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鄞州区情
1、经济强区:2012年,全区生产总值达1050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7.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6.2亿元,总量均居浙江省第一。
2、区位优越: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东接北仑港,西靠四明山,南临象山港,北与上海隔海相望,紧依宁波中心城区,栎社国际机场位于境内。
3、创业热土: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由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中国南车宁波产业基地等组成的“三园区两基地”创业创新平台已成为创业者梦想起航之地。
4、宜居乐园:境内有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八所高校,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小学十二年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人才公寓规模为宁波地区之最。
5、人文荟萃:海外宁波商帮的发祥地、宁波“红帮服装”的故乡、梁祝爱情故事的发源地。有36位鄞州籍两院院士,是全国县(市)区中两院院士数量最多的地方之一。
二、引进对象和重点
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以及电子商务、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等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紧缺急需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三、人才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2、有意来鄞创业的海内外人才及其团队或2008年1月1日后在我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3、有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前景良好,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5、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的人才,可放宽为硕士学位);
2、海外人才应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国内人才应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过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人文社科、经济金融研究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研发水平、成果为业内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有意来鄞创新或2012年1月1日后已来鄞工作(服务)的科技型领军人才。引进后在鄞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在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所有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破格。
四、主要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政策
经评审入选的A类(特别推荐)、B类(重点推荐)、C类(优先推荐)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A、B、C三类项目可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2、融资支持。计划实施前两年内,协调给予最高600万元创业贷款。企业另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按当年度实际贷款额和基准利率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的贷款贴息(含创业贷款贴息)。
3、场地补贴。项目自注册起三年内分别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场租补贴。
4、奖励扶持。项目自盈利年度起连续三年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给予100%的奖励。
(二)创新政策
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两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
(三)其他政策
1、对列入计划的海内外人才,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给予300万元以内的个人信用授信支持;还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工作津贴等政策待遇。
2、海内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组织,以及我区人才使者、海外人才工作站推荐引进人才,3年内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经申请核实,给予引荐人(机构)5-30万元奖励。
五、申报办法
登录“宁波工业人才网”(http://rc.nbyz.cn)、“鄞州党建网”(www.yzdjw.gov.cn)或“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byzrs.gov.cn)下载申报表格并填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086-574-87406570
传真:0086-574-87406554
电子邮箱:yinzhourencai@163.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