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之子、改革派大將胡德平近日發表閱讀「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感想,他大談中共憲政下的三權分立,並強調「無憲政,憲法也不神聖」,他還引述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的警語:「今天掌權不等於永遠掌權。」暗示中共當局如果不改革將會有大革命。
中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推薦幹部閱讀法國哲學家托克維爾的著作「舊制度與大革命」,胡德平日前在「經濟觀察報」刊登「破解『舊制度與大革命』之問」,中共各大黨媒網站紛紛轉載,但將標題改為「胡德平談讀『舊制度與大革命』:絕不可忘記過去革命」。
正值北戴河會議期間,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連續三天發表反憲政系列文章,胡德平撰文加入憲政論戰,明著是說中共當局不可忘記過去革命,實際警告當局如不改革,會有「大革命」發生,被視為改革派投下一顆炸彈。
胡德平在文章表示,「法國的大革命,不能認為革命不識好歹,群眾得寸進尺。革命的每一步驟,都包含百年的歷史積怨和憤懣,革命群眾沒有退縮,政府卻沒有根本對策,最後只能是全盤崩潰。」
他文章中回憶文革的序幕,就是犧牲彭德懷來祭旗和發端。「當時黨中央已經無民主可言,憲法等於一張廢紙,劉少奇手持憲法,都無法擁有主席的發言權。」他還說:「有憲法必有憲政,無憲政,憲法也不神聖。這是慘痛經驗的總結。」
他指出,「以憲行政、以憲司法,這就是憲法產生的憲政,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其他法律時也要以憲制律。如果我國的國家政權建設,真能向這一方向發展,何來文革?」
他認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體制就應逐涉融於、轉為民主、法治的國家體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就應在憲法的體系框架下不斷豐富自己的法理、職能。」
胡德平談“舊制度與大革命”:絕不可忘過去革命
《經濟觀察報》日前發表胡德平文章,原題:破解《舊制度與大革命》之問。文章如下:
近兩年,不少朋友閱讀了法國托克維爾寫的《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各種評論很多。這些評論大多和我國改革挂鉤,因而引起我的興趣。在這裡談點學習心得,希望聽到批評意見,以提高對當前我國改革事業的認識。
革命是否是不識好歹
托克維爾在書中經常反問自己,為何“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對此(壓迫)感受最輕的地方爆發?”“何以繁榮反而造成大革命的到來?”“何以減輕負擔反而激怒了人民?”難道革命真是不識好歹嗎?人民真是得寸進尺嗎?是否一味高壓就可以阻止一場轟轟烈烈的法國大革命?
首先,讓我們看一看法國大革命前的經濟和社會思潮背景。法國自13世紀以來,封建領主的土地制度逐漸瓦解,土地所有者、小農慢慢替代了昔日的大小領主。這一過程延續了500年左右,直至18世紀。中國歷史上也有類似現象。不同的是,這一過程發生在我國春秋戰國時期,是西元前8世紀到西元前3世紀500年間的事情。中法兩國在兩個500年的期間,都在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的基礎上發展起了新興的工商經濟。這是呂振羽先生對中國古代史研究的成果。他認為,退出歷史舞臺的各諸侯國封建領主把持山野川澤的禁令逐漸放寬廢弛了,各種礦產、山林、鹽鐵、水產、運輸等資源可以由百姓開發利用,因此私人工商業就得到迅速發展的機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是貧富分化的開始。大地主、大工商業者的出現是必然發生的現象,富可敵國的大豪強和可與諸侯分庭抗禮的大商人層出不窮。尤其是在秦漢時期,自耕農、工商經濟的發展都帶有劃時代的特點。中國古代商人出身的權臣桑弘羊也是這時露頭的。
法國的中世紀也是自給自足的領主經濟,但13世紀以後,多數農奴已擺脫了領主的統治成為自耕農。同時,工商經濟亦如中國獲得同樣的發展。法國的大小領主如不退出山野川澤資源,18世紀的法國何以有大規模的採礦、冶煉、運輸業的出現,其規模或是大至千人分散的手工工場,或是集中勞動的百人規模的手工工場。18世紀初期,英法兩國在冶鐵業方面未見明確統計數字,但世紀之末,英國鑄鐵產量為6.3萬噸,法國則為13多萬噸。法國在煤炭、非金屬、紡織、造船方面比英國遜色,但在絲綢、冶鐵、酒類奢侈品方面則勝於英國。法國還集中了歐洲一半以上的貨幣,並出現了近代重商主義的權臣柯爾貝爾。
與中國秦漢時期的不同之處是法國的工商經濟市場規模比那時的中國更加擴大,而且遍及歐洲諸國及美洲。法國貴族的傳統意識是權力和榮譽來源於封建領地和領地上的人口,而純動產則意味著地位卑下,所以貴族視工商業為賤業。正如托克維爾所言,越到中世紀末期:“貴族階級的財產很快就成了其他階級力圖攫取的共同獵物。每個人都會利用貴族的無知,衝動與弱點,爭先恐後地拼命將貴族擁有的大量非生產性財產納入普遍的商業活動中。”(《舊制度與大革命》,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第291頁)
中法兩國不同之點更在於,封建領主制度結束以後,中國文化學術上出現的百家爭鳴,被後來強大的秦漢專制皇權封殺了。而法國卻在封建領主制度的瓦解中,迎來了歐洲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即便是路易十六,口頭上也講“自然法”、“勞動權”、“人權”。法國經濟、政治、文化存量的聚積都有了數百年的歷史。
其次,讓我們思考一下,為什麼大革命的主體只能是第三等級。法國當時不少地方仍然存在著中世紀的殘余制度,那裏的人民多為農奴。農奴沒有發展先進生產力的渴求,當然也不會提出資產階級革命的要求。提出資產階級革命要求的階級只能是法國的第三等級,即為數眾多的工商業者、知識分子階層和廣大自耕農。他們的物質利益得不到保證,政治上無地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在封建專制制度下受到嚴重阻礙。第一等級、第二等級雖然多已失去領地,但不交稅,又有特權,享有年金。封建專制國家把沉重的財政負擔統統轉移給第三等級。第三等級要交的租稅,據托克維爾統計就有軍役稅、人頭稅、念一稅、年貢、勞役、附加稅、註冊稅等等,法國成為一個主要靠窮人納稅的國家。國王稅收不足,就大舉借債。如路易十三在位15年,國家的債務即增加3倍,達45億利弗爾。這些債務負擔只憑農業人口的稅收遠遠不夠,壓榨的對象也只能是交納工商稅的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第三等級的市民了。
這種革命在落後的農奴地區是無法產生的,它一定要在生產發展,社會進步,但又遇到強大阻礙時,才能形成革命的暴風雨。正如托克維爾所言:“這場革命主要發源地的法國那些部分,恰恰正是進步最明顯的地方。”“相反沒有什麼地方的舊制度像盧瓦河流域及河口處、普瓦圖沼澤和布列塔尼荒原那些地方保存得更完整了。恰恰是在那裏點燃並滋養了內戰戰火。”
(《舊制度與大革命》,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第214、2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