人才公寓。鼓励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由市政府主导下的企业按照划拨土地方式供应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减收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人才公寓产权归政府所有,只租不售,长期周转使用,实行统一装修,统一配备家具、家电、网络等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人才公寓提供给海外人才、“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
还将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市县政务大厅开设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专窗受理、专人转送、专人跟踪、专窗反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可在市内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就读。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后,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排,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因其随迁配偶工作暂未落实所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同级财政据实补助;企业引进人才后所发生的同类开支,由同级财政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