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开始,很多不在美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选择开立美国银行账户存钱,却万万没想到,钱直接被美国政府没收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账户资金被没收
近日,美国加州中央地区法院公布一份起诉书:
对三年来违规开设美国银行账户的中国人,账户内资金应予以没收。
原因呢?
2017年5月19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版CRS正式落地。
CRS是针对所有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所以就算是在境外的B.V.I公司也不会例外。CRS分别在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将信息交换回税收所属的国家或地区。
截至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CRS协议。
而美国,却以FATCA为由,拒绝执行CRS,因此,在一部分中国富豪看来,美国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避CRS好去处”。
起因→
很多中国人通过淘宝、微信等渠道,购买“美国银行境外开户”服务。
这里面有个细节,就是开户过程中,需要提供客户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在美国的住址证明,这显然是开户人不具备的。
不过,只要你付费,“靠谱”的中介,依然能帮你完成开户。
账户资金被没收理由→
这显然违反了美国法律,更未遵守美国银行的AML-CIP程序。
违反联邦18 US Code§1005银行记录中的虚假条目,或1344银行欺诈,根据18 U.S.C§981(a)(1)(c)这些账户内的资金应被没收(forfeiture)。
▲图:法院对此行为的定性
据美国法院起诉书称,
扣押&没收这批中国人的美国银行(BofA)账户内资金的理由有两个:
一、利用美国银行账户,行使了非法行为
首先,中国有外汇管制,
为了规避管制,中国开户申请人可能会通过两种方式:
1、通过在中国内地,尤其是香港做货币兑换(currency exchange),然后将资金转移到美国的银行账户中。
2、通过IVTS(被称为“飞钱”)转移资金规避外汇管制,而在“飞钱”时通常需要用到美国银行账户,且在交易发生时没有任何货币或资金转移的正式记录,因此“飞钱”通常用于犯罪目的。
这两种方式都涉及利用美国银行账户从事了非法行为,即“账户内的资金来自可追溯的违法活动,构成18 US Code§1343电汇欺诈,或1344银行欺诈”。
二、开设账户时,未满足美国银行的反洗钱-识别客户(AML-CIP)程序
首先,根据联邦法规31 C.F.R.§1020.220(previously at31C.F.R.§103.121),以及美国银行(BofA)的开户要求:
非居民外国人(NRA申请人)申请开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他们在美国的居住地址证明(BofA内部还要求员工必须核实地址的真实性),并且需要账户所有者本人亲自前往BofA或BofA批准的地方才可。
如果未遵守联邦31 C.F.R.§1020.220和AML-CIP程序,BofA不会为NRA个人开立账户。
反观这批被扣押/没收的中国开户申请人,
在开户中介与银行员工的串谋犯罪下,可能仅提供了护照扫描件、人并未到场,以及提供了虚假的美国地址证明文件,并未遵守美国银行的AML-CIP程序,
这违反联邦18 US Code§1005银行记录中的虚假条目,或1344银行欺诈,根据18 U.S.C§981(a)(1)(c)这些账户内的资金应被没收(forfeiture)。
随着俄乌事件,西方对俄罗斯的全民制裁,已经突破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最底线——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比如,参加美国某知名拍卖行的俄罗斯客户,并不在美国的制裁名单上,但在这家拍卖行的资产,被全部冻结。
这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不顾了。
而据《环球邮报》消息,俄乌爆发冲突以来,加拿大政府已经制裁了超过1100个与之相关的个人和实体。加拿大政府一名高级官员称,在加拿大被冻结的资产价值达数千万美元。
4月26日,加拿大自由党提出一项动议,寻求扩大制裁法对政府的授权,允许渥太华出售根据制裁法扣留和冻结的外国资产,并将其支付给战争受害者或受害国用于战争重建。
据报道,该动议还提议赋予外交部长权力,可以迫使“任何人”提供“有合理理由”认为与实施和执行制裁有关的信息,被要求的人有义务“在部长指定的时间内,以部长指定的形式和方式遵守要求”。
换言之,加拿大政府可以强制银行等组织向他们披露受制裁的外国个人或团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账户、财产和其他资产。
加拿大外交部长梅兰妮·乔莉
撕下“自由”面具的欧美金融市场,很有可能面临全球资本,尤其非欧美资金的,恐慌性、长期性、战略性的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