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现就2020年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领域和类别
聚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双十双百”现代制造集群,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申报类别为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人才项目。
二
申报条件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绍兴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近2年内来绍兴工作,引进前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企业核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效益较好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企业为团队实施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来绍兴工作。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团队。
5.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创新长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65周岁。
2. 一般为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4. 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实验平台、研发设备等条件保障。
5. 一般应在近3年内全职来绍兴工作,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职到岗。
(四)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创新短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2至9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仅限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2. 应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服务),且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 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延揽国际化人才,允许企业海外研发中心或海外分公司新引进的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五)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主要指带项目、技术、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 创业人才项目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并处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 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对上述五类团队或人才项目,特别优秀的可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三项条件上适当放宽,但破格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六)青年人才项目
青年人才主要是指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3. 申报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引进后须全职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
(七)直接认定人才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主要为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顶尖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近三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以及世界知名企业实验室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国际著名学者;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相当层次的核心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应全职在绍兴创新创业不少于5年,经市委人才办核查,可直接认定为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人才。
申报人为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年龄不超过58周岁,引进后应全职在绍兴创新创业不少于5年,经市委人才办核查,可直接认定为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人才。
申报人为市委人才办聘请的举荐专家举荐的青年人才,经市委人才办核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及以上人才。
申报人为创新长期类海外人才,回国前在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高校毕业,或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引进后在绍兴上市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发挥重要作用、绩效突出的,经市委人才办核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人才。
鼓励投资机构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创业项目落户绍兴,引进人才项目符合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经市委人才办核查,可分别直接认定为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
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按人才获奖等次,经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直接认定为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
三
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须对照公告要求,通过绍兴海内外英才网(www.shaoxing330.com)主页,进入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评审管理系统,详细阅读《人才项目申报操作说明》,选择正确的申报类别及所属区域,根据说明在线填写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落户区、县(市)或市属部门(单位)按要求受理各类网上申报材料,申报汇总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纳入下批评审。
(二)审核推荐
各区、县(市)受理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人才办(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选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发明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及附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委人才办(每份申报材料均须出具知识产权审查报告,下同)。对申请直接认定人员,须对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连同申请报告一并报市委人才办。市属部门(单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集中性评审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三)资格复审
申报材料汇总后,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人力社保、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资格复审,结合各地知识产权查证情况和项目初评情况,对申报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教育工作经历、有关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认定,研究确定入围答辩对象,并通知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评审(初定12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答辩评审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答辩对象分专业组进行统一评审,分A、B、C三类确定入围建议人选。
(五)实地核查
市委人才办将对申请直接认定的人才项目进行核查,对答辩评审入选建议团队和人才项目进行抽查,主要对人员到岗情况、项目启动进展情况以及评审中专家提出的问题等进行核实。
(六)发文公布
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入选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原则上,未落户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自入选名单发文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办妥相关落户手续或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未及时落户的应作出合理说明并申请延期,否则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四
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创新类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创业类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直接认定人才需提交直接认定申请表。
2. 申报人附件证明材料及其他个人信息表。
上述申报材料请登陆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评审管理系统填报。
(二)注意事项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五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二)请按时报送,逾期纳入下一批申报。
(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泽耀、叶学龙;
联系电话:0575-82212727;
电子邮箱:zzb22127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