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为做好纽约领区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0日。
二、报名条件:申报人须为正在我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或2012年8月2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不得申请。
三、奖励方式: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四、实施办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特别优秀奖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申请方式:今年试行网上申请,请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报名。申请人应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请申请人向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提交三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
六、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后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 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3. 导师推荐信(请确保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字)
4. 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
若申请人在2012年8月20日之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则视为无效。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研究课题
7. 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 学术会议邀请函
9. 其它附件
七、材料邮寄:
请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印一式三套,并按要求顺序完整装订。申请材料请寄往以下地址:
Wen Tong,Education Section,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
请申请人注意,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
八、更多信息请查询“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网站:http://yxzfs.csc.edu.cn。
附件: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 《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
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五条 未曾获得该奖学金、或未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未取得过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与申请。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2012年起实行网上申请。原则上每年7-10月受理申请,11月国外初审,12月国内终审。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的年度工作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平台按要求填交电子材料(http://yxzfs.csc.edu.cn)。第七条 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第八条 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公示后的推荐人选名单于当年工作通知发布的时间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九条 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十条 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四章 奖励数额及发放办法
第十一条 奖励数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
第十二条 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可按发布获奖通知当日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获奖者最终获得学位后,如有意回国工作,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可协助向国内专业对口单位提出优先推荐意见并协助联系工作。
第十四条 因各种因素暂不具备回国条件的获奖者,留学基金委及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应与其保持联系,鼓励或支持其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第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2.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关于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填报流程
在本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报名期间(2012年8月20日—10月20日)内,按以下顺序完成申请;
l 通过报名系统注册、填表;
l 上传电子材料;
l 待材料显示“已上报”后,及时提交申请表。
系统环境要求
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7、8、9版本,登录http://yxzfs.csc.edu.cn/
关于申请表
请先详细阅读《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和《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1. 申请表分为7个子表,每一子表填写完毕后,方可保存并进行下一子表的填写。
2. 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并使用规范全称;除专用名称外,表格内容均用中文输入。
3.请您保证所填写的每一行数据的完整性,若某列数据为空,请填“无”。
4. 所有子表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检查核对您所填写的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5. 申请表提交后,可随时登录系统,在首页上了解到您所处状态,如“待提交” 、“待使馆审核” 、“使馆初审未通过”、“使馆初审通过” 、“已入选”、“未入选”。
6. 提交后、使领馆接收前,可提回申请表及电子材料。使(领)馆教育处(组)接收后将不能再提回修改。
7. 申请表网上提交后,请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三份并分别签字,然后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交到驻外使(领)馆。
关于申请表填写
1. 基本信息
1.1 护照号码一经注册,将无法修改。
1.2 姓名(拼音)应输入大写字母,按照先姓后名的顺序并且将姓拼音和名拼音用一个空格隔开,如本民族特点为姓和名一体的,则无需隔开,例如:仁青朗杰RENQINGLANGJIE。
1.3 电话号码的正确输入格式为:国别号-区号-电话号码,例如:0086-10-XXXXXXXX。
1.4 E-mail地址为上传电子材料的重要信息,系统以此判断是否为本人所发材料。
1.5若E-mail与永久E-mail不同,则不能使用永久E-mail发送电子材料。
1.6 首次博士生注册时间应为博士生一年级入学时的注册时间。
1.7 在读专业(中英文)应为规范全称,不得用简称。
1.8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内2寸免冠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0K,格式为jpg或jpeg的电子文件。另需将冲印后照片粘贴在打印好的申请表上。
2. 国内/国外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请严格按照示例从最近的经历开始填写,日期格式要求英文句点并以2个数字表示月份。
时间 |
学校/单位名称 |
主修专业/内容 |
学习方式 |
所获学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2008. 09-2011.05 |
中南工业大学 |
矿物加工工程 |
全日制 |
工学博士 |
AABC001 |
3.国内/国外工作经历
请严格按照示例从最近的经历开始填写,日期格式要求英文句点并以2个数字表示月份。
时间 |
单位名称 |
专业/工作内容 |
技术职务/级别 |
行政职务 |
2010.09-2011.05 |
中国软件 |
C++程序设计 |
高级程序员 |
执行副总裁 |
4. 研修课题简介
请使用中文填写不超过1000字的中文课题报告或课题介绍。报名系统可自动进行字数统计。更为详细的研究课题报告或介绍可以通过电子材料上传(详见《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第6款。
5. 主要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
5.1请从最重要的著作/论文(含博士生期间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开始填写,注意日期的格式。须以电子材料形式上传两个代表性成果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和中文摘要(详见《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第7款。
发表时间应在攻读博士期间;注明发表刊物的名称、页码及页数,文章被引用的次数、影响因子等;若是本人一人完成,则注明“独立”;若为第一作者,则注明“第一作者”;本人不是第一作者的,则还须注明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如导师、同事或其他);
名称(题目) |
发表刊物名称 |
本人是第-作者 |
与第一作者关系 |
发表时间 |
卷期/页码/共-页 |
被引用次数 |
影响因子 |
名称(题目): |
有丝分裂细胞周期中核小体的解离模式与组蛋白甲基化得动态维持 |
|
nature |
一 |
导师 |
2012-10-07 |
33(4)/25/150 |
3 |
0.5161 |
5..2 被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不应列在其中。
6.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
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会议开始,注意日期的格式。另须以电子材料方式上传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详见《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论文是否被采用 |
论文是否被张贴 |
论文是否被评为优秀论文 |
是否作大会发言 |
是否作分组发言 |
国际xxxxxx会议 |
2007-10-07 |
是 |
否 |
是 |
是 |
否 |
7. 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请使用中文从重要的内容开始填写,限制在1000字以内。
8. 申请奖学金理由
请使用中文填写,限制在1000字以内。
上传材料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直接上传”或“邮件上传”方式上传电子材料,是否上传成功以上传材料列表页面状态为准。
(一) 直接上传
a) 申请人在上传材料列表页面,通过每个材料后方的上传功能单个上传附件
b) 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通过邮件发送电子材料有严格的命名要求,详情请阅读“邮件上传”说明)
c) 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
d) 将全部必传文件上传完毕后方可提交申请表
e) 如需更换电子材料可重新上传相应文件。
(二) 邮件上传
在报名期内,如果直接上传受到网速等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无法进行,可使用注册使用的“E-mail”发送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列表请详见《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详细要求如下
1).收件人:csc2@csc.edu.cn
2).邮件主题:必须是系统自动生成的14位标识码(申请表提交后,在“上传材料列表”页面上方显示),例如:2012XXDD223456
3)关于附件的说明:
a) 每一项附件材料无论页数多少均应扫描制作为1个PDF文件,并严格按照“上传材料列表”所示“附件名称”命名。
b) 所有附件必须一次性上传,且不得压缩打包。
c) 发送材料邮箱应与{基本信息}页面邮箱严格一致,请仔细填写,在材料列表页面上方也会提示发送邮箱、主题及收件箱。
d) 系统将自动在收到邮件6小时内审核附件名称格式并反馈审核结果,若材料不合格请按系统发送的邮件要求及时重发。
e) 请申请人注意检查附件清晰度、名称与内容的匹配,这些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f) 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20MB,单个文件不得超过3MB。
常见问题解答
1. 使用“基本信息”子表内邮箱发送电子材料,却收到“发送邮箱与‘基本信息’内邮箱不符”的邮件处理结果?
答:因邮件为系统自动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将与您填写的邮箱进行绝对匹配,若出现名称不匹配将不处理邮件,问题多为以下两种情况:
A. 部分邮箱系统存在显示邮箱名称变化,如填写邮箱为zhangsan@bit.mail.edu.cn 发送到对方客户端显示为 zhangsan@bit.edu.cn
B. 有些邮箱系统具有昵称设置功能,如填写邮箱为123456@qq.com 因设置昵称在对方客户端显示zhangsan@qq.com
建议发送前请先行给自己邮箱发送邮件测试,发现A类问题请及时更换邮箱地址,若为B类问题请取消邮箱昵称。
附件:3. 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材料的说明
请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后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 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3. 导师推荐信(请确保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字)。
4. 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
若申请人在2012年8月20日之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则视为无效。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研究课题
7. 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 学术会议邀请函
9. 其它附件
网上申请时请用邮箱上传以上附件(2-9),其中材料2-6为必传项。打印申请表后应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两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存一份。今年实行网上评审,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均为必需,材料提交不全或纸质材料份数不足3份者,将会被视为材料不合格,影响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