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以官定薪”,还不足以体现全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还应当将公务员工资改革纳入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真正“去官化”。
在全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语境中,中国对公务员薪资的新一轮调整也在酝酿中。而官方透露的摒弃“以官定薪”的改革方向,勾起了公众浓厚兴趣。
因为中国长期施行“单纯以官衔职务定薪酬”,官位越高,薪水越高,附着的福利越丰厚。此僵化模式积弊颇深,受笔伐已久:
一来,众多官衔职务不高的基层公务员付出虽多,但收入微薄,容易滋生“升官发财”的意识。而因为晋升机会与公务员基数“僧多粥少”,部分公务员甚至不择手段谋求升职,造成机构内耗,降低行政效率。
二来,这扭曲了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的本分,助长“官老爷”作风,放大了国民的权力崇拜和“官本位”意识。
如果真能摒弃“以官定薪”,代以更加灵活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并“参照企业同类岗位的市场定价”定薪,面临“晋升天花板”的公务员将来就可凭自身专业技术获得加薪机会,缩小内部的薪酬差距。而经济待遇的提高,极可能激发公务员群体尤其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破解基层公务员劳、酬倒挂的怪圈,也体现了收入分配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公务员从“官老爷”向“专业办事员”的身份回归,剥离职位的“官气”依附,让职位本身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更佳诠释。
纵观公务员制度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不论是“政府雇员”的称谓还是具体的岗位设置考核,无不凸现普通职业的本分和浓厚的专业化色彩,因而才能保持较高的行政效率。
在深圳今年初七成公务员摘了“官帽”变身执法员,凭本事加薪赢得社会普遍叫好之后,中国准备摒弃“以官定薪”,显然对关照基层公务员又发出了一个积极信号。
不过,摒弃“以官定薪”的主要作用在于为公务员群体内部的收入分配保持动态平衡,还不足以体现全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毕竟,公务员薪酬体系使该群体与社会、市场、民生脱钩,其所得远超其劳动真正创造的价值,变相“吞没”了纳税人的钱。要使公务员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收入调整保持动态平衡,还应当将公务员工资改革纳入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真正“去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