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博源基金会顾问委员许善达谈了用税收体制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对此,吴敬琏并不认同,他表示“刚才许善达先生讲的这番话,是不是在替富人说话?富人要分两种,有些人是靠权力,这一点要坚决的制止,不能让这些人凭权力发财,而且要给予严厉的惩罚。”
许善达首先谈了他对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看法,他表示,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对于用税收的办法来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有很多的意见和建议,我个人认为对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特别的慎重的来研究,有些问题的思考不能简单化,要有很多中国的特色。一个我认为对于中国,我们现在对于富人,或者收入比较高的人征税,究竟怎么看,我个人 觉得我们不能仅仅的看个人所得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占收入的70%,中国只占收入的6%—7%,很多人主张美国个人所得税什么政策,中国就应该什么政策,我认为这是一种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做法。我认为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我们税务最大的税种,流转税60%左右,企业所得税20%还要多一点儿,差不多有80%这两个税里我认为如果按照税收比例来讲,这80%的税有相当的部分就是高收入的群体所交纳的。企业的股东就是高收入群体,交纳的流转税有一部分就应该视为是股东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应该视为有相当一部分是股东交纳的。
他还表示,我们国家对于所谓的高收入群体交的税多少,我认为不能仅仅看个人所得税,特别是不能仅仅看个人股息红利那部分的所得税,这个问题我觉得是一个研究中国税制,特别要研究下 一步怎么通过税制调节收入差距这样一个重要的功能,我们必须在理论前提上先搞清楚。如果我们这个问题上仅仅盯着个人所得税,仅仅盯着个人所得税中那几个个别的税目,这样税制的改革,税制的调整就很难实现我们的目的。我觉得一个好的税制应该照顾低收入群体,照顾穷人,但是也要留住富人。我觉得一个好的税制如果在你这个税制下面拥有比较多财富的人,无非就是他拥有资本,他拥有技术,他拥有管理的才能,等等这些人总体来说是高收入群体,如果我们的税制使高收入群体都要离开你这个经济体,我认为这个税制不是一个好的税制。所以,我们国家要研究,确实要照顾低收入群体,但是一定要能够吸引留住这些高收入群体。因为经济发展要靠投资,要靠高级管理人员,要靠研发人员,要靠专家,这些东西是 我们发展经济不可缺少的资源。
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我们的税收政策,或者其他的工资政策,或者社保政策都应该更多的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我觉得这样一个思路是比较符合中国当前的国情的。所以,讲到这个问题,刚才说的增加社保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转到社保部分,还有我们这几年采取的一些改革的措施,包括对个体户减税,对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起征点的提高,还有小企业的税收,我们大概有90%的企业交了10%的企业税,如果我们拿出1%,2%,3%的企业税收来减税的话,受益的可能是10%,20%,30%。我们用这样的措施使得小企业,使得低收入群体能够安居乐业。这样一个调节的办法使得更多的把我们政策导向导在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上,我想这对我们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使得收入差距缩小,特别是改善民生 ,我想这样一个思路可能是比较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
对于许善达关于用税收体制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吴敬琏并不认同,他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他讲的这些我都同意,但是对于中国的情况来说,我想要强调一点,中国的贫富差别如此巨大,主要的原因是来自靠权力取得的收入,这部分极富人群的问题,不是所得税,也不是其他的税收能够解决的,是我们的税收体制力所不及的,这个要靠整个体制,要让权力不能支配那么多的资源,而且要对权力进行监督限制,这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它会引起一种误解。刚才许善达先生讲的这番话,是不是在替富人说话?富人要分两种,有些人是靠权力,这一点要坚决的制止,不能让这些人凭权力发财,而且要给予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