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今日披露,上海将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申城对应的机构等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并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限制。http://wsj.sh.gov.cn/
申城卫生部门将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框架下,支持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资本在上海设立合资、合作、独资医疗机构,并给与优先支持政策。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公布的数据,上海目前共有社会医疗机构1379家,其中医院169家,包括中外合资或合作医院8家;门诊部513家,12家为中外合资或合作。
目前,上海社会医疗机构虽然数量众多,但规模小,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相对不高,尚未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有效互补与竞争态势,因而难以满足民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据统计,在169家社会资本主导的医院中,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医院仅有5家,有80家社会医疗结构的床位在30到200张之间,另有84家床位拥有量仅为30张以下。
上海卫生局方面表示,上海将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以优化申城医疗资源配置结构。为此,到2015年,上海将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并具有品牌特色的社会医疗机构。
在上海市政府新近制定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记者看到,相关部门将从从政策层面扶持,优化办医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力求全方位、多层面、全力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包括外资)举办社会医疗机构。
据此,一方面,上海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并将社会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区域卫生规划,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医疗机构。
另一方面,上海将不仅鼓励社会资本在高端医疗服务领域兴办医疗机构,还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以优势学科和技术,与社会资本在两个国际医学园区内(上海国际医学园、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合资合作举办社会医疗机构。
此外,上海还将鼓励境外资本举办社会医疗机构,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申城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的股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