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侨领:
为广泛团结海外商协会、侨商和同乡,促进湖北海外商协会与湖北之间以及海外商协会彼此之间的联系沟通、交流合作,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发起成立湖北海外商协会联盟,拟于2022年9月在第二十二届华创会上举行联盟成立仪式,在前期广泛调研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湖北海外商协会联盟章程》,现发给各位,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推荐各位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影响力侨领(社团负责人)1-2人作为联盟主席、副主席人选,并邀请相关商协会加入联盟,请于5月20日前将章程修改意见及填好后的《湖北海外商协会联盟主席、副主席人选推荐表》发送到邮箱:hwbm@hch.org.cn。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湖北省政府侨办侨务事务处副处长徐跃千(027-87234531、 13667275339),湖北省政府侨办侨务事务处华创会专班工作人员胡月(027-87234623、15801407703),丁宵(027-87234531、13659817997)。
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湖北侨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湖北海外商协会联盟章程
第一条 联盟名称:湖北海外商协会联盟。英文译名为:
Alliance of Hubei Associations Overseas,英文缩写为:AHAO。
第二条 联盟宗旨:广泛团结海外商协会、侨商和同乡,促进湖北海外商协会与湖北之间以及海外商协会彼此之间的联系沟通、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以商贸、文化活动为纽带,为中外经贸和人文交流合作搭建平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联盟成立主席团,负责统筹联盟工作,在各海外商协会推荐的基础上,选出1人担任联盟主席、10人担任联盟副主席(每2年轮换一次),其他海外商协会负责人为主席团成员。
担任联盟主席、副主席的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统一、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爱国爱乡;
(二)遵守中国和住在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具备相应的社团工作经验、能力且热心社团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责,最高任职年龄为65周岁;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联盟每年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由联盟主席召集,通报联盟一年来的工作,研究商议联盟重大事项,并在任期届满1个月前,推选下一任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人选。
第五条 各海外商协会会员为联盟成员。联盟秘书处设在联盟主席所在的海外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联盟各项工作。
第六条 联盟工作内容:
(一)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展示中国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湖北资源优势、投资环境和项目、人文特色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等情况,使海外侨商更加了解中国及湖北。充分发挥海外商协会作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挖掘外宣资源,不断扩大外宣效果,传播中国声音、讲好荆楚故事。
(二)项目合作工作。积极搭建海内外投资合作交流平台,引导和推动联盟成员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主动做好资讯信息服务和政策交流等对接工作,用好华创会、楚商大会等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平台,增进与海外商协会在人才、技术、经贸等领域的合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技术等项目在湖北落户发展,助力海外商协会成员事业发展。
(三)开展联谊交友工作。加强联盟成员与湖北省有关单位及部门的联系,增进各商协会彼此之间的沟通协作;发挥海外商协会的民间外交作用,促进中外友好交往,扩大湖北国际朋友圈;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关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及交流合作,积极促进多边交往与沟通交流,为湖北企业“走出去”投资发展提供服务支持。
(四)开展人文交流工作。组织海外商协会参加湖北举办的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的交流活动;支持海外商协会举办特色人文交流活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荆楚文化。
(五)开展综合服务工作。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研讨活动;协调并尽力解决会员遇到的困难问题;引导海外商协会构建和谐社团,全面支持、促进联盟建设发展;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课题,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主动向湖北省有关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本联盟及联盟成员应遵守中国及联盟成员住在国法律法规和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