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教育部直属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学校现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3 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40 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85 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 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 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 8 个领域)。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 4 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4 个。
一、招聘学科
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材料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
二、招聘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3、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三、招聘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和短期项目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承诺自被批准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长期项目不少于9个月,短期项目不少于2个月;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四、支持方式
(一)创新人才长期和短期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5万元/月(税后);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提供220m2以上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220m2集资住房的房款全部由学校资助,并一次性享受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根据需要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费),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便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的管理机制。
(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和科研补助,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联系办法如下:
联系电话:+86-29-85310456、+86-29-85310455
传真:+86-29-85310359
E—mail: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