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3]69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3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千人计划”对于我校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各单位应抓住国家实施“千人计划”的重要机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国家战略导向和重大需求,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及大学科技园等重要平台,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搜索物色人才,切实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引进人才要与学科发展相结合。根据学校总体学科发展规划,重点引进与学校学科发展相契合的高层次人才。要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做到以事业引人,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按照中组部、教育部要求,本年度的“千人计划”申报工作调整为1批次,在考虑总体学科发展需要同时,重点引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要更加注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大力引进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
二、人选基本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2012年5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2)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项目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法学、国际关系学、外交学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3)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类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法学、国际关系学、外交学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外专千人计划”项目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2012年5月1日之后来华工作。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申报人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人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2012年5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2)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以上项目人选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人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是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在一年内,即2012年5月1日以后。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
3、每位申报人须提交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各1份以及附件纸质版1份。
4、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
5、“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请务必安装最新版的申报软件后通过该软件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书首页的“内容校核”按钮,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
6、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除此之外,“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7、各单位在上报创新人才人选时,请根据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专项情况,并结合候选人实际情况,提出引进平台建议。
8、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
9、创新人才、“外专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的相关申报表格、填表说明请通过附件下载。
联系人:俞蕖 李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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