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外人员往来日趋频繁,送往国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与日俱增。一般情况下,涉外公证书需经领事认证后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为了确保您的文书顺利走出国门,如何迈好申办领事认证的第一步即申办涉外公证书,下面就给您做个简要介绍。
一、涉外公证书的类别
(一)民事类公证书包括:出生公证、声明书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国籍公证、学历公证、职业资格公证等涉及公民个人民事事项的公证。
(二)经济类公证书包括:法人资格公证、法人委托书公证、公司章程公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等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济类公证书。
二、须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经济类涉外公证书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任命书或聘任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的证明。
三、应注意的事项
(一)您应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二)您办理哪项公证是由您办理涉外公证书的目的和涉外公证书使用方来决定的,这一点您务必要提前了解清楚。
(三)注意涉外公证书的有效期。如未婚(或未再婚)、无犯罪记录、生存、居住和存款等可变性的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四)在办理涉外公证书的同时,您还需了解该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使馆对其有无特别要求,如泰国等国要求涉外公证书一式两份、西班牙则要求公证书必须有西班牙语译文等。
办好涉外公证书,是您迈好申办领事认证的第一步。一般情况下,办完涉外公证书后还需办理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各国驻华使馆办理认证的时间长短不一,为不耽误您的文书在国外正常使用,请您适时办妥涉外公证书和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