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中国已超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了。在抬眼尽是老美的日子里,印象最深,差异最大,接轨倍儿难的就是个“凉热”问题。(喝咖啡时除外)
无人不晓,吃穿乃维系生命的两大要素,缺一不可。
先说吃。咱中国人不到盛夏酷暑时,大都喜欢吃热饭,就热菜,喝热汤,这几热通过食道先后下滑,当它们汇集到胃部,一种三温暖的感觉会让人觉得五脏六腑都特舒服。饭后,喜欢品茗的人再来杯热茶,边闻边抿,那份惬意,若往美里畅想,不算地上神仙,知足常乐的理由也拼凑个差不离儿了。
反观老美,一提用餐,先要来杯凉冰水、来筒凉饮料、再上盘凉沙拉,即便是冰冻三尺的腊月天,不来个透心凉,生怕“热坏”了自己的肉身子。
日常里,我家若想吃回美国饭,基本都选择Red Lobster(红龙虾)。此店其装潢风格采用了古代帆船的船舱为主,吧台的墙壁上有电视新闻及橄榄球赛等节目滚动播放。所供“大餐”:帝王蟹、烤龙虾、烤马哈鱼、奶油虾、清蒸干贝……可惜呀,在大快朵颐热气袅袅的海鲜之前,最先上桌的依然是一盘冰凉的沙拉和一杯冰块拥挤的凉水呀!
闲暇时我常琢磨,这美国人的胃是用那种血肉长就的?看他们边嚼着热呼呼的烤鱼边咕咚咕咚地吞着凉冰水,一起下肚后,里面不咕隆,不“打架”吗?凉热并进,天长日久,真的是特好受?答案应该是“习惯了”。习惯可主宰人的一生。据说。
其实,中国人也有凉热合吃的时候,就拿我们山东的鲁菜来说,凉菜四款:海米炝芹菜、木耳拌芹芯、酸辣黄瓜、鸡丝蜇皮;然后再上热菜“代表”:糖醋鱼、锅烧肘子、葱爆羊肉、葱扒海参、锅塌豆腐、红烧海螺、炸蛎黄等。但这只是在宴请宾客或年节时的特别菜肴,不是寻常百姓家的一日三餐哪。
而美国人则大不一样,就我之所见,他们不管吃什么,若少了那杯凉水,可能就食难下咽了。尤其是炸鸡也能凉着吃,看我的邻居一来就跑到食品店去买盒凉炸鸡,不加热,直接进肚儿,她说味道好极了!
别的不提,就说这凉炸鸡,身怀中国胃的咱,能“容忍”几只啊?
要说吃,凉热全都装在他们的肚子里,咱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也不是非要天天去目睹啦。可这穿,那就“青山遮不住”了。
我居住在北纬40.48度、西经86.13度印第安纳州的中部地区。我是个一年四季总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散步的主儿。冬雪时、严霜时、寒风凛冽时,被那些裸露在外的大肉腿和大胖脚丫子给“触目惊心”的“机遇”,可用数以万计作比。
曾记得:1986年11月6日那个北风嗖嗖,寒气钻心的上午,初抵美国的我,在搬进马里兰州惠顿市的一栋公寓时,当即被那满社区的大裤衩子给惊呆了。一周后,我十分露怯地跟对门一位来自台湾的老妈妈惊叹出自己那满腹的感慨:这个社区怎么跟一大早就发生过地震似的,人们咋穿着大裤衩子就往外跑?
老妈妈这样回答:我们这边永远都不会花(发)生什么地震的了啦!听我“额子”(儿子)说,美国东海岸的板块交接是在大西洋里的了啦!
我不好意思再问个没完了,只能劝说自己:管人家老美穿什么呢,知道自己该穿什么就得了,瞎琢磨这些干吗,有那闲工夫还多学几句英文哪!
自此,我揣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法宝”,在浩瀚的美国人群里,一度就是26个春秋啊!
因居美时间不短,这才发现美国人的穿着有点儿太不对称啦。说来奇怪,偏爱穿大裤衩子的人,天气一凉,其上身一定要套件厚厚的夹克或大绒衣。这叫什么打扮,典型的顾上不顾下!
又要和咱老中作比了。中国人讲:热水烫脚、温水嗽口、凉水洗脸;中医说:注意脚和腿的保暖很重要。脚底下不仅是足三阴经的起始点,还是足三阳经的终止处,这6条经脉之根都分别在脚上的6个穴位中。仅足踝以下就有33个穴位,双脚穴位达66个,占全身穴位的1/10。
按老中的活法,都月落霜满地了,一清早还光着两个大脚丫子,踩着冰凉的水泥地到信箱去拿报,水泥地上的白霜直往自己的脚掌上黏,这不是找病吗?可老美偏不怕。每每遇此,看他们啪啪地走得挺舒坦,我这儿可凉得直钻心嘿!
真想提醒那些多冷也要穿条大裤衩的人们,哪儿都不管,膝盖保暖可不能忽视呀!人老先从腿上老,别不信,看我社区那些喜欢在寒风凛冽时穿着裤衩满处晃的大老美,稍一上岁数,几乎都要去做换膝手术呢。
我不敢一口咬定换膝手术跟肉脚踏严霜及肉腿任其寒风抽打有直接关连,反正老美那种“顾上不顾下”的打扮我不学,也学不起。因体内缺少板油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