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得很,2013年伊始,大陆和台湾学术界最近爆出的2条新闻都和科研经费贪污有关。大陆这边,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段振豪因为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刑13年,而在台湾,百余名教授因为与厂商合作虚报科研经费也被卷进了司法机器里。
这是两条看似没什么关联的科研丑闻,但放在一起思考,却颇有意味。一直以来,港台地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一直是大陆学术界学习的榜样,如今也“犯了错”,有些人会说,“看看吧,榜样也不过如此”,或者说,“原来大家都一样啊”。
的确,任何制度都会有漏洞,哪里都会有钻空子的人。问题的关键是,在发现漏洞或者“犯了错”之后是什么态度,如何去亡羊补牢?
科研管理人员明知发票“造假”
为何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先来看段振豪一案,一审判决13年的结果出来后,科技界的反应像是炸开了锅,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两方面,一者对于当事人要判刑多少年说法不一,有人认为量刑过重,理由是科研人员总体是对社会有贡献的,即便贪污些经费,也并非杀人放火,应从轻处理;也有人称,这是一次杀鸡给猴看的良机,绝不可心软。当然,就这一点而言,舆论只是发出了一个声音,最终还是要由司法部门依法判决。
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不管是从司法上还是未来的制度建设上,怕是很难绕过去——段振豪一案的被告席上从头到尾只有段振豪和他的科研秘书车春兰两个人,而按照检方提出指控的“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的事实,从票据收集到项目结款,整个过程并非仅有他们两位的参与可以实现,那么,对于其他的相关人员,比如,段振豪所在单位的会计、课题项目审计人员等等,该否接受问责?
中部一所985高校化工专业的一名博士生在与中国青年报记者谈起这一话题时说,他所在的课题组通常是隔一段时间,便有专人把科研支出中相应的发票拿到财务处去报销,随之对应的是给学生分派收集发票的活儿。令他感到疑惑的是,那些财务人员、科研管理人员都很清楚科研经费发票“造假”的细节,却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这些人在科研经费乱象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一疑问的逻辑很清晰,简单来说,如果程序没有漏洞,段振豪是很难犯案的,如果有漏洞,那么凡是碰到漏洞的人,是否涉嫌“渎职”?这是这名博士生的一个追问。
在本报记者采访时,这名博士生的质疑刚刚提出,就遭到了反对——尽管现有程序存在漏洞,但不足以成为段振豪“知法犯法”的理由,更不应该在个人出现问题时还要拿出整个程序的漏洞来做挡箭牌。
事实上,跳出段振豪一案,这样的讨论在普通科研人员之间也不少见。以发票的报销为例,不少人就感到“头疼”。“太麻烦,麻烦到根本就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来走财务程序。”一位不愿具名的野外台站研究员告诉记者,在野外考察时,搭个顺风车,要给老乡车钱,但老乡不可能给你发票,这样一来,待科学家回到院所后,面对财务人员“对票据一丝不苟”的脸色,只得从别的项目上想办法,垫发票。
这一“垫”,就是一连串问题的开始。
垫,就意味着把此处的东西,挪用到彼处,有挪动,就需要挪动得“师出有名”。于是,在那些可以人工操作发票的地方,一些科研人员便穷尽加减之法,拼凑发票等手段一哄而上。如段振豪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元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元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元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段案爆出后,上述那名研究员就在报道段案的新闻下评论道:“可惜了,一个有这般才华的科学家,栽在了一个几乎每个科研人员都会不小心掉进的陷阱里。”在他看来,对触碰法律的人固然不能“心慈手软”,但也不能在每一个个案了结后,又把科学家为何犯案的深层次原因丢掷一旁不顾,否则,只能是一个又一个悲剧的个案重复上演。
人的责任更大还是制度的责任更大
持这般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台湾此次百余名教授虚报经费一事也是如此。根据当地媒体的描述,这些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的人员给出的“犯罪”动机是“为方便项目研究能顺利进行,在核销开支上有些便宜行事”。
那么,是否真应了那句老话,当一个人有问题时,那是他个人的问题,而当大多数人都有潜在的问题时,没准儿就是“规则”出了问题。
事实上,两岸学术界问题的共性在于:科研人员以不实单据核销研究费陋习由来已久,而随着媒体曝光度增大,这些也成了各自公开的“秘密”。不过,如何对待这些“秘密”,两边的表现却是大相径庭。
来看看那百余名教授“犯案”后的台湾相关部门:1月10日,台湾科研部门负责人朱敬一就教授假发票案向公众致歉,而在此之前,台当局教育部门负责人蒋伟宁就已经为此“谢过罪”,并称“希望带动学界深刻检讨”。
台湾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毫不避讳地在公开场合谈起了制度上的漏洞,朱敬一在书面致歉中称,“过去经费制度僵化以致教授便宜行事……”
当然,这样的举动未必能够挽回台湾学术界的面子,但一个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主动将相关领域的事件揽在自己身上,还是让不少科研人员感到一丝暖意。
人的责任更大,还是制度的责任更大?讨论仍在继续,而这也像极了去年奥运会期间羽毛球消极比赛的那番争论,不过结果都差不多,最严厉的惩罚首先加诸的还是个人,但与此同时,制度要不要也出来有个表示?
羽毛球事件后期,制度的制定方后来还是出来“道歉”了。
事实上,这两年,学术界针对科研经费黑洞也从规则、制度上找了原因,但并不彻底。两年前,段振豪事发后,段所在的科研机构就迅速作出了反应,这家机构一名综合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段报销“差旅费”手段曝光后,单位立即作出了一条新的管理规定——“飞机票交给财务时,要同时交出带有个人名字的登机牌”。
毋庸置疑,这样“管理”的确从某种程度上遏制了科研人员打飞机票主意的念头,但是,堵上了飞机票的口,堵得上汽车票的口吗?也许,不少单位还会出台新的汽车票管理制度,但是,如此反复,终究还是掉进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里。
说到底,这些不断更新的管理制度,背后仍旧是“堵”的思路。
香港大学医学院副教授金冬雁就常常听到内地同行抱怨,科研管理及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执行“锱铢必较”。他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并不符合科研规律,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引用一位网友的话就是‘逼人造假账,甚至可以说是逼良为娼’”。
整治科研经费乱象需要在经费分配上动真格
近期,有关科研经费还有一则新闻值得关注。2012年的最后一天,教育部公布3个有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其中明确指出横向科研经费不归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而这似乎又是为整治科研经费乱象打出的一记重拳。
然而,这样的“管理性”文件一出来就遭到诸多诟病。言辞激烈者更是直接指责文件用词的准确性上,比如,横向科研经费是由企业出资交由高校、研究院所人员“搞研究的”,那交由高校管理的合法性又何在?
除却这样的细节,更为重要的一个观点来自学者熊丙奇。他建议,科研项目应取消“纵向”、“横向”分类。
在熊丙奇看来,这是一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举例来说,科研人员为何要从横向经费里拿经费去补纵向里的漏洞,又为何拿经费放进自己的腰包。原因很简单,纵向里的钱不够,或是自己收入不够,甚至有可能是“和其他办公司的哥们儿在比较时发现自己这个科学家很穷”,受不了动了贼心,都有可能。
熊丙奇在文章里写道,当前的薪酬制度,应该由年薪制取代。大学支付教授事先约定的年薪,教授不能再从课题中提成,科研经费完全用于学术研究,这有助于科研经费回归本质,学术研究回归本质。
其实,年薪制已被呼吁了很久,但迟迟没有露面,反而那些“最严论文处罚办法”等“管理文件”不断出台。如此前一名学者所言,“管理发票的细则越来越多,而针对问题关键的,比如经费分配上的真格又在哪里呢?”
揭高校学生项目科研经费乱象:导师“指挥”造假
“拼发票”、“凑预算”、“攒项目”成为公开的秘密,还有导师“指挥”造假并从中捞取经费——
科研经费乱象蔓延到部分高校学生项目
李蒙因为在省级“挑战杯”比赛中拿一等奖而被保送上研究生。不久前,他受邀回母校和学弟学妹交流保研经验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令他震惊的事情。
活动组织方把与会学生代表在本科期间的获奖作品做成了PPT,其中一份题为《×××压载水处理装置》的校级获奖作品抓住了李蒙的眼球,这与他当年的“挑战杯”获奖作品《×××压载水处理技术及装置》的题目相差无几。
他随即拿起手机在网上搜索这篇文章,却惊讶地发现两篇文章不仅摘要内容大致相同,关键处的实验数据也是惊人的相似。更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作品的署名作者是他的师弟,指导老师也是同一人。
李蒙“蒙”了,自己的作品怎么会被师弟“盗”走?而两年前就已经在省内拿过奖的科研项目为何还能获得学校支持并通过校内的评选?他脑子里还冒出另一个问号来:如果真的是“翻新”作品,师弟这个项目的科研经费又去了哪里?
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这些细节时,李蒙即将研究生毕业,3年来为导师老板的“打工”经历让他对科研经费尤为敏感——有科研项目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中就有经费是非。但是,他从未想过学生的科研经费还能出什么问题,毕竟,这块蛋糕实在太小。
然而,就是这块不甚引人注目的“小蛋糕”,也难以避免地染上了高校科研管理的种种弊病。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北京部分高校调查发现,一些学生科研经费出现了“拼发票”、“ 凑预算”乃至“攒项目”的怪现象,而其背后暴露出来的一些导师“指挥”造假从中捞取经费,以及学生经费“九龙治水”式的管理问题则更令人咋舌。
经费少时做不了想做的实验,多时花不完只得买杂书来“拼发票”
科研经费分配不均已是众所周知的问题,高校教师由此有了“大牛”、“学霸”以及很难申请到经费的“青椒”之分,大学生享受的科研经费也同样因为学校牌子的差异存在“绿肥红瘦”。
浙江大学一份针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的报告就提到:国家重点投入建设的“985”、“211” 研究型或综合性高校经费较为充裕,开展SRTP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并设有专项经费。相比之下,地方或非部属院校资金来源有限,科研经费相对较少,在单个项目的经费资助上与国家重点院校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差距较大者可达两个数量级。于是,有人将地方院校学生科研经费之少戏称为“撒胡椒粉”。
然而,即便是具体到一个研究型或综合性院校,还有另一个层面的分配问题:学生经费少时做不了想做的实验,多时竟一半花不完只得买杂书来凑发票。
一个研究辜鸿铭保守主义的题目给了5000元的科研经费。“怎么花啊?”北京一所高校中文系学生王小青说。
当她和小组成员将网上有关的论文打印出来后——事实上,她知道这些论文本不必打印出来,平时看电子版已比较习惯,但有了钱打出来也就更方便些——又买了些相关研究的书籍,加上预计的版面费,整个加起来,才花了2000元出头,还不到一半。
于是,她在网上找卖家买发票,充当“差旅”一项。实际上,此前,她在填报预算时就写下了实地调研一项,目的是为“还原史实”,但她并未去实施。因为在她看来,小组在内容分析方面已做得十分扎实。
令她没想到的是,教务处在审核时只问了句:“是北京的票还是外地的?”这时,她才意识到,所谓项目申请注意上缩写的“实报实销”真的成了一个“原则”上的说法。
在他的身边,仍有不少同学希望通过科研项目来锻炼自己的研究能力。在这位教授的博文中,有一段他学生的话:“我感觉批下来的经费一点不够用,为什么那么多‘天马行空’的好点子不让做,就是没钱吧。给我们学生的科研经费要么是面子工程,要么就是让学生学会了如何报假账!”
记者翻阅多所高校有关学生科研项目的审批表发现,批复下来的经费基本都是整额,很难看到带有零头的经费投入,即便有,也只在小项中出现。
根据受访人的说法和最终的审批表对比,不管学生的经费怎么报,经费审议的专家又如何“砍”、“截”,最终落到经费管理部门,所有的零头都会被“整齐划一”,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冠以某某项目名的“经费支持”。
原因在于,学生经费批复多采用项目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想到一个点子,预估出经费来,接着提交报告”。换句话说,学生报什么项目是活的,但项目放到哪个筐子里,从哪个筐子里拿到多少钱则通常是一成不变的。
这位教授说,毕竟,上头拨下的钱是给学生做课题锻炼的,而非一点点抠出钱来求个“物有所值”。
“凑预算”、“攒项目”成为公开的秘密,部分导师“指挥”造假并从中捞取经费
在对不少高校教师的采访中都印证了这一点:在学生之中,“凑预算”、“攒项目”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但鲜为人知的是,部分导师甚至“指挥”这种造假,并从中捞取一定的经费。
与王小青同校、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杨宁因为手里常握着两三个课题,被同学戏称为“科研暴发户”。他本人却常常感慨身不由己:“说是学生自己的项目,却难掌大权。”
他对记者讲起一个“凑预算”的事。做一个船体测验的课题,需要购买螺旋桨、电路板等实验器材,但作为“超过500元的设备”,就需要“导师批复”才能通过。被问及有价高和价低的选哪种,导师答道,“做实验,质量一般的就可以了,”还没等杨宁开口,导师继续说,“还是拣贵的报,到时候可以买些便宜的。”
正当杨宁诧异之际,一旁的同学拉着他往门外走,这时老师补充说,“不买贵的怎么把预算拼上去,拼不上去就拿不到那么多钱。”这个意思杨宁明白,好比一个上限5万元的项目,如果申请的预算也是5万元,那么,你很难拿到这么多经费,除非你的申请是7万元,有的甚至达到9万元,“管这块的评委老师别的都不看,就看钱多少,但不管多少,都会往下砍。”
杨宁没明白的是,为何导师让他在实际购置时“买便宜的”。经费申请表上,制作船体写的是5000元,但做个普通的花上2000~3000元就够了;GSM和GPS设备,申报的是4000元,但他最终在市场上买的,只花了500多元。
第一次做科研训练,他是在大二,以为项目指导老师是让他节约成本,但一个电话让他明白了怎么回事儿,“小杨,发票填的时候要写预算上的数,他们如果不愿意,就提我的名字。”
此外,有关大型即超过1000元的设备是不能让学生经手的。至于“发票”与经费预算上的差价去向,则成了一个“谜”。“一定不是给国家省材料,更不是给学生做课题了。”杨宁说。
更为严重还在于“攒项目”。李蒙后来得知那篇文章以及实验的确是一份翻新作品,而“鼓励”师弟翻新的就是他们的导师。师弟还告诉李蒙,当时以为还能拿个省级奖项,但导师嫌他“功力不到家”,便没敢申报。
事实上,导师拿到的并非只有项目上的钱,如果学生的项目获了奖,则又多了一笔收入。不少学校十分支持学术科技类的比赛。在一些学校的比赛动员会上,校领导公开表示,如果学生能得全国性比赛一等奖,就奖励老师2万元。
一些导师鼓励低年级本科生“翻新”学长或是研究生的获奖项目,被李蒙他们称作“刷奖”的行为也就可以理解了。
学生科技项目管理部门“九龙治水”为作假提供便利
和项目“翻新”不同,另一种“攒项目”的方式则是将一个原封不动的项目拿到不同的部门去申请,“多头拿钱”;或是到不同的比赛中去参评,如果获奖,则多次获奖。
李蒙的同学马文就有过这样一次经历。那年他大三,用一个有关船体结构的题目分别在学校教务处、团委和科技处申请了3个项目。从论文来看,项目名只差几个字,而内容则无甚差异。结果是,在教务处项目的基础上,马文不花一分钱就做出另外两个3万元的项目来。
当然,另外两个“空壳”的项目卡,他都交予项目指导老师“补贴家用”。
如果经费审批和项目监管这两关足够严苛,也难以出现上述的乱象。但就目前来看,“九龙治水”式的学生科技活动管理却为此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校中除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SRTP之外,还有诸多学校自己的“自选动作”。而这些则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教务处,校团委或者科技处,有的高校连就业指导中心也会承担一些科研项目的竞赛。
一些接受采访的同学介绍,以经费审批为例,审批科研项目一般是项目管理部门邀请一些退休的老教授来做评审,对外称专家委员会。他们的“工作”通常是,考虑到院系平衡,给各个院系分配名额,接着再由各个院系的主管教学或者科研的副院长来把关。最为关键的就是“裁减”预算金额。
尽管这些老专家眼睛很“尖”,一般虚报太多都会被狠骂一顿并砍下一些。但这里暗藏一个很大的问题——
比如,教务处今年邀请A、B、C三位老师,明年邀请D、E、F三位老师,校团委今年则邀请Q、W、R三位老师,明年邀请I、O、P三位老师。一来,他们不知道去年做了什么,二来,他们也很难全面地了解某一个项目在其他部门有否申请。
一旦信息不通,那些“翻新”的、“攒”的项目则都成了漏网之鱼。当然,如果遇到同一批的老教授,那马文就只能“自认倒霉”。
同样的,对“刷奖”而言,如火如荼、“五花八门”的科技比赛是不可或缺的土壤。“不同赛事邀请的评委总不会是同一位。”马文说。
根据教育部网站的数据,2010年内,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就有18个。从名称上来看,似乎没有一项是重复的,但细看其项目内容会发现,不少项目涉及交叉乃至重合的领域。
换句话说,同一个项目,更名换姓之后,换个项目申请部门或者比赛,便可“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另一份科研经费,而这份经费又将流向哪里,则又成了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