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19日公布加強邊界安全緊急追加撥款案下增加H-1B及L工作簽證申請費用的實施細則,明確指出已提交調整身分(I-485)申請並且使用工作許可(EAD)工作的外籍勞工,不列入此法案下計算公司外籍勞工的比率。
於14日正式生效的加強邊界安全緊急追加撥款案,對部分H-1B簽證申請人加收2000元,對L-1簽證(身分)加收2250元,增收費用計畫將於2014年9月30日截止。適用範圍是員工人數達到或超過50人,其中持有H-1B或L-1簽證(身分)的員工人數超過總員工數50%的公司。
移民局官員在昨日的電話會議上表示,已更新H-1B和L-1簽證的I-129申請表格,所有郵戳日期在8月14日及之後的相關申請,都需支付附加費用,不過移民局不會立即退還未交附加費的申請,而是會以要求補充材料(RFE)的方式要求補交。
在等待移民申請處理期間失去H-1B或L-1身分的外籍勞工排除在附加費所要求的員工計算比率之列,使許多公司人資部門放下心頭大石,因為這類外籍員工的人數眾多,可直接影響到公司是否須為新的H-1B和L簽證(身分)申請人支付附加費用。
移民局指出,新的收費計畫僅針對H-1B和L簽證(身分)申請人轉換雇主,並不適用於H-1B和L-1簽證(身分)持有人為同一雇主工作時的延期申請。附加費用必須由雇主支付,不允許雇主轉嫁給員工。
不過移民局表示,持有H-1B和L-1簽證(身分)的半職員工,以及持有兩類簽證的短期來美勞工,都要被計入員工比率。員工比率以提交申請時為準,若之後的短期內發生變化,移民局不會追究。
若因雇主方面的失誤錯交了申請附加費,移民局將予以退還。不過應交而未交附加費的申請將不獲批准,已交的基本申請費不能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