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国的腐败问题进行科学评估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西方一些非政府组织对各国腐败现象进行统计分析,并且定期公布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术界参考。但是,如果只是根据一些非政府组织发布的统计排名,或者根据公众对社会腐败现象的情绪性表达进行逻辑分析,那么,根本无法得出科学的结论。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中国腐败现象的学者,笔者始终认为,在反腐败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既要关照公众的情绪性表达,同时又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理性分析,因为感性表达与理性分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逻辑体系,如果不加区别地牵扯在一起,那么,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西方一些非政府组织定期公布的腐败指数排名,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方国家对腐败问题的观察和统计结果,但是,由于这些分析和研究往往是建立在公开案件统计分析基础之上的,因而存在着典型的倒果为因嫌疑。
通俗地说,西方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分析腐败现象的时候,往往把已经公布出来的案件作为调查统计分析的依据,而这样做很可能会彻底掩盖一个国家的腐败问题。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同,对腐败的容忍度也不同,如果不对各国的法律制度以及社会发展形态进行深入的分析,那么,就很难对一个国家的腐败现象作出整体科学的判断。
公众对腐败现象所隐藏的深层次焦虑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腐败现象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认识。对执政党来说,必须时刻关注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情绪,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只考虑到某些群体或者某个阶层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到其他群体或者其他阶层的利益,那么,就会丧失民心。执政团队中存在的任何腐败问题,都可能会放大为整个执政团队的问题。
个别人的腐败犯罪行为,很可能被理解为整个执政团队的腐败犯罪行为。如果只看到公众的情绪性表达,而没有看到公众情绪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焦虑,以及对执政者些许的期许,那么,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就会产生盲目乐观的情绪,认为中国的执政团队中绝大多数都是好的,中国的腐败现象正在逐渐地减少而不是增加。
事实上,把公众的情绪性表达作为理性分析的起点,这本身就存在着学术上的风险。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该以扎实的数据,分析中国社会存在的腐败问题。可是,如果简单地进行数字统计或者加权平均分析,那么,得出的结论非但不能安抚公众,反而会激发更多不理性的情绪。
公众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对腐败现象的不满,也有权利对执政者提出强烈的批评性意见。执政者不就事论事,不能针对社会公众的情绪表达进行分析,因为这样的分析实际上是把感情的表达当作了理论分析的依据,或者说,是把理性的分析建构在感性表达基础之上。这样的分析非但不能平息民愤,反而会产生更大的情绪。
正因为如此,笔者始终认为,学术研究应该彻底摒弃那些不科学的词汇,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大多数”、“绝大多数”、“相当一部分”、“只有少数人”这样的表达方式,因为这样的表达方式很容易陷入到语言逻辑陷阱——执政团队为了证明自己的纯洁性,把那些已经被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打入另册,让他们成为“极少数”,以此来证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是清正廉洁的。这是一种不讲逻辑的辩论方式。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可能会导致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执政者试图证明中国反腐败成果卓著,但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正是由于执政者把已经揭露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去,所以,才能证明中国的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好的。
让公众在反腐败机制中畅所欲言
从政治上来说,关注社会各界的情绪,是执政者的基本功。执政者必须广纳善言,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将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如果公众对反腐败工作不满,以情绪性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愤怒,那么,执政者应当反躬自问,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听取公众的意见。反过来,如果在情绪表达的基础上,进行所谓的理性分析,那么,最终会适得其反。公众之所以有情绪,是因为他们找不到正确的出路。执政者应当循循善诱,把他们引入畅通的反腐败机制之中,让他们畅所欲言,并且成为反腐败的决策主体。
在反腐败研究过程中,笔者对一些独具中国特色的语言现象非常感兴趣。同样是腐败案件,执政者认为之所以被揭露出来是因为反腐败取得了重大成果,而公众的理解正好相反,认为之所以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是 因为这些案件的背后牵涉到腐败体制问题,体制问题不解决,中国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这种基于同一个现象而得出的不同结论,充分说明中国正在进入多元化社会,执政者反腐败的工作与公众的期望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假如没有看到执政者与公众之间的这种情绪上的鸿沟,试图以所谓理性的分析,消弭执政者与公众之间情绪上的落差,那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吃力不讨好。
必须重申的是,笔者不反对执政者的官方媒体公开回应公众的情绪表达,但是,笔者反对这种似是而非的反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没有看到整个执政团队在社会体制转换过程中所获得的巨大利益,不承认执政者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那么,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就很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转型时期执政者早已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在住房、工资改革等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既得利益阶层。如果不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问题,那么,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存在着腐败的嫌疑。
但是,正如一些经济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中国改革的阵痛,它是执政者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而对执政团队进行了一次政治上的“赎买”。正因为中国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所以,在改革的过程中才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当前公众的普遍不满情绪,就是基于这种改革思维定势而引发的。每一次改革都会产生既得利益者,“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公众之所以对中国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就是因为他们希望改变这种改革思维定势,成为改革的决策者。
普通民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原因
这是值得决策者认真思考的问题。公众认为在现有的改革模式下,领导干部即使现在不腐败,今后也会成为腐败分子。正是这种对改革路径选择的不满以及对改革所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愤怒,使得公众对执政者的反腐败举措缺乏应有的热情,在有些时候甚至公开冷嘲热讽。不能只看到情绪性的表达,而没有看到深层次原因,不能在政府主导改革的过程中产生新的既得利益集团,更不能在改革的过程中将既得利益集团的灰色收入合法化,而应该真正按照人民主权的原则,逐步地把中国的改革纳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让人大代表监督领导干部,让普通民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前公众对中国腐败问题所表现出来的情绪值得高度关注。假如天真地以为,公众只是不了解中国腐败的真相,而进行情绪上表达,那么,就是在侮辱中国公众的智商。普通民众并非不了解中国腐败问题症结所在,只不过他们无法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之中,改变中国决策的方向罢了。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一个改革手段和路径选择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既得利益集团,借助于现有的立法程序,将他们的既得利益合法化。这才是普通民众对中国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的原因所在。
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执政者的学术机构在讨论中国腐败问题的时候,习惯于把已经披露出来的腐败案件作为调查统计的重要数据,以此来证明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正在取得成效,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典型的颠倒因果。在反腐败的过程中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被揭露出来,足以说明中国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如果一方面认为中国在反腐败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中国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腐败问题,那么,在逻辑上就很难自圆其说。执政者固然要对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充满信心,但是,更要对公众的情绪进行深入的分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检讨反腐败工作的不足,才能调整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充分依靠群众,将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下去。
总而言之,公众对中国的腐败现象情绪性表达弥足珍贵。执政者一方面要充分看到情绪性表达背后所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反腐败科学理论,逐步地摆脱传统的路径依赖,把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科学的法律体系之中,让公众自觉地参与反腐败工作之中,从而加快反腐败的工作步伐。如果停留在“多数与少数”、腐败“越来越严重还是越来越不严重”这些似是而非的讨论之中,那么,不仅会掩盖事实真相,转移视线,而且会激起更多的不满情绪。执政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作者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