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 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7.1万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2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0.92万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46.86万册、数字资源8642GB,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8万人,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3500余人。学校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务传媒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体育教学部、MBA教育中心等19个教学单位;现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甘肃经济发展数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肃商务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甘肃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室)。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1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2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96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选、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高校“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00余人(次)。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3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4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甘肃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项目3项;获得国家专利7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15篇,出版专著、教材144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4项,其中全国统计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甘肃省敦煌文艺一等奖1项。
我们诚挚地期待您的加入!
一、学科专业分类
金融学、保险学、政治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学、中国史、数学、统计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二、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三)学校全职引进的博士必须符合甘肃省人事主管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在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
三、引进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根据学科专业急需紧缺程度,提供一次性购房安家补助20-40万元。
(三)优秀博士奖励补助。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上发表论文或由《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与我校学科专业建设要求相符的学术论文,每篇补助10万元;以第一作者在《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财贸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经济学家》、《中国人口科学》、《世界经济与政治》、《统计研究》《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软科学》、《管理工程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上发表论文或由SCI(自然科学索引)Ⅰ区和Ⅱ区、SSCI(人文社会科学索引)Ⅰ区和Ⅱ区印刷版收录与我校省级重点学科与博士点建设方向相符的学术论文,每篇补助3万元。
(四)享受内聘副教授待遇。
(五)配偶在兰外或无工作的,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或公招规定的,学校可协助办理随调或公招手续;否则,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四、联系方式
兰州财经大学人事处E-mail:renshi@lzufe.edu.cn、lzufe_renshi@163.com
联系人:倪鼎文
电话:0931-5252026
网址:www.lzufe.edu.cn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