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知识产权保护愈发成为国际经贸关系领域重中之重的议题。
2018年3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加征关税,挑起中美经贸摩擦。2021年以来,拜登政府不仅延续了加征关税措施,还加码实施“脱钩断链”、“去风险”等战略。至今,中美经贸关系在挑战中度过了六年时间。
中美贸易纠纷由来已久。与以往历次摩擦不同,在这次中美经贸摩擦中,表面是“贸易战”,实质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在关键科技与技术创新上的竞争。知识产权正日渐成为关系到两国经济、科技以及国际关系的重要焦点。
长江商学院石维磊教授与美国达拉斯德州大学彭维刚教授、Shawn M Carraher教授、香港中文大学David Ahlstrom教授曾在国际顶级期刊《国际商业研究期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简称JIBS)上发表合作论文《基于制度视角的全球知识产权历史观》(An institution-based view of global IPR history),为理解和解决中美之间长久以来的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了新的视角。
作为国际商业领域的顶尖权威期刊,《国际商业研究期刊》(JIBS)是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评定的50本商学院顶级期刊(简称FT50)之一,也是UTD期刊矩阵进行全球商学院学术水平排名所参考的24种期刊(简称UTD24)之一。
JIBS专门为研究实务商业和相关领域的学者发表具独到见解、创新意念和影响力的论文,涵盖包括国际运营企业的理论和实务管理知识。
该论文从历史视角,不仅聚焦于中美两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还广泛探究了全球十余个国家知识产权变迁史,进而提出了一个更具全球普遍性的框架,揭示历史如何影响知识产权制度这一关键问题。通过构建一个基于制度的知识产权历史观,提出了三个有助于解释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境况的理论机制——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长期过程(long-term processes)和制度转型(institutional transitions)。
研究发现,美国并不是始终如一的知识产权保护者,19世纪的美国也曾是一个主要的“侵权者”(IPR violator),今天的中国在某些方面也面临着类似的挑战。以史为鉴,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的历史经验,该论文为理解当前的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了新的思路,为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和变革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与理论支持。
核心研究发现
01
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与19世纪的美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19世纪的美国与如今民众认知中的面孔大相径庭,那时的美国并不是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支持者(IPR advocate),反而是一个强势的侵权者(IPR violator)。当时的美国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大量借鉴欧洲的先进技术和知识,以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因此,美国没有动力去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这一时期,美国甚至通过立法手段,允许国内企业自由使用外国的专利技术,以加速自身的技术进步。
与19世纪的美国类似,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也展现出了对外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忽视,以加速技术获取和产业升级。今天的中国在某些方面也面临着类似的指控,尤其是在加入WTO之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薄弱,许多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遭遇了侵权问题。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中国逐步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促进国内创新和国际竞争力。
无论是19世纪美国的做法,还是中国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做法,都是基于本国立场和实际情况的合理反应。理解这一历史演变对于预测和指导中国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主张: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展程度与成本收益密切相关。由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机构的成本很高。美国在19世纪与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面临相似的情况,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成本要大于收益,所以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动力不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和企业都认识到,要实现更持续的经济增长,就必须更多地利用知识产权,即收益大于成本,此时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就会改变。
02
一个国家历史上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实践,会对这个国家的长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路径依赖一直是制度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命题。2024年新晋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达隆·阿西莫格鲁与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詹姆斯·A·罗宾逊(James A. Robinson)合著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一书中,他们也强调历史的路径依赖性,即国家的历史往往决定了它们今天的制度结构,过去的制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未来的演化路径。正如马克·吐温广泛流传的那句名言:“历史不会重复,但会押韵。”(History does no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该论文指出,这种“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现象意味着,一旦某个国家或地区选择了特定的发展路径,即使初始条件不再适用,也很难发生改变。例如,19世纪的美国选择了一条通过侵权来促进工业发展的道路,这一路径在其后的几十年中继续影响着美国的知识产权政策。
03
路径依赖并非坚不可摧。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强的同构压力可能引发制度转型,进而带来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升级。
研究发现,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角色逆转,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更是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transitions)和外部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加,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期待和标准逐渐统一,内外部压力叠加作用可能带来制度转型,从而改变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
19世纪末,越来越多美国作家的书籍等本土知识产权商品销往海外,却在加拿大等海外国家遭遇知识产权侵犯。面对海外猖獗的盗版,这些美国作家、发明家、出版商开始强烈抗议,要求外国政府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然而,外国政府不会在没有互惠条约的情况下给予美国权利持有人知识产权保护。于是,美国政府改变知识产权法,开始在美国为外国作者、发明家和出版商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这样做,美国人才有可能在国外获得互惠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理性选择。
全球化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同构压力(isomorphic pressures),促使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趋向一致。这种长期过程(long-term processes)表明,随着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逐渐增强。例如,美国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创意产业的兴起,逐步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促进国内创新和国际竞争力。
同构压力不仅来自于国际组织,还包括跨国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对于中国而言,加入WTO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这些外部压力促使中国在加入WTO后,逐步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并出台了一系列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措施不仅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促进了国内创新环境的改善。
04
企业和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互动,不仅受到制度框架的影响,还能够通过战略选择影响制度的变革。
例如,中国的许多高科技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积极寻求法律保护,并通过技术创新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这些企业的努力反过来推动了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调整。
05
通过有意识的政策调整和国际合作,可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
例如,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不仅有助于解决双边贸易争端,还能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努力,如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都体现了这一趋势。
知识产权保护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对于中国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对外贸易的要求,更是内部发展的需求。历史可以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帮助一个经济体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更好地平衡创新、保护与共享之间的关系。
在中美贸易关系日益复杂的今天,以史为鉴能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视角来理解知识产权争端。通过历史的镜子,我们不仅能看到过去,更可以预见未来。”
——石维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