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车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初步认定系严重刑事案。厦门市发布:厦门公交车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经厦门警方全力侦查,目前“6·7”案件已锁定犯罪嫌疑人,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悉,嫌疑人叫陈水总,男,170-175cm,最初报道的年龄35-40岁,后有媒体披露,其年龄约为59岁。
第一时间,有人发现网上有一个“陈水总”的微博,短短12篇博文,大致可以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陈水总早年下过乡,回城没有房,做小生意两次被取缔,到退休年龄办理社保又遭遇踢皮球……新仇旧怨,让他失去了理性,点燃了心中那把邪恶之火,最终将凶狠毒辣的罪恶之手,伸向公交车上的无辜平民?
如果这个微博的内容属实的话,它道出了这个悲痛事件的发生根源,一个绝望者,用尖锐的方式,向这个社会发出了极端的表达。这样的场景,实在令人熟悉。
往回数,几年之内,类似的熟悉场景我们见得太多了:2009年,成都“65”公交车燃烧案事件,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因个人生活不如意,无法应对,转而向社会宣泄愤怒,放火烧车,导致二十多人死亡。
2010年7月30日,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三楼办公室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伤者已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嫌犯是51岁的残疾人刘某,因生计无着做生意遭遇一些麻烦,积小烦为大愤,走向极端。
2012年,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一男子驾驶小轿车在中学门口连续撞倒23名学生。据媒体报道,驾车男子殷铁军,现年48岁,离异,无固定职业。因其对女儿殷晓雪被害一案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产生寻机滋事念头。
还有包括2010年3月23日杀死8名小学生的张民生;因儿子患再生障碍性贫血无钱救治而劫持“小天使基金”女工作人员的河北省河间市村民孙文辉等等等等……
这些造成群死群伤惨烈悲剧的事件,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事件。但与国外某些政治意味很浓重且有着强大宗教背景的恐怖活动不同,我们社会面临的恐怖活动,体现着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特色,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嫌犯大多没有政治背景和诉求,大多有具体的民生类或诉讼类的直接利益诉求;其身份多为底层的弱势者;或多或少地与政府机构有着交接并受到消极回应;在求助未成时偏狭地往窄处想;他们向社会实施报复的目标,是把暴力施向比他们更弱的人群……
说“绝望阶层是社会恐怖活动的温床”,一点都不为过。我们虽不能确定这个社会是否有这样一个“绝望阶层”,但散落在社会各处的,心怀着各种压力和失落的人们,应该是有一定数量的。我们在极端事件中认识的,只是极少数。他们因各自不同的原因,而陷入到各种失落和悲伤之中,最终导致心理失去平衡。我们每漠视一个这样的人,就为社会埋下了一个不安定因素,而最终引发恐怖的悲剧,这个道理,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不要让冷漠和推诿,成为积聚怨气的原因;不要让绝望者,用暴力来诉说他们的无助。不要让无辜者,成为一个个无端愤怒的牺牲品;不要让我们的社会,陷入到各种意想不到的灾难中去。基于此,请善待你身边每一个弱势者,请耐心倾听并真诚地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请在他们成为凶手之前,用你的责任感和爱心,为社会筑一道安全的墙。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无数次验证过的事实。
于泽远:陈水总与贪官
造成47人死亡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震动中国社会。《厦门日报》一篇题为“陈水总丧心病狂,全社会必须共诛之”的评论,更让这起惨案的肇事者陈水总和体制、贪官成为许多网民“吐槽”的热点。
从当地官方公布的人证、物证看,这起后果严重的纵火案事实基本清楚。年近花甲的陈水总自认受到权力部门不公对待,加上生活潦倒,遂挑选人员密集的公交车纵火行凶,不仅自己丧命,更让一众无辜百姓横遭大祸。
陈水总为什么走上反社会道路成为网络舆论热议的话题?尽管陈水总只有初中文化且经济拮据,但他有自己微博并发布过不少个人信息,让外界对他的动机有所了解。按照陈水总的说法,他维持生活的摊子被城管取缔,派出所把他年龄搞错并拒绝纠正,有关部门不给他办理社保,一个姓董的科长还多次忽悠他。
于是,一些网民将陈水总的暴行归咎于他投诉无门,贪官当道。某家网站在首页文章中谴责陈水总提到的“董科长”,认为“这所有的理由让一个最底层的人产生强烈报复社会的源由,而正是这些ZF(政府)部门的人和制度才是这场惨剧最大的罪魁祸首!”“逼他走向不归路的是体制,而体制是个无法具体到人的东西。既然武警看守的政府大院进不去,坐公交的平民便成为体制的牺牲品。”
《厦门日报》6月11日发表评论,将同情陈水总的言论概括为“杂音”,指这些“杂音”忽略了放火行为带来的严重社会伤害,转移了法律问题的定性,掩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更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评论强调,这种滥同情,说到底,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不料这篇评论又引来不少网民对体制和贪官的反弹,评论的“文革式标题”也受到一些人的质疑。有网民在凤凰网留言说:“一看这标题就足见缺乏理性,陈水总固然该杀,可是仅仅诛之就可以解决问题吗?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那么今天是陈水总,明天就可能是李水总,我们为什么不进行深层次思考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穷凶极恶呢?这才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也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死人是可悲的,但如果不知其所以然,不从本源上去预防,那悲剧还会上演,这才是最可悲的。”
不少网民将陈水总与贪官进行比较,认为陈水总固然可恶,贪官更该杀。甚至有人对陈水总的极端行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官逼民反。一个名为“湖北末班车”的网民在凤凰网留言说:“宋江不在了,不然陈水总会上梁山的。粱山人都是被逼当好汉的,流芳百世。”
网络舆论将陈水总和体制、贪官揉在一起,甚至因吏治腐败而同情陈水总,反映出当下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复杂和迷惘。陈水总自述的不公对待和艰难生活或许值得同情,也可作为犯罪心理学者分析他走上不归路的重要原因。但是,无论陈水总个人际遇和生存状态如何,他以如此残暴的手段报复社会、伤害无辜,都不应得到任何同情和宽宥。
的确,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丛丛,问题成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比比皆是。官方必须正视这些矛盾的尖锐性,在改革体制、打击腐败、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上迈出更大的步伐,才能让公众看到对未来的希望,同时减少产生陈水总这类极端人物的土壤。但任何社会,都难免有部分人在底层艰难谋生,或遭受不公正对待。同样在任何社会,个人遭遇和制度缺陷绝不能成为任何人伤害无辜的借口——这也是普世价值。否则,法治以及民主都会沦入空谈。
部分网民从陈水总犯罪痛斥贪官横行的社会现象,这可以理解,也有助于官方更深刻地了解社情民意。但需要指出的是,体制和贪官不能成为陈水总反社会的理由,更不能成为给这种残暴行为开脱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