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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5月13号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计划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按照计划,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另外,引进人才自主创业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
此外,海南还对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按层次和标准提供免租金、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分期赠予产权。同时解决人才子女就学和配偶就业问题。对引进人才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杨涛)
制图/陈海冰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扎实推进海南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
发展目标
到2020年
吸引各类人才20万人左右
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成效明显
重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进展顺利
人才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到2025年
-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基本形成人才集聚新高地
-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海南特点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行动举措
更积极的人才培养政策
“南海名家”培养计划
面向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平台,着力培养100名左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潜力的人才“南海英才”培养计划
有针对性地培养300名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属于重点支持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
“南海工匠”培养计划
重点培养200名左右首席技师。鼓励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等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配套奖励
党政人才专业素养提升计划
分批选派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县领导干部到国(境)外自由贸易港短期培训,到国内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跟班实训
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
积极推动落实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培训国际化人才
农村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先进产业、技术培训工程,推进农业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农业干部队伍轮训计划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和创业支持
争取国家级创新机构在琼落户
推动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整建制迁入或在琼建设整建制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落户海南
推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
推动海南大学作物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大力集聚各类重点产业企业
积极推动六类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重点引进符合我省产业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与国际接轨的用人制度。推动国际知名或经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支持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
建立一批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
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或兼职创办企业。支持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兼职
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保护
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中级以上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海南知识产权法院
更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1、百万人才集聚计划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招才引智活动,鼓励用人单位面向国内外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各类社会人才特别是琼籍人才就业创业
-自主创业的,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
-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和创业扶持专项基金
-引进的各类人才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引进计划
-聚焦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5大平台和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大力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及其团队,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
-按人才层次和相应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一定年限分期赠予产权
-在薪酬待遇、科研资助等方面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3、千名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平台所需的学科(科研)带头人及其团队,经省级评审,纳入领军人才层次
4、“银发精英”汇聚计划
-聚焦教育、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支持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岁以下大师级人才、65岁以下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5、党政机关千人招录计划
-2018年,由省级统筹,采取多种形式招录1000名左右党政紧缺人才,包括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熟悉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高端特聘人才,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发达省市、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型国企和港澳等地区选调一批紧缺人才
6、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
-支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总额内,引进或招聘3万名左右事业单位管理服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7、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
-鼓励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候鸟”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库等柔性引才用才平台
8、加大荐才引才奖励力度
-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
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完善国际人才管理服务
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其他外籍人才可凭工作许可证明在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在琼工作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琼就业、永久居留
鼓励在国内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在琼就业创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扩大高校留学生规模。开辟结汇换汇绿色通道,国(境)外人才在海南的合法收入可汇至国(境)外
解决人才子女就学
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解决人才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引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加强人才医疗保障
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配偶及直系亲属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领军人才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以上人才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健全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
成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小组,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海南人才大厦,集中受理人才认定,办理“天涯英才卡”,协调落实人才服务保障待遇
完善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
对引进和培养支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并在五年期满后给予持续稳定支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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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