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官方媒体刊登《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一文,指责微博上的“天使、导师、公知们天天造谣传谣制造社会负面新闻”之后,中国网络名人的网上行为该如何规范,近日成了舆论聚焦的话题。
这一次,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主任鲁炜亲自出面,与纪连海、陈彤、潘石屹、周小平、薛蛮子、孙健、徐小平、张国庆等拥有大批粉丝的微博大V(意见领袖)进行座谈。据说相关内容将于8月18日在央视财经频道《对话》栏目播出。
在座谈会上,官民之间似乎达成了网络和谐“共治共处”的共识。官方媒体的报道将之归列为,鲁炜从传递正能量的角度提出“六点希望”,大V则提出应当共同遵守的“七条底线”。
哪七条?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七条底线”出台后,部分海外内舆论的膝盖反应是,在某些敏感日子来临之际,当局要展开新一轮的网络辟谣与信息管制行动。
事实上,官民面对面就网络文明行为交换意见是件好事,大V具有登高一呼的效应,承担多点网络社会责任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那“七条底线”的内容大多是形式上“政治正确”的话,全列出来反而模糊重点。
底线与底裤差不多,意思是退无可退的最低容忍度,再退就羞了、裸了、完了。底裤一般只穿一条,天冷顶多穿两条。底线一般指的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铁一般的红线,划下太多红线更让网民无所适从。
“七条底线”中,其实保留两条就足够了,也就是位列第一的“法律法规底线”和倒数第一的“信息真实性底线”。两条相比,法律法规底线更是动不得的、最重要的、唯一的神圣底线。只要守住法律底线与信息真实底线,其他底线自然也守住,网民的行为也不至于出轨。
前阵子,加“V”的音乐人吴虹飞因在微博上扬言要“炸建委”而被罚行政拘留,引起网络舆论热议,不少大V也在微博中声援她。但笔者倒是认为,法律面前不应有过多模糊地带,只要一触法,不管是虚拟网络还是现实世界,不论是振臂一呼的大V还是自得其乐的小V,一律都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只有各方遵守规则,游戏才能玩得下去。
要搞清楚网民是否触法,还得先弄清楚相关谈话的属性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以中国国情而言,要弄清何为谣言,何为真相,难度可不小。被删除的帖子是因为说破真相而被删,还是传播谣言才被删?第一时间外界还真难分清,更多人可能选择相信前者。微博上发贴检举某高官腐败行为,是蓄意诽谤还是网络反腐?第一时间还真不好判断。
不管是大V或没有V,动辄发动人身攻击或渲染暴戾氛围,给网络舆论添噪音也全不可取。但网民或许也会反问,官方加强管理网络行为,更多是出于保护民众的隐私权与维护网络秩序,还是出于政治需要而进行政治性的信息管理?在进行政治管理的同时,是否也考虑放宽政策,让体制进一步适应自媒体时代的信息生态环境,并主动让原本可能属于“内幕”的信息更加透明化?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手机上网用户去年6月首次超过使用台式电脑的网民数量。仅仅一年,移动灵活的手机目前已成为中国民众最主要的上网工具。更适合手机网民交流的“微信”使用者在中国已超过4亿,直追新浪、腾讯等微博注册账户。
在北京遇到好些朋友都说,微博已经或快要out了,微信才是in的。过去,人们相互打招呼会问,“你有没有微博”,现在改问“有没有微信”。 越来越多人正通过微信的朋友圈或社交圈发消息,有的向朋友分享生活点滴,有的组织邀约或安排社交活动,有的转发较为敏感、但较有看头的文章,有的互通小道消息、政治性的八卦传闻。
郭剑: 网民住口
一件事情的底线,一般只有一条,否则怎么叫底线?但8月10日中国出台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的“共识”,底线竟有七条之多,曰:“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七条底线摞在一起,厚度无法穿越。今后中国的网络上,除了“欣欣向荣”、“莺歌燕舞”之外,大约只能讲些这个“礼仪之邦”惯常的问候:“吃了吗?”、“离了吗?”不,后一句不能讲,它至少触到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两条底线。
七条底线乍一看,是如此的冠冕堂皇,比如“国家利益”,公民不遵守它,当然“十恶不赦”。但什么是“国家利益”?谁来界定它?又很使我疑心。因为“望海楼”已经把讲“社会主义宪政”的思潮界定为是“在美国情报机构扶植的各种基金会的资助下产生壮大的”,这自然是有害于国家利益,甚至可入“叛国罪”的。中国网民一定要慎之又慎,还是多讲“吃了吗”好。可也不一定,万一“望海楼”界定这是“暗号”呢?
再说“社会公共秩序”。得了钦定或官许的官媒已经警告和威胁网民“在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承担起维护社会团结的责任。如果他们拒绝这样做,社会就应有对他们破坏力进行平衡的有效力量”。就是说,舆论监督与社会团结是矛盾的,舆论监督有破坏力。破坏什么呢?就是所谓的“社会公共秩序”。而官媒在做这个结论时所举的例子,就是舆论对湖南法院一连串匪夷所思行为的监督,官媒认为,这些监督引起社会秩序混乱。
最后说说“法律法规”这条底线,因为一一都说,废话太多。想必中国的老百姓要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期盼“法治”,而非“人治”,因为只有真正意义的“法治”,这个社会弱势阶层的“公民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但是,他们从永州唐慧案中看到了行政干预;从临武瓜农案中看到了官方担心舆论压力而“未定案先赔钱”;他们看到了上海高院的法官集体嫖娼;看到了在处理这批法官的大会上“义愤填膺慷慨陈词”的上海高院院长第二天就被属下揭发极度贪腐…………,他们还能相信什么“法律法规”?
列在“七条底线”最后一条的“信息真实性”,看起来有点陪衬的味道。然而在我看来,却是一条真正的底线,我由此突发奇想:如果一条网络举报符合最后一条底线而又与前六条有悖,结果如何?
“吟罢低眉无写处”。七条下来,何以写起?
然而,人有嘴巴,除了吃饭,还要说话;人有头脑,除了思考,还想表达,这是“先天”之性,但有一些人,因为人所皆知的原因,却不让别人说话,特别是表达思想,这是“后天”之性。所以,仓颉造字,鬼神夜泣,因为中国人从此能写文字,鬼神都不愿意,以至嚎啕,何况人乎?
《山海经》上有个神话: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盾与斧)以舞。连躲在世外桃源的陶渊明尚且为之感动,赋诗云:“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由此看来,不让说话是很难的,所谓“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也都是虚幻的,自欺欺人的。连头被砍掉的还要睁眼张口,操刀相向,脑袋还在肩膀上的,他心里在想什么,你能知道?