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楼市新政时值满月,调控效果已初步显现。中国指数研究院监控数据显示,10月18日至24日,监测的35个城市中,20个城市成交量环比下跌,其中15个城市跌幅超过10%。广州位居跌幅之首,跌幅达69.61%。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购买东西需要各种票证,粮票、布票、油票等。时隔30多年后,票证又回来了——“房票”,使用了一个新颖的包装叫“限购”。截至10月30日,14个大城市出台了“限购令”。据说,限购令加上首付、还货利率的提高,对楼市虚火起到了抑制作用,成交量下降就是一个明证。
无论是首付提高还是利率提高,都是在尊重市场机制之下的一种宏观调控。但“限购令”显然超出了对市场调控的范围,已经是计划安排的思维了。
“限购令”的计划思维在短期会管用,但弊端很快就会显现出来。 首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规避,体现在离婚率的升高。南京的“限购令”出台后,某区离婚申请的数字是新政公布前的两倍多。离婚后,一对夫妻可以变成两个家庭,就可买两套房子。
其次是炒房资金转战。既然大城市进行限购了,那么炒房客、投资客就将资金大量转到房价相对较低且没有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广州限购之后,买家转向佛山、增城、从化等二、三线线城市,令当地房市火爆起来。大城市前门刚送走“瘟神”,中小城市的后门迎来了“瘟神”。
还有一个规避措施是房地产商更集中推公寓楼、商铺,因为“限购令”只针对住宅,结果对住宅楼的供应变得越来越少。
需强调的是,“限购令”起作用是在假设权力清廉且有高效执行力的基础上。实际上,目前腐败仍然处于高发时期,权力进行“寻租”的现象非常普通。有多少官员会利用权力腐蚀“限购令”,人们不得而知。
笔者担心,当大城市实行“限购令”而推动中小城市房价大涨时,“限购令”在中小城市是否也会如期而至?当“限购令”的效应呈递减之势时,官方会不会进一步再出台“限价令”?如此一来,公民和企业失去经济自由,社会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显然是一种社会的倒退。
调控楼市,关键并不在于“限购令”,而是在于在遏制政府的“土地财政”的冲动,通过降低地价,实施房产税,并大量供应保障性住房,从而釜底抽薪,遏制楼市虚火;是在于政府要尽量控制通货膨胀,让银行利率与通膨速度同步;要开辟多种渠道,增加投资渠道,让民众多获取财产性收入。如此,才不会让楼市鹤立鸡群,房价虚火难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