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中国对于外汇外流情况管理是越来越细致、严厉。
数据显示,国家外汇局在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达到3.45亿人民币。在各种通报的案例中,不管是传说中的“蚂蚁搬家”还是国内惯用的“分拆逃汇”等各种手段都被抓出了不少反面典型。
所以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有疑问,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将大额资产顺利的转移到海外。
按照目前我国的规定,至少有三种人可以不受太多限制,正常的将资产转移到海外,相关手续难度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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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不受限制
根据中国国内相关规定,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同时,去年7月开始实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还强调在向外汇款时,“超过等额1万美元汇款将算作大额交易上报”。
另外,去年国家外汇局还下发了“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人民币。
随着金额收紧,监管变严,很多国内的朋友现在打算做国外投资、理财的计划几乎都不太可能实现。而且就算通过各种方式,让钱出去了其实也面临“违法”的尴尬境地。
国内购汇时的“个人购汇申请书”上明确告知大家:个人办理国内购汇业务,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未开放资本项目。
但与此同时,也有三类人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中的说法,这三类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全部个人资产转移到境外:
-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 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 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简单的说,购汇转款的限制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海外身份和港澳台身份的人不受影响。具体财产转移在规定中又被分为了“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两种情况:
移民转移:
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可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继承转移:
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移民转移”的情况,规定中明确强调,刚申请海外身份的阶段还不行,必须是确认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以后,才能适用这项规定。
明确知道这些三类人不受相关限制就行了,我们再开看具体转移手续和方式。
02
如何申请资产转移
如果是已经获得了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现在想要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呢?
规定也很明确。
需要申请大额财产转移境外的这三类人,转移财产时需要准备6份不同的材料。
1.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1)个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需提交有关收入来源的证明;
2)经营收入(包括私营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等),需提交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
3)资本所得及变现:
①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
②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
需提交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
4)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4. 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由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5.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从要求的6类材料,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材料是属于证明转移财产合法性的,而不是限制转移的。
这就说明这种情况下的转移本身受到的限制较少。不过也有不少注意事项:
1. 如果要找代理人的话,那么代理人的身份也是需要证明,若代理人为境内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若代理人为外国公民或定居国外的中国籍公民,需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出具的代理人身份证明。
2. 申请人拟财产转移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的,无需提交收入来源证明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只需声明来源。
3. 根据规定:委托代理协议、代理人身份证明、有关财产权利证明文件,不需要公证。
03
最省力的转移攻略
实际上,这些年来随着国内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变卖国内的房子,然后直接把资产转移到国外投资。
中国人海外购房调查
那么如果有些中产家庭并不想将所有的资产都转出去,或者想抓紧时间把在国内卖房子的钱转到国外买房的,也有专门的流程可以遵循。
据媒体报道,已经有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专门承接华人在中国国内卖房款一次性结汇转移到海外的业务。也就是把中国国内的房子卖掉,房款直接结算成外汇汇款到外国的业务。
其实按照中国国内规定看,这也并不是一项专门的特定业务。而是依照前文规定执行的资产转移业务。
按照相关报道,可以总结出单独专门转移国内买房所得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中国驻外使馆出具(或认证)申请人在国外已取得永久身份的证明;
3. 境外生活的证明材料,如驾照、银行账单等三种以上证明文件;
4. 原房产证(售房前)复印件;
5. 卖房时的税票及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
6. 过户后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
8. 指定汇出、接收银行。需提前与境内汇出行沟通能否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汇款业务,境外接收行能否接收境外汇入,账户是否支持接收该汇入币种。且汇出、汇入账户户名均属同一申请人。
据说,申请材料齐全后,大约需20个工作日就能办结,所费时间并不长。
不过这项业务对应有一些具体要求,比如转移款项不得高于卖房交易所得等。
说一千道一万,相关业务办理本身并不难,可最申请人必须符合最关键的一项前提:取得境外身份。
然而对于移民美国这件事来说,很多人都知道,这不是几天或者两三个月可以走完的流程。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打算解释太多,只依照相关规定中的条文总结一下现实状况:
1.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规定“外国身份”一定要是什么国家。
2. 并不是每个国家的移民手续都需要很长时间或者很多钱才能办理。
3. 可以问问成功送孩子进中国国内各大国际学校的家长们,他们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