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位于古都西安,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和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7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0%。近年来学院先后与境内外70多所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5600余人。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学院发展,现公开招聘以下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国际汉学院院长1名。
国际汉学院副院长1名,分管教学或科研等业务工作。
应聘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能够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构想和创新性工作举措。
2. 应聘院长岗位的,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应聘副院长岗位的,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 具有国际化办学视野和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熟悉留学生教育、华文教育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了解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动态。
4.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5. 身心健康,应聘院长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聘副院长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招聘程序
1. 个人报名与推荐提名。报名和推荐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截止。
校外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zzb@snnu.edu.cn报名,校内应聘人员直接到党委组织部(长安校区校务楼323办公室)报名。
欢迎校内各级组织和全体教职工积极推荐优秀人选。推荐人选请填写《干部推荐表》(见附件1)。
2. 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
3. 面试和组织考察。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人员来校参加面试。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4. 办理聘任手续。全职聘任,新提拔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
应聘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 个人身份、学历学位、职称、代表性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校外应聘人员到校面试时请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薪酬待遇
校外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标准者,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具体面议。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710119
联系人:孙伟 衡旭辉
联系电话:029-85310306 85310307
传真:029-85310620
E-mail:zzb@snnu.edu.cn
附件:
1.干部推荐表
2.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院长(副院长)岗位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