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美國公民申辦的直系親屬可不受限制入境時間罰則,返原居地調整身分的臨時豁免規則(I-601A),從3月4日(周一)開始接受申請,律師王志東提醒申請人,應該了解這是一項必須通過好幾個步驟的申請手續,尤其如果有任何移民相關案底者,務必要先將原案關閉,以免影響申請過關的機率。
在4日施行的I-601A法案,將准許非法入境的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可在出境前申請豁免,如此一來,將可避免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需要在美國境外申請調整身分可能造成的分離。王志東說,此法案對當年偷渡入境者最有利。
王志東解釋,符合I-601A豁免的條件,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公民配偶、子女未滿21歲的公民父母,或21歲以上的公民子女;而且申請人必須在美國;此外,申請者沒有任何犯罪紀錄等。
他強調,這項申請過程分為好幾個步驟,申請者必須按部就班,逐一通過審核,才能順利取得合法簽證。
王志東表示,這些程序包括「取得I-130,證明如果沒有取得簽證將對美國公民直系親屬造成相當困難」、「取得I-601A豁免」,然後「取得美國國務院簽證,再前往中國廣州的美國領事館取得合法簽證」,上述步驟缺一不可。
王志東特別提醒申請者,如果以往有任何移民案底者,一定要先把原來的案子關掉;假使已經被法院判定遞解出境,則必須先打開遞解令,再以申請I-601A的名義要求關閉遞解令。
這項新法實施後,對以往受到在美國非法逗留時間超過半年,出境後三年不得回美,以及非法逗留美國超過一年,10年無法入境等規定限制的非法居留人士,將是一大福音。
王志東表示,這幾個月來,坊間透過律師、移民團體等公司、組織,提出I-601A申請人數明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