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养老到底要靠谁?
主流媒体最近又发表文章,说“参加养老社保其实很划算”,而且还认认真真地请专家算了一笔经济账。对此,我表示尊重。然而,单纯用“划算”或“不划算”这样的经济理性来评价“养老社保”,也许依然存在误区。
近来,有很多网友因受“延退”或“双轨制”的刺激,表示“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提出要“退保”。然而,我们要看到的严酷的事实是:根据当代中国的国情或“特色”,实际上可能有70%的人是不可能靠自己或家庭来养老的,其中有30%左右的人可能不得不“全部靠政府”。否则,他们的晚景会很凄凉。
有网友因不信任“社会养老”,勇敢地表示要靠自己存钱养老。那么,我们来算一算,为养老我们需要存多少钱。有人计算,如果一对夫妇60岁退休,活到85岁,每月开支3000元,共需90万元。这是以完全不考虑通货膨胀,也不考虑医疗费用为前提的。
就算有一部分人能存下钱来,但持续上涨的物价会使大多数家庭储蓄养老计划希望破灭。当前,存款利率跑不过CPI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计算CPI包括的商品面很广,人到老年,再去买私家车或家用电器的机会应该很小,但这些商品在计算CPI时都会包括在内。另一方面,像食品、衣着和居住(房租、水、电、燃料等)等生活必需品,其增长的幅度常常是超过CPI的。譬如,2012年1—7月,与2011年同期相比,食品上涨6.2%,衣着上涨3.5%,而CPI则是3.1%。因此,在至少40年的长期积累储蓄中,可能遭遇的货币贬值的损失是可想而知的。有很多人对养老储蓄计划进行过测算——有银行理财师测算:以每人每月3000元的支出计算,假设通货膨胀3%,现在30岁上下的80后,恐怕要储蓄300多万的养老金。但这个计算结果,除了对通货膨胀率估计偏保守以外,也还没有包括医疗费用。还有教授估算:一线大城市的居民,2027年60岁退休,活到85岁,预备1000万元养老恐怕也不够。
储蓄养老对大多数人来说行不通,那么买商业保险行不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最大区别在于,商业保险的标的是一个具体的金额,譬如承诺每月给付2000元,到领取时,只要每月给付2000元,就兑现了承诺。至于十几或几十年后2000元的购买力究竟如何,保险公司是不负任何责任的。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基本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到领取时,是要根据当时的基本生活水平来进行调整的。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已经连续8年进行了调整就是一例证,虽然大家对调整后的标准仍然不满意,但毕竟进行了调整。所以,合理的计划是首先要参加社会保险,这是保底的;然后有余力再买商业保险,这属于锦上添花。
如前所述,单纯用“划算”或“不划算”这样的经济理性来说明参加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的必要性是远远不够的。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大潮中,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社会化的大生产已经取代昔日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传统生产方式。与其相适应,社会化的保障方式也一定要取代家庭保障。社会化的保障方式,是融科学理性和人文关怀为一体的。以养老保障为例,在养老保险之外,还要考虑服务照料和亲情慰藉,还要解决医疗、住房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按照中国的国情,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的养老,恐怕有40%的人部分地要靠政府,有30%的人可能全部要靠政府。这是中国近80—90年以来,社会分配的历史所决定的。
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中国,涉及70%国民的老年保障问题,是必须要办好的。公众、媒体、学界都要为此而努力,敦促政府把养老的事情办好。
社保改革不相信延迟退休
报载:“社科院专家:延迟退休是社保改革唯一可行途径”。虽然发表这个意见的是我的同事,但很遗憾,我仍然要对此持反对意见: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可能提出的各种选项中,绝不应该包括“延迟退休”。
但在这篇与记者的对话中,延迟退休的“唯一可行”被特别强调:“所有这些制度参数毫无疑问都将告诉人们,长期来看,这个制度的财务风险是巨大的,不可持续是必然的,调整参数是必须的,而提高退休年龄则是唯一可行的。”平心而论,这个断言未免有点武断。为什么是“唯一可行”?通篇阅读,并没有看到论者举出充分的理由。
在其他的场合,曾经见过关于上述“唯一可行”的理由,论者事先划定了一个框框,说社保改革只有三种选择:一是进一步提高缴费标准,二是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增值,三是推迟退休年龄。因为前两种选择都不可行,所以就只能推迟退休年龄了。这个说法是纯粹把社会保险当作“保险”来看待了,以上三种选择实际上就是:一“多缴”,二“增值”,三“少发”。既然“多缴”和“增值”都做不到,所以只能背信弃义地“少发”了。
然而,“社会保险”与“保险”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纯粹的“保险”只涉及保险者和被保险者(缴费者)两个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说:老龄化的发展使参保缴费的人减少,资金投资经营又难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那就只能少发了。但是,社会保障理论和《社会保险法》都告诉我们:作为社会再分配的一部分,“社会保险”的筹资是三方分担的,除了企业和个人缴费以外,还有一个“最后出台的角色”——政府。政府不但是“保险人”,而且是作为社会分配和再分配的最终责任者——要确保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这样一个重要角色出台的。所以,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政府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所以,当专家们断言“现收现付不可持续”,“社保基金存在缺口”,“延迟退休唯一可行”时,都是撇开了政府的责任,不考虑财政投入,仅仅在“保险”的框框中以纯粹“技术眼光”找出路的结果。
如果加上政府财政的补贴,结果肯定就会大不一样。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当前比较成熟的社会保障体制中,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财政补贴是国际惯例。说句大白话,专家们的目标是要帮政府“省钱”。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平分配是人民公仆的最重要的执政理由之一,而经济增长却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执政的正当性或合法性,。
在与记者的对话中,有一个概念被巧妙地偷换了,在谈到公众极为恼火的“双轨制”时说到:“由此看来,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阻力不是来自提高年龄本身,而是更多地是来自对社保制度的不公平和改革的‘碎片化’的愤慨和无奈。”按照这个的说法,只要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也缴费,延迟退休年龄就能够被接受,这是事实吗?
实际上,关键的问题在于:对于中国70%的劳动者来说,延退会造成一个退休前10—20年的“收入困难期”甚至“收入断档期”。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国情下,他们根本不可能工作到65岁。但是,延退方案的设计者还试图要他们在这个困难时期继续缴费。
至于“中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仅为15年,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这显然也不是事实。这个规定只对改革后因为制度安排的变化导致缴费不满15年的劳动者有效,而对到达法定年龄前缴费已满15年的根本无效,哪个参保者不被要求必须缴费到达法定年龄才能拿到养老金?
另一方面,如果企业都想方设法留着这些老员工到65岁才退休,这样的企业与20世纪90年代下岗大潮前又有什么区别?所谓企业中的三分之一“冗员”,说到底不就是“40—50”——难道企业改革要再次“倒退”?
总而言之,对话中提到的联合国对中国人均预期寿命的“预测”即使“很科学”,也是建立在中国现有国情之上的。人均寿命的延长是需要物质基础的,如果70%的劳动者出现10—20年的收入断档期,这个“预测”会成为事实吗?说到底,这才是公众反对延迟退休的根本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