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心态秩序,笔者以为其中一个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界定其内涵。本次会议中李向平教授所讨论的心态非常宏大,几乎可以涵盖与心理有关的方方面面。而文军教授则指向了心态的另外一个方向,是从社会秩序的维系这一经典的社会学议题来看心态秩序。遗憾的是,以上观点并没有准确帮助笔者理解费孝通所言的心态秩序的“内涵”。
笔者的学科训练来自人类学,强调的是人类观念和行为的微观研究,对高深宏大的理论通常望而却步。也因此,对于心态秩序这样一个概念,笔者近乎本能地想从非常细微的操作性层面来理解费孝通当年为什么提出这个概念。
心态秩序的内涵与基础
提及心态秩序,不妨先说说“秩序”。
通常而言,秩序就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首先要条理分明、各归各位,从而产生某种井然有序的结果。因为井然有序,所以运作起来就非常顺畅,而这个就是秩序。最简单的例子是交通秩序,如果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最后的结果就是十字路口塞车或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如何理解费孝通提出的心态秩序?最好的办法是回到他原来的语境,然后从个人的角度以最贴近生活的方式来理解他的原意。有趣的是,心态秩序这个词有点拗口,而心态秩序的拗口类似于差序格局的拗口,是一种思维挑战的方式。费孝通曾经说过,他创造出“差序格局”这么一个拗口的词是有意图的,他希望大家通过由于拗口所产生的陌生感,可以更好地理解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象,理解他的概念最深处的含义。
笔者认为,心态秩序也有这样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心态秩序跟差序格局有点类似,凸显费孝通对段论述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他所谓的心态秩序是什么。
1990年12月,费孝通在日本东京的东亚社会研究国际讨论会上发表了题为“人的研究在中国——个人的经历”的演讲。他提出在各种文化中塑造出来的具有不同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的人们,带着从思想上到行为上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入了共同生活,怎么样才能和平共处,成为必须重视的大问题。1992年,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首届“潘光旦纪念讲座”上发表了题为“中国城乡发展的道路——我一生的研究课题”的演讲,再次指出当今世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建立新的秩序。这个秩序不仅仅需要一个能够保障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公正的生态格局(即生态秩序),而且需要一个所有人都能够“遂生乐业、发扬人生价值的心态秩序”。一年后,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座谈会的演讲中又重申:“如果人们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这种心态能够容纳各种不同的看法,就会形成我所说的多元一体,一个认同的秩序。”他反复强调心态秩序背后隐含的是,对于如何能够在保持价值多元的情况下,建构一个秩序井然、运作顺畅的社会的深刻思考。
把上述三段论述放在一起做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解,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所说的“心态秩序”绝不是说我们要有共同的心理构成,我们对所有事情的看法都要一样。相反,费孝通强调的是我们必须学会容纳各种不同的看法和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才是心态秩序建立的关键。而如果我们有了对这点的认同,能够容纳不同的价值观,就有了新的秩序。相反,如果没有观念上的多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秩序尽管很容易建立,这在社会学上也被称为“机械团结”。但是,机械团结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复存在,真实存在的是不同的问题和观念之间的张力,所以才有费孝通提出来的新的挑战,也就是建立心态秩序新的挑战。其中,对于多样化的承认和多元化的尊重,在费孝通当年的三段论述中,正是建立心态秩序的基础。
如果上述理解有道理的话,新的问题就来了。多元的价值观和多元的行为方式,必然会产生张力。不同的人奉行的理念不一样,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互动的情景和需要。这之间的张力产生应该如何弥合?如何处理才能使这种张力不至于演变成不可调节的冲突?费孝通的三个演讲其实都在探讨全球化背景下全人类如何能够和平共处、各美其美,进而探讨在这个背景下,怎样才能使大家认识到这种多元本身就是我们最有价值的部分?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又怎样发展出更多的具有操作性的、更细微层面的概念工具和研究方法,以及在具体社会实践和政策制定中怎样取得更具操作性的进展?从笔者个人的研究角度来看,这其实也是个体化过程中的一部分。
中国式现代化与个体层面的心态秩序
这次圆桌会议的一个重要指向是中国式现代化,这一议题有两种可能的讨论方向:
一种是探讨中国式现代化跟现存的各种现代化方式(如西方式现代化)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强调的是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性。
另一种是探讨中国式现代化自身的内在价值,研究中国如何为建立一个全人类共享的现代化,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费孝通在1993年的演讲中就提出了这个任务,即能否在整个世界形成对于容纳各种不同看法的心态上的认同。他指出,我们祖先所说的天下大同仅包括亚洲大陆的部分,现在全人类五大洲能不能一起进入大同世界呢,这是社会学与人类学21世纪共同要解决的大问题。
笔者其实对社会学、人类学解决心态秩序实际问题的能力一直持保留态度,以为我们的学术研究主要是解释世界,在改变世界方面我们真正能做的实际事情可能并不多。但是,“心态秩序”这个概念,的确能为我们打开一扇新的窗户,进而提出一系列新的议题,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学、人类学的解释力甚至是行动力。
回到心态秩序与现代化这一主题,笔者考虑更多的是微观层次上个体互动中的问题,也即心态概念能不能放在单一文化层次上来操作,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下操作是否可行?实际上,在目前国内关于族群的研究中,这个概念早已进入实用阶段,如关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研究。而且,这个多元的存在不仅仅是在族群层面,在代际之间也很明显,也即我们通常讲的代沟问题。
在这个层次上,如何理解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存在,以及逐步建立起对于二者的认同,这些都是具有操作性的问题,真切地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例如,婆媳之间在育儿实践中的矛盾就来自多元观念的冲突。我们无法判断哪一元是绝对错的,哪一元是绝对对的。如果能在婆媳冲突的调解中建立对于多元共存的共识,也是应用心态秩序这个概念的有益尝试。应该注意到,心态秩序不是对于多元的消灭,而是对于多元的承认,在承认之上建立认同,这个认同能够帮助大家接受这种多元观念。从这个角度讲,心态秩序的概念在个体行为层面也大有可为。
前段时间我在《探索与争鸣》发表了一篇文章,主要分析个体化理论中一个关键概念的翻译问题,即“To live a life of one’sown”是“为自己而活”抑或“自己的活法”?我认为,应该翻译成“自己的活法”,而不是“为自己而活”,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活法。其实,生活本可以有多种活法,其中既包括为自己而活,也包括一辈子只为他人而活,还有存在于这二者之间的更多选择。
这里的关键还在于,对于多样化、多元化的承认和尊重,还有坚持自我选择的权利。多元化的活法会使得人们之间的相互攀比显得可笑和无趣,因为不同的活法之间不存在可比性。人们不再攀比就不需要内卷,也不会有那种“恨人有、笑人无”的幼稚心态。如果我们可以大致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来生活,同时也尊重别人不同的活法,我们可能会比较容易达到心灵层次上的平衡和平静。这可以看作个体层面上的心态秩序建立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