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会” 即将召开。在中国政府换届之际,民生议题最受海内外瞩目。给海外华人颁发“侨民证”就是一个与海外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为此,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华人团体正在积极推动。在2010年底,侨报就曾发表社论,提出中国应借鉴印度,推行“侨民证” 。现在看来,这一议题的必要性并无减少,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迫切性反而增加了。
颁发“侨民证”,最重要的考虑是对华人身份的认可;除了血缘、亲情、文化的天然联系,海外华人对中国的贡献,已经彪炳史册。不论是中国革命的成功,还是中国改革的推进,他们都居功至伟。近年来,中国不断推出许多便利华人回国的政策,如给杰出外籍人士提供“中国绿卡”,给国外出生的中国血统儿童提供旅行证,等等;但“中国绿卡”门槛太高,旅行证范围受限,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以美国为例,近年来,在美华人的数量猛增,经商、投资、探亲、讲学,每日穿梭于大洋两岸的人潮如过江之鲫。给他们提供来去祖籍国的便利,不仅会推进美中两国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民间交流,更会维系在美华人对祖籍国的感情,并加深下一代对中国的认识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因此,如何从整体上认可海外华人的身份,给他们提供旅行的便利及其配套的措施,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同时,颁发“侨民证”,也是人才争夺战之必须;海外华人是一个人才库、资源库。美国目前的移民改革紧锣密鼓,共和党和民主党都在酝酿提案,给在美国获得高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绿卡,给持有者来去美国的便利,这是美国人才争夺战的重大举措。目前,中国正在谋求经济转型,对技术与科学人才求贤若渴,应在制度上给海外人才予便利,方便他们来去中国,这对中国而言,肯定利大于弊。
如何维系与海外侨民的联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一些国家采用“双重国籍”制度来解决这一矛盾。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我们也认为在现阶段,实施“双重国籍”牵涉面太广,政治敏感性高,不一定符合海外华人的现实利益,比方说,同时持有中国国籍,反而不利于华人在美国的求职。因此,对实施“双重国籍”应持谨慎态度,但中国完全可以考虑次优方案,即推行“侨民证” ,给海外华人发放不具有国籍性质的身份证明,避开法律和政治上的难题,这完全可行。
在这一领域,许多国家都走在前面,印度就提供了范例。从观念上,印度把海外印度人不再视为“可有可无的印度人”(Non-required Indians),而是“不在印度居住的印度人”(Non-resident Indians);从政策上,印度给海外原印籍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OCI卡),持证回印度可终生免签,基本享受公民待遇。这种做法,避免了双重国籍带来的政治风险,而带来了吸引人才,维系侨心的好处。印度实施“侨民证”后,海外印度人以各种形式回国效力,效果被证明很成功。
同是人口大国,印度与中国不仅国情类似,“侨情”也十分类似。海外印度人多达2500万,是仅次于海外英国人和海外华人的第三大移民群体。中国海外华侨华人多达4000万人,如能善待这个巨大的人才库、资源库,中国未来的发展将注入新的动力,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传播也将踏上新台阶。
周恩来说过,华侨入了当地国籍回中国,“就像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样”,而对回娘家的华人提供便利,不是“见外”,是在情在理。当然,“侨民证”的实施牵涉面广,有关部门应将其提到议事日程,广泛征求海内外意见,将侨民证的好处最大化、减少可能的弊端。而中国新一届领导人上任后的第一次“两会”,侨民证事宜是否能取得进展,应该是值得海外华人期待的事情。
推行“侨民证”:回娘家不应“见外”
建言一、推行海外“公民证”、“华裔卡”有利于引智
面对严峻的国际人才竞争,中国应当采取新的对应措施和政策来加强海外人才的归属感,方便海外人才的回流与环流,不仅需要争取第一代,还需要争取第二代、第三代海外华人人才来中国服务。
(一)建议修改国籍法中“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一条。
中国在1955年前承认双重国籍,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还拥有美国籍。国籍政策在上世纪50年代发生变化,当时世界分为了两大阵营,双方处于“亚战争”的冷战状态,中国与美国以及东南亚许多国家都没有建交,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使当地华人不再为意识形态而受到干扰,这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国籍法》中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现在看来,这条规定过于严厉,等于开除了海外中国人的国籍,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是极为少见的,建议不提或予以修改。
(二)建议采用中国港澳地区的对双重国籍的默认政策。
中国政府对香港与澳门居民国籍所作的有关规定很值得借鉴。在处理香港和澳门居民的双重国籍问题时,中国立法部门表现出极大的智慧。一方面,对当地居民所持英、葡的护照在中国本土的有效性不予承认,以维护主权尊严;另一方面,承认当地居民所持护照作为旅行证件的有效性,以方便他们的出行。目前,港澳实际上是默许双重国籍的,港澳居民不管在海外有任何国籍或旅行证件,都可以申请中国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护照或回乡证。
(三)建议考虑出台“海外公民证”和“海外华裔卡”政策。
如果考虑中国特有的国情,如果在现行情况下不适合全面开放双重国籍,可以考虑采用类似印度的“海外公民证”或“海外华裔卡”政策,替代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的职能。“海外公民证”主要适合原籍中国的人士,可以终身免签证,“海外华裔卡”主要适合海外华人的第二代、第三代,可以15年免签证,两种证件都可以享受除选举或被选举等政治权利以外的本地居民待遇。这样就可以起到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甚至永久性的引进的作用,一方面既节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成本,推动人才环流;另一方面主要针对改革开放后出去的新华侨华人,这一群体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不会引发东南亚的华人问题。
建言二、中国“绿卡”限制过多,华侨华人受益面小
2012年12月,中国官方下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这是中国第一次正式确立持卡人的国民待遇原则。
中国“绿卡”制度自2004年8月由公安部、外交部实施以来,为包括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内的数千名外国人办理了永久居留手续,提供了入出境及居留便利。但里面几乎没有国民待遇方面的含金量,只是相当于一张长期签证。
随着近年中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体快速推进,在华外籍高层次人才数量迅速增加。中国原有的“绿卡”门槛高、适用范围小等问题日益突出。
眼下,中国的绿卡待遇政策已获得新的突破,如果中国扩大绿卡发放范围,中国在国际人才的竞争格局中的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
自2004年中国开通“绿卡”制度以来,截至2011年底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仅4752人,年平均批准绿卡数量不足600张,而美国一年批准的绿卡超过100万,给职业移民的绿卡总额为14万,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一年吸纳超过10万的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即使新加坡,每年批准绿卡数量都过万。主要原因除了前述“绿卡”待遇相对较低,“绿卡”申请的限制过多、门槛太窄也是重要原因。
其一,目前中国“绿卡”主要适用三种外国人申请,即投资人才、技术人才、国家利益与贡献人才,排除了大量人文、艺术学科的人才,也限制了没有来中国工作过的海外领军型高端人才。其二,目前中国工作签证转永久居留的门槛比较高,必须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而日本、香港、台湾等邻近国家及地区,均没有对职务上有要求。其三,中国的人才绿卡制度,除了千人计划以外,目前还没有涉及到中国海外族裔人才、海外留学人才、外国来华留学人员这三个特殊群体。高门槛导致以永久居留身份入境和在中国居留的外籍人数非常少。
“绿卡”的发放范围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和放宽,绿卡相关待遇的操作和落实还可以进一步细化。首先,可以考虑凡是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原籍中国的人士都可以申请绿卡,外籍人士可以考虑建立中国海外人才引进目录,每年引进一定的数额。其次,可以考虑凡是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国大陆出国的原中国公民都可以获得绿卡,就像印度已经发放了400万张第一代海外印度人的海外公民证和700万张第二第三代海外印度人的印度裔卡,都享受绿卡提供的所有待遇。另外,在落实绿卡待遇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提高可操作性,使《办法》中规定的待遇落在实处,切实保障外籍人才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合法权益和各项待遇。
同时,中国可以考虑在该《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疏通永久居民转公民的途径,使持中国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有一个最终法律归宿。通过建立移民融合制度,使中外居民和谐相处。
“天称其高者,以无不覆;地称其广者,以无不载;日月称其明者,以无不照;江海称其大者,以无不容。”对一个国家而,以海纳百川的胸怀迎接和包容外国人员体现的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自信。美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与其建立全球开放的国家人才战略吸纳全球最优秀人才密不可分。“绿卡”不只是一个身份、一张护照,还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一个国家的机会和梦想,一个国家给予公民的尊重、机会、保障、福利。
签证、绿卡、入籍
自美国开始,移民制度为人才战略服务,已成为全球各国国际人才竞争战略变化的主要趋势。
在国际人才引进方面,不同国家因国情不同,人才的需求不同,引进的方式呈现出明显的差异,但一般通过签证、绿卡、入籍制度这些路径实现,三者之间是递进、互补、协调的关系,最终构成入境、工作、居留以及移民的整套政策体系。可以说,签证、绿卡、入籍制度是一整套引进、选拔、评估人才的筛选过程和招募机制。
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人才吸引国,每年发放的人才工作签证H1B签证达到8.5万张。此外,美国还每年发放人才移民签证14万张,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根据众议院2011年11月的一项吸引高学历移民的法案,将在2015年完全取消职业移民的国家配额上限。此外,美国正对面向研究人员和高校研究生的签证发放过程提速。
“别把我们当成外国人” 侨民证牵住海外华人心 (枫渔)
美国中国企业协会副会长、美国大威贸运(国际)有限公司总裁龚建勇日前就侨民证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龚建勇认为,大道理不用多说,大家都知道,实施侨民证是对中国、中华民族、个人都有裨益之事。如今《侨报》作为美国的媒体,站出来为推动侨民证的实施做切实的努力,若能在今后激发更多的海外侨团、中国驻海外使领馆、中国外交部、国务院侨办以及其他决策机构共同努力让侨民证成为具体的措施,那就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龚建勇说,自己每年因为商贸等事宜,差不多都要回中国4至5回,感到最别扭的事情是在中国被当作外国人对待,比如,必须有中国方面发出的邀请函,才可以办理回中国的签证;到达中国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当地派出所报备。
其实,自己当年加入美国籍,实在是无奈之举,他因开办公司需要成为报关师,而报考报关师的前提条件是必须首先拿到美国绿卡或美国公民。海外华人,虽然由于各种原因拥有所居住国的国籍,但内心深处对自己的亲人、民族和故国的挚爱却是不减反增,因为拳拳的中国心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
若实施侨民证,海外华人回到中国的时候,就不会再有被当作外国人看待的尴尬,更为重要的是内心深处感受到为故国所认同的亲切。龚建勇说,以旧金山中国领事馆为例,现在来领事馆办理前往中国的签证申请者大多数都是海外华人,若实施侨民证,那么不仅领事馆的工作量会大幅减少,海外华人回中国的便利却会大大的增加。
龚建勇以自己的公司为例,他原本在中国有11个办事处,现在削减为5个办事处。因为他的公司每年为其驻中国办事处办理中国政府认可的经营更新许可都需要在加州花上两个月的时间,必须从市、县、州政府那里都拿到审核,实在是太麻烦。侨民证的实施就可以减少这种不必要的麻烦,更便利于海外华人为中国多做一些事情。
龚建勇最后指出,他认为侨民证完全可以实施,先推出侨民证的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再根据具体情况,跟进相应的管理细则。
侨民证:这一天将成现实
在中国政府目前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现状下,海外华人和华侨组织长久以来一直在酝酿中国是否可以借鉴印度的做法,给海外华人颁发侨民证/卡,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一、积极推动侨民证 前景乐观
薛海培担任主席的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一直以来长期为侨民证能够从概念成为现实积极进行呼吁。今年该委员会将有两项具体举措来推动侨民证事宜:
2013年3月中国两会期间,将按照两会相关程序递交有关实施侨民证的提案,与此同时,还会委托有关参会人员递交类似的提案供两会讨论,希望在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就职后的第一次两会,侨民证事宜能够取得一些可喜的进展。
2013年4月,将举行侨民证问题的研讨会,根据在中国两会期间有关侨民证事宜的推进情况,拟定出更为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措施。
薛海培表示,如果措施得当并且进展顺利,也许在今后2-3年时间内,中国政府给5000余万海外华人颁发侨民证就能够成为现实。他对此持乐观态度。
据薛海培介绍,他所接触的中国政府高层官员对侨民证一概都持积极态度。中国涉外部门的官员在听到关于侨民证事宜时,都是表示肯定和赞许的。即使是公安部这样的执法部门,其出入境管理局高层官员亦表示,侨民证在目前中国不可能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是帮助海外华人更顺畅方便地回到中国的好办法。这表明,推动侨民证成为现实是合乎政府和民意需求的,也更增添了海外华人和华人组织积极推进侨民证成为现实的动力。
二、“双重国籍” 暂无必要
薛海培指出,其实现阶段中国若承认“双重国籍”对海外华人并非完全有利无弊,比如,美籍华人因此就有可能无法在美国政府机构中担任职务或找到工作。如果今后中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他会选择接受,但不会为了让中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而做任何主动的推进努力。他觉得至少从现在来看,还没有这个必要,何况中国政府当年提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也是为保护海外华人利益所作的一种明智选择。因而,他认为若能推动中国政府同意颁发侨民证,对他而言,就是完成这一任务的最终结点了。
三、颁侨民证 并非取巧
关于海外华人期盼拥有侨民证,是否是一种两头取巧心态的表现? 薛海培明确表示不是。以美国为例,如果中国政府颁发侨民证,只会有利于海外华人更好地为加深美中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交流合作作出更多贡献,这样会更有助于美中两国各自的发展。其实5000余万海外华人希望能够为中国和平崛起做更多力所能及的事情。薛海培甚至认为,现在通行的所谓护照签证制度等,只是人类某个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全球人才的自由流动和互通有无,只会越来越成为常态,也许到那个时候就不再有签证护照之类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