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科技公司在美国法庭上展开的旷日持久的专利战,聪明的观察人士很早以前就做出了论断:美国的专利体系已不适合承担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进步”这一神圣的宪法使命。
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运用他的否决权,推翻了一项禁止美国进口某些苹果(Apple)产品的禁令。奥巴马似乎对这项禁令的批评者在一定程度上怀有同情,即使这种超法庭职权的举措不太可能是批评者们所希望的补救办法。这项干预逆转了苹果面对宿敌三星(Samsung)在美国本土遭遇的唯一重大诉讼失败,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对于奥巴马总统行为动机的猜疑。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罗曼(Michael Froman)提供的简洁解释几乎无助于打消市场的顾虑。
这不是美国专利体系的客观性第一次受到怀疑。在去年针对三星的专利审判中,很多人都感到,加州陪审团的同情使苹果获得了很大优势。外界已经形成了一种印象,即美国将自身专利体系用作了贸易保护的工具;这将威胁到世界各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努力——而这种局面是走国内技术研发、国外产品销售模式的美国经济所难以承受的。
不过奥巴马总统否决的是一个本应被推翻的决议。它与一项所谓的“标准关键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有关,在本案当中,是一项为了制造能在3G网络中工作的手机所必需的技术。这项技术的绝大部分价值不在于其内在优势,而在于该技术的使用将阻碍与其同样优秀、但不相容的其他技术的使用。行业惯例规定——并且反垄断监管者们也日益强调——这类专利的持有者应当基于合理、非歧视性的条款许可所有企业使用相关技术。
虽然相关细节仍然存在争议,但苹果拒绝了三星提出的技术许可条件,相关技术被用于较早型号的iPhone和iPad产品中(其中某些产品目前仍然在售)。三星提起了诉讼,如果其请求得到法庭支持,苹果必须支付的金额将由一家联邦法院裁定。这项诉讼应能保证三星因其技术获得合理的回报,并且不受奥巴马的否决票影响。
但三星还将此案提交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该委员会运用自身权力禁止美国进口某些涉嫌侵权的苹果产品。如果奥巴马没有推翻这一决议,那么它将显著增强三星的市场地位,使三星能就相关行业标准传输技术收取远高于合理水平的费用。其他公司也将如法炮制:一部典型设备必须满足的行业标准中包含数百个专利。这些专利的所有方完全可以要求希望在美销售产品的制造商支付专利使用费。这将严重削弱美国最具创新性的一大行业的生命力。
不过,这一结果靠了总统的强制命令才得以避免,不仅令人尴尬,还有损于美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声誉。而奥巴马在避免了这一问题上的司法失灵之后,应将注意力转向改进制度设计。他可以从解除ITC的专利执法权入手,因其与联邦法院的职权重复,并被不当运用。专利的申请门槛必须提高,以阻挡创新性及价值存在疑问的“发明创造”。专利权一旦授予,对其发起挑战的难度应当降低,法庭也不应再以最初认定专利的负担过重的审核人员意见为准。奥巴马不应给外界留下这样的印象:他只有在大型美国企业处于下风的时候才会出手干预专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