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办〔2017〕1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办〔2017〕121号)的精神,现将申报第三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领域
在上街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并围绕我区通用航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产业技术领域开展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条件
1、顶尖人才和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顶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两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
(2)人才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3-5人,团队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
(3)人才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65周岁。
2、申报顶尖人才和团队引进计划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创新型企业。
(4)应有经相关部门批复建设或认定的市级以上的各类研发机构。
(二)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郑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符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核心成员均须符合省“百人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且在郑稳定合作工作5年以上。
2、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认真履约;所创办企业须在我区完成工商注册、参保等相关手续。
(三)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2、有自主创业经验,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管理职位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须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四)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我区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五)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技术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
3、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须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六)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紧缺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或具有学科重要奖励,业绩突出;
3、与我区企业或平台签订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
第三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的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将顺延至下年度进行集中评审。
(二)申报方式
下载附件(或登陆“智汇郑州”人才网、郑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区科技局316室。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人才引进协议或合同、全职引进人员社保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市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新注册企业);
5、创新型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材料分别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标注目录,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附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
(二)开发区、县(市)区科技局受理申报;
(三)开发区、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
(四)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网上技术评审;
(五)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答辩评审;
(六)市科技局会同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及金额;
(八)面向社会公示;
(九)支持立项。
六、支持政策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办〔2017〕121号),对于拟支持的项目采取“项目奖励资金+基金”的形式给予多元化综合资金扶持,项目奖励资金应统筹用于项目开展。
(一)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1.经评审认定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400万支持;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300万支持。
2.经评审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和全职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和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二)基金支持。在项目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政府双创基金将引导天使、种子、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等不同类型的投资基金,针对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基金、信息、市场等多元化综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